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lmtw (支持htc,支持台湾货)
看板ComGame-Plan
标题[申诉] 申诉iPhone板板主iPhone3G处分不当
时间Tue Feb 2 18:31:27 2016
1. 检举人:olmtw
2. 被检举人/看板:iPhone3G / iPhone
3. 被检举看板所属群组 : system
4. 检举事由:
诉求:
撤销水桶60天与劣退两篇文章之处分
事发原因:
我发了一篇自由时报的报导(
http://3c.ltn.com.tw/news/22791)於MobileComm板,并且与手机板板友分享我自己的心得,而我的心得就该文中提出的五点做自己的意见反馈,此後,在板友的建议下,我将此文转至iPhone板,希望与该板板友共同切错,然而,othersHTC92板友、powerfans板友却以造谣的方式来回覆文章引起纷争,我向poopooer板主检举後却尚无回音。
申诉理由:
板主在裁定上应该用
在该板的发、回文来做标准,请重新审视本人之文章有无
违反规定之处。
我认为,我转过来的文章并没有违反板规5.a,如下所示:
5.关於文章内容的规范。
a.文章内容,推文等等,都属於发文内容的一部分。
请大家和平讨论,禁止挑衅、谩骂、引战等行为。
若经版友检举,并由板主群判定後违规者,将处分水桶三日以上。
严重者劣退,若累犯则一律劣退。
明定文章
「内容」、「推文」属於发文内容部分
板主却回应我「今天转一篇有争议的文章,抱着看好戏的心态看板上怎麽吵,这样不符合引战的目的?」
我的文章与心得内看不出来有一丝一毫有引战行为,板主却用「目的」来讨论,甚至说我「抱着看好戏的心态」,这是什麽概念?还说「判决是根据你在板上的行为,从转文前的原文看出你的目的,这是没有冲突」容我再问,「我在板上的行为」哪里违反?判决是否应该详述?
我好奇的事情是:我转文前的原文内容与转过来的是一模一样,何来「目的」之说?还是板规也有规范「目的」的问题?而使用在MobileComm板的回文来水桶并连续劣退我两篇文章,我认为确实是相当不妥的!
今天我转贴的这篇文章完全是在讨论「Android哪里胜过iOS」,因此,我在心得的部分作出平衡报导,认为除了「开发方便程度」外其实iOS会这样做都有它的理由存在,这样的发文还叫做引战的话,那什麽才不是引战?我今天为了要让争议减小并且邀请板友理性讨论才做平衡报导。此外,我相信记者受过专业训练,自由时报才会予以录用且编辑才会刊登他的文章,但我老实说,我确实对他讲的有所不认同,才会在心得发表这样的内容。
在推文有些人提到去中信兄弟板讲统一狮多好会遭到批判,甚至水桶,就我认为是不会的,我相信,无论是各家厂牌的手机粉丝或是各球队的死忠支持者,最重要的事情就是仍然要理性看待!错的地方批评,对的地方鼓励,而不是一味地护航,总不是「非果者去,为客者逐」吧?私以为,我在文内心得的表述已经足够理性了,不知道何来引战之有?
我希望板主与小组长能够确实就事论事,依照我在iPhone板的发文与转贴状况来做评断标准,而不是拿出什麽「目的论」之类的来做水桶、劣退之理由,今天板规明定在此,我也为了要融入这边讨论环境才特别研究板规後才来此做转录与发表,我不需要大家赞同我,但我希望,执法者也要确实依照规定裁判,才能赢得众人信服与支持。
5. 举证 (如有需要):
证1、2:原文、回应板友之文 (遭到退文,原因为违反5.a)
证3、4、5:向板主申诉之信件
证6:板主判决公告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01.14.66.175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ComGame-Plan/M.1454409093.A.E70.html
※ 编辑: olmtw (101.14.66.175), 02/02/2016 18:32:03
※ 编辑: olmtw (101.14.66.175), 02/02/2016 18:35:54
※ 编辑: olmtw (101.14.66.175), 02/02/2016 18:42:23
※ 编辑: olmtw (101.14.66.175), 02/02/2016 18:44:14
※ 编辑: olmtw (101.14.66.175), 02/02/2016 18:44:35
1F:→ jasn4560: 推 59.126.202.179 02/02 18:44
2F:推 mmppeegg: 唯一力挺不客观帅哥 39.8.79.42 02/02 18:48
3F:推 jasn4560: 推 iphone版版主极为不中间 立场偏颇 59.126.202.179 02/02 18:49
5F:→ jasn4560: 只因这句我被桶90天 结果文中的othersht 59.126.202.179 02/02 18:50
6F:→ jasn4560: c92 却3天 何况他还是免洗的分身帐号 59.126.202.179 02/02 18:50
7F:推 twsmcc: 客观哥给推 49.215.193.170 02/02 22:04
8F:推 jasn4560: 哀 发了检举信给iphone3g跟it版主检举ni 59.126.202.179 02/02 22:53
9F:→ jasn4560: ppleman跟powerfans检举引战 全部吃案 59.126.202.179 02/02 22:53
10F:→ jasn4560: 呛的比我那一句还凶结果完全没有下落 全 59.126.202.179 02/02 22:53
11F:→ jasn4560: 部吃案 伟栽版主 59.126.202.179 02/02 22:53
12F:→ iPhone3G: 根据组规2.A.c,非当事人推发文已经违规 1.168.65.101 02/03 09:35
13F:推 jasn4560: 怕被说iphone版的各种奇怪水桶还是劣退 59.126.202.179 02/03 09:47
14F:→ jasn4560: 吗? 59.126.202.179 02/03 09:47
15F:→ jasn4560: 对於违反"组"规 我表示抱歉 留言前没看 59.126.202.179 02/03 09:54
16F:→ jasn4560: 清楚规则 59.126.202.179 02/03 09:54
17F:推 jasn4560: Iphone3G 你要不要看一下修改後的规则 175.96.195.102 02/04 08:45
18F:→ jasn4560: 我好像没违规欸 175.96.195.102 02/04 08:45
19F:→ jasn4560: 非当事人可以推文 不得回文喔 175.96.195.102 02/04 08:45
20F:推 k1230588: 不回应检举案 只挑推文的版友抓辫子123.204.126.119 02/04 10:43
21F:→ k1230588: 我也是醉了123.204.126.119 02/04 10:43
※ 编辑: olmtw (36.224.209.128), 02/08/2016 14: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