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totw (加鲁。圣里夫)
看板ComGame-Plan
标题Re: [建议] 板主应尊重检举建议看板的权利与义务
时间Wed Nov 11 23:24:10 2015
※ 引述《Honorguard06 (时间宝贵)》之铭言:
: 根据法务部於2011年做出的解释 #1Er-BjUE (PttLawSug)
: 一、开设板务专板之站规疑义:
: "对於板主之建议,於该看板提出。"本站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第 26
: 条定有明文。此条项之规范意旨在於促进看板使用者参与讨论、形成共识,藉以
: 成为板主管理看板之依据。若板务部各级主管为此目的设有专板,专供使用者参
: 与讨论或检举,并限制使用者不得於原看板发表板务文章,此因已提供功能适切
: 之替代途径,则与前述站规之精神不相抵触。惟本部建请板务部各级主管留意,
: 应使板务专板与原看板之地点不致过远,俾利原看板之使用者就近前往讨论,
: 期能与站规之精神更相契合。
: 站规优先於组规,但法务部解释之站规已允许开设板务专板作为替代途径
: MobileComm禁止板务讨论之行为於站规有据,请群组长明鉴。
: Honorguard06 @ DigitalTech
尚未解释前篇『
暂时限制』的定义,
『暂时限制』的期限到一年(如水桶)甚至劣退,似乎有点太过了...
而且条文内似乎还限制使用者回覆文章,这要怎麽讨论阿???
(以下引用板规...)
六、[建议]类文章,
一人一天限发一篇,以"前一篇发文时间24小时内"为标准,
违者水桶一个月,累犯
加重为水桶1年与劣退。
(站规给予『讨论板务』的权利,可是板规却给了限制,不觉得怪吗???)
[检举]类文章,
一人一天限发一篇,标准同上,
请尽量集中於一篇检举,亦可用大E修改内容,违者
处份同上。
七、因禁止自删文章,若清空文章内容或用其他方式混淆系统判定,
一律
劣退+至少1年以上水桶。
八、板主处理後会加上s表示结案,并且推文表示由哪位版主处理。
如有疑虑,可再来信板主询问。
(请问群组长:结案的案子,板主应该当下公告才对吧???)
已标示结案之文章,同一人在15天内不得就同一内容再次发文。
违者劣退。
九、
因禁止一般使用者回应他人文章,若回应他人文章,一律删除,累犯劣退并水桶。
(仔细看这个条文超奇怪的... 不能回应要怎麽讨论板务阿 = =)
十、检举文限定在三十天内(从被检举文发文後开始算起)之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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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ComGame-Plan/M.1447255453.A.A29.html
※ 编辑: ctotw (1.173.134.220), 11/11/2015 23: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