作者gwcatgwcat (M.猫子)
看板ComicHouse
标题Re: 已经有店家被罚款罗!
时间Fri Dec 3 11:14:47 2004
※ 引述《sfsm (咸鱼)》之铭言:
: ※ 引述《luciferii (路西瓜)》之铭言:
: 基本上你举的例子跟我无意
: : 不要再唬烂了,你真的应该像你前面说的一样,多问问法律和判例。
: : 之前何春蕤事件就是由评议会建议提起公诉的。後来几经波折才打赢。
: 何春蕤事件是有人爆出,媒体宣染之後才评议会才有动作...
: : 网站尚且已经有危险,何况现在直接给一把宝剑把分级制跟儿福、刑法直接拉上关系,
: : 并且指定评议会是谘询对象。
: : 要搞你容不容易? 是,评议会没法律权限、不能抓你,不能告你,
: : 可是只要举发你,再来球员兼裁判就好。看会内成员你觉得他们不会这麽作吗?
: : 还是你希望大家继续把希望摆在想像中的开明法官和公正的检调机关?
: 问题是...评议会真的可以球员身兼裁判???
: 我说过了,要打官司,我们不一定会输...
: 最好的例子?就是你举的,何春蕤事件,何春蕤现在不是无罪?
: 政府机关、基金会,不可能说违法就是违法...
: 他们没有所谓的尚方宝剑...
: (我到想听听看你说的尚方宝剑是什麽...,到底哪条法律规定
: 基金会有权利判定分级?从头到尾只有新闻局有提到会做参考而已)
问题是新闻局参考的"仅此一家".
而且到时候闹上法院.
一边是被新闻局参考的对象.
一边是被告加拥有利益者(出版社或租书店).
你想法官采信谁?
这件事跟何春蕤事件是不一样的.
: : 网路之你这种事不关己冷嘲热讽的文章已经太多了。
: 如果我事不关己的话...就不会打这些文章....
: 只是很多人只关注於不对的方向...
: 一堆人认为他们的阅读自由被限制
: 一堆人认为他们的创作自由被限制...
你觉得阅读和创作的自由不值得关注吗?
一个把所有书籍分成普遍级和限制及两种的分级制度.
你觉得届时会不会发生青少年只能看童书.
或是幼童看见超龄图书的事?
把十七岁跟五岁能看的书放在同一类本来就该改!
: 但是真的有吗?
: 但是我更在意分级制度是否真的能发挥他原有的目的...
一个李葳的消失,一个自由创作、自由出版与快乐的国度之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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