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kc (Mr. 男子汉)
看板ComGame-Plan
标题[检举] (附件) Sub_Strategy 组长 rainnawind 行为失当
时间Mon Aug 20 00:32:52 2018
※ [本文转录自 fkc 信箱]
判决要点:
1.当事人fkc(以下简称f君)於5/6在LoL板发布文章:[6]
Re: [闲聊] 在游戏中显示支持FW不会很丢脸吗?
内容声称自己於游戏中遭第三方玩家以「螂粉都垃圾」(与闪电狼战队粉丝简称同音
)後,自己回应「我们有一个共识」作结。
遭板主InnGee(以下简称I板主)经检举案受理後,以C1【引战】板规水桶30日[2],
并表示本处分案经四名板主合议後一致通过。[1]
2.I板主水桶公告中未列出受处分原文,经本组询问,I板主以季中邀请赛期间卷宗庞大
为由主张碍难一一列出,并举证过往大赛期间皆有此行政惯例,本组接受此见解。[9]
3.当事人f君私信申诉主张文章可受公评、遭检举者断章取义,I板主则回应并非纯依检
举者之节录片段惩处,并直接请当事人如仍有不服得上诉组务。但至此时仍未附上原
始文章或引用原始文章中处分之判定段落,公告处分程序未附之资料直至此时仍未进
行补正,有程序瑕疵存在,予以口头警告一次。
4.f君至组务板申诉,洋洋洒洒14页主张共列六大点18小项,未待组务受理,f君见I板
主转录原始文章後,又再回文补述五页三点主张,并於後续推文发言中屡次皆以五行
以上文字量疲劳打击,最终促使本案卷宗异常复杂繁琐,增加审理难度,本组受理後
请当事人冷静亦未见效,故又声明此举或将影响判决时程,但仍未见改善。
[5][7][9][10]
5.f君多项主张使用大量譬喻和假设方式叙述,繁琐难读,大致可归纳为两类内容:
甲、InnGee板主之违规认定程序有问题
(申诉原文[5]1-1~2-1-1、5-6-3、5-6-5、6,[7]1、2等)
多为表述板主未尽责任公告惩处原文和理由,不具程序正当性等。
乙、fkc之原始文章不应被判定为「引战」
(申诉原文[5]2-1-2~5-5、5-6-1、5-6-2、5-6-4,[7]3等)
多自认文章为实际发生之经验分享、可受公评,争议处为其他第三方发言,并非
当事人意见,遭断章取义扭曲等。
6.本组请I板主针对为何未公告原始文章(同3.不再赘述)[8],及申诉答辩中不甚明确
之处进行询答,综合两次答辩,I板主主张处分之论据如下:
认定原始文章全文即有以谐音辱骂特定族群之情况,仅是迂以他人代述不代表能免去
文章具攻击意图之责任,符合C1板规之构成要件之「以挑衅、嘲讽之态度发表不当言
论,引起具体板面纷争者」。并认定引起具体板面纷争为具体事实。[4][9]
该叙述有效判断「文章」为本案中是否违规之认定标的,而非当事人单方面声称自己
之实际游戏经历,後者并无记录甚或有假撰之可能,唯一可判断之客观文本,即当事
人所撰写之原始文章。
7.由於案件至此,卷宗过於庞大,为减省琐碎叙述之可能,本组将是否得以违规认定之
基准统结为两点:
A.F君之言行是否真的引起了板面争议,或,其内容、形式和状态足以达上情况?
B.承上,文章中最具争议的「螂粉」和「垃圾」其指涉性为何?是否足具攻击性?
[10]
8.就A.部分而言,原始文章下已有十数位之嘘文意见,多表反感文章,得为客观板面争
议之认定基础,故I板主前述之具体版面纷争认定於理有据。
而B.部分为争议之焦点,f君前项9点18小点论述多次强调此谩骂言语,出自实际经历
中其他玩家之发言,并非个人意见,但於文章末,f君又以「我们有一个共识了」为
文章所叙事件作结。
9.呈上,故,本案属引战与否焦点应在f君本人与攻击性词语之连结性能否成立,就一般
观点,若表述认同一段具攻击性的发言,并以文章形式积极阐发此项事实,应可判断
为当事人之主张与此发言相同,则引战得成立;若不同於此,即当事人文章中具与此
不当发言可进行连结性之部分有其他歧义存在,当事人应可主张另一种合理解释,将
此连结性断开。[11][13][15][[18]
故,本组直接询问文末提到之「共识」意在何属,请当事人f君针对自己与不当发言可
具连结性之部分进行主张。
10.该段询答异常冗长,由於当事人f君始终难以配合审理,甚至将本组想像成魔王等奇幻
生物,误解本组欲令当事人自证其罪等等,最终双方都有些火爆。本组共计花费四次
询问始得本段主张之述要。为免本组另行总结或有争议,以下原文照列:
「但争执当中,脑海中瞬间闪过红字所述的所有内容,於是直觉选择了"共识"来回呛
因为选字是直觉
而回应,是以我自己的认知来作依据;跟他骂什麽、骂谁无关了。」
该段询答中,当事人始终仍以原始文章是其自称真实经历事件之片段,该事件才是争
议主体,包括为何发文、为何拣选「共识」做为回应措词等,f君始终沉浸在自己幻设
的过往情境中,屡次无视於本组对於事件认定是文章说了什麽,而不是当事人声称实
际发生了什麽的提醒,回想再回想,从共识就是没有共识,到不是回应却是回应等奇
筢论调,为本案增添了无以复加的审理困扰。
11.既已得到当事人对於自己与不当发言连结性的主张,本组对案件审理再无疑义,预定
宣判,此时当事人被害妄想已并发至极,不断私信想再干扰判决,甚至向群组长要求
认定本组是否「失去冷静」,又在未经本组允许下,发表长达24页之长文,列及六大
项目,25小点见解,不但其中加上许多类似於心情日记的内容,不知道把组务板当成
了什麽,多数意见亦早已非本案焦点长到难以阅读,整体而言除了其中自承:
「最多我也只会接受"双方当下都对○粉都感到极度的厌恶和嫌弃"。」
之文章背景意图外,并无对案情理解有任何帮助。[21]
故对於防碍案件审理,只得予以当事人警告处分以令其停止行为。[22]
12.此後当事人虽停止私信和於组务板之干扰,本组仍接获消息,其在其他公开讨论板大
肆以不堪入目之字眼谩骂本组、诋毁组务之公正审理,甚至将本组之公告格式戏仿改
作为「本组是想●●男童的变态恋童癖」等内容,恶毒之情况孰难接受。
虽此部分无关於案件审理,却造成本组审案时心理负担,在此仍对这类恶意行为表述
最严正的抗议,任何案件应回归事务层面理性讨论,不应以个人好恶强行论断、诋毁
,以羞辱人的方式表达谴责,亦无法改变自己行为究竟是否不当的事实,仅是让人看
清人格的黑暗面的不智之举。[z-6-3]
13.经历诸多波折,基於当事人自承对特定族群存在嫌恶之客观事实,本组不接受当事人
针对可与不当发言连结的「共识」一词主张为随机拣选措词的无关回应说法,且无论
当事人意图如何,此说法皆无法改变其在常态、客观上,皆会让读者对於整段发言产
生相互连结,即「当事人与不当发言者有共通认知」的文意解读,无法消灭具体争议
事实。
故,本案维持原判,除I板主公告不当口头警告外,无任何再处理之必要。
战略游戏小组长rainnawind
8/18补充:本文原为组务内部留档之用,在群组长强烈要求下,解除锁定供一般阅览。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fkc (36.238.203.50), 08/20/2018 00:3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