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urphyWu (雪涛侠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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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出版品分级》学校周围漫画店 北市将先稽查
时间Fri Nov 26 23:57:19 2004
出版品分级》学校周围漫画店 北市将先稽查
记者范凌嘉、詹三源/台北报导
「出版品及录影节目带分级办法」将於下月 1日上路,台北市政府新闻处长游梓
翔昨天表示,将以抽样方式,针对学校周围半径50公尺的范围优先清查;市府将以有
限人力,维持查察强度。
当年提案推动台北市漫画出版品分级管理的台北市议员吴世正说,当年漫画业者
为阻止议会通过法案,组成游说团到议会穿梭,最後以中央即将立法的理由「冰冻」
起来。
不过,也是推动漫画分级管理的议员黄珊珊,仍对这项新法表达隐忧,她说,因
为新法的规范太笼统,尤其是对文字部分的认定,该由谁分级或怎麽分级,恐怕仍有
执法困难。
台北市政府原先草拟「台北市漫画及人体图片出版品租售管理自治条例草案」,
并送市议会审查,今年 8月26日行政院新闻局通过出版品及录影节目带分级办法之後
,市府撤回原草案。
新闻处科长沈永华表示,新闻局的分级办法,涵盖的范围更广,罚则更重;下月
新办法实施後,新闻处将以一组二人搭配执勤警察的方式抽查,针对全市 913家出版
品商店、2501家录影带节目店,以每天 5家的速度查察;若有民众检举,则列为优先
查报对象。
游梓翔指出,初期执行将以学校为抽样单位,以学校周围半径50公尺的范围优先
清查,依法处理。
至於适法性有疑义的部分,游梓翔说,出版品部分将由「中华民国出版品评议委
员会」判定,录影节目带则将由新闻局广电处审查;他指出,市府的态度原本就是有
效管理,新闻局既然订定办法,新闻处也会尽力配合。
他强调,自 8月26日新闻局公布以来,新闻处就透过座谈会、分组宣导、文宣资
料、网路公告等方式加强宣导,但由於公布到施行只有约 3个月,新闻处很担心宣导
不足,希望新闻局能协助各地地方政府加强宣导。
【2004/11/26 联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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