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up6xu6 (一人一只鸡翅膀)
看板ComGame-Plan
标题Re: [申诉] Gamesale 版主 TaipeiKindom 渎职
时间Fri Jun 12 11:52:54 2015
※ 引述《TaipeiKindom (台北金盾)》之铭言:
: 对於被申诉渎职,仅以以下几点做回覆
: 1.本人处理版务皆遵从板规处理
: 关於申诉人所申诉之案件
: 当时间为5/18号晚间tryagaaa进行检举挑衅被本人删除之文章内有引战推文
: 本人当下有私事处理 并 回复授权删除推文 就下线了
: 5/19晚间xup6xu6来信检举tryagaaa版友删除推文 才进行删文之动作
: 此时因有急事 遂按照xup6xu6版友提供之板规进行删文 并未详看推文内容
异议,我要提出版主说谎的证据
版主若未详看推文内容,怎麽有办法回覆我"
他删的不是人身攻击的推文 不需经过判决"?
(见本版
#1LRArFB5)
之後在我提出版规强烈要求下,才心虚将文章删除,并做了假水桶的动作
由此可证版主说谎,其实他从头到尾都在状况内,只是为了狡辩而胡诌是疏漏
: 另於标题描述判决水桶七天
: 删文完毕之後 本人有急事处理 故漏桶tryagaaa版友
再次疏漏,请问这机率有多高?
: 之後xup6xu6版友於5/19提醒未处理时 本人回去被检视本人删除之文章内容
: 於文章内xup6xu6确有挑衅之事
: 故无对於tryagaaa进行水桶 毕竟为xup6xu6先行进行挑衅 本人认为删除推文为可行之法
: 觉得删文停止纷争为最佳解 故回覆已处理(删除文章)
你忘了补充,在这之後你整整一周没有回覆我接下来的两封信件
一封是询问为何该人被水桶却还能PO文,另外一封是检举该人分身MAGICXX在水桶期间PO文
而之後在答辩中,对於不回应的理由竟然是觉得我很"鲁小"
请问我当时根本不知道我被版主认定是挑衅,也不知道版主私自认定无须对tryagaaa水桶
我收到的讯息就只有一封"已处理"
所以才会继续在合理范围内对tryagaaa进行检举,而版主竟觉得我鲁小?
难道要检举,还要先会读版主的心吗?
: 於#1LTJsiQz (Sub_GTopics)内答辩时也为如此想法 故请xup6xu6版友提供证据
: 并於6/8 xup6xu6版友提供证据之後证明本人漏桶时 当天水桶tryagaaa版友
: 但tryagaaa版友随即於版上进行申诉 并将本人授权信件附为证据
接上段,既然你在5/19就认为tryagaaa不需水桶,为什麽回覆检举信件时只回覆"已处理"?
身为一个版主,对於版友的检举进行驳回时,难道都不用另外说明吗?
只回覆"已处理",任谁来看都是检举成功,才让我质疑你这解释根本只是为了卸责
再说你明明5/19就认为tryagaaa不需水桶了,那下面这段对话是不是又在说谎骗人?
1F:→ TaipeiKindom: 请问你能否提供标题有打上水桶一周的判决 萤幕截图06/08 15:42
2F:→ TaipeiKindom: 若有表示我漏桶 会立刻补上tryagaaa的水桶06/08 15:43
3F:→ TaipeiKindom: 其分身也会一起水桶十三周06/08 15:43
4F:→ TaipeiKindom: 若没有 我可进行诬告申诉 请你看着办吧06/08 15:44
打从心底早就认为tryagaaa不需水桶,却大放厥词有证据就立刻补上水桶?
那就表示桶了後马上解桶,也是你预设好的
配合tryagaaa的申诉,让你突然"想起来",又马上将他解桶,改桶我
所以我说这是一出你们演的烂戏,不对吗?
: 另案检举xup6xu6版友於#1LMPyoST (Gamesale)内之挑衅推文
请把检举信件转录至版上作为证据,确定是6/8当天检举,否则就是挟怨报复
: 故本人避免浪费版面空间 遂修改公告改将xup6xu6版友进行水桶 并将tryagaaa解桶
gamesale版已经整整半年没有水桶公告,版主贪便宜行事都直接在删文标题下判决
这次被怀疑假水桶事件也是因为删文被系统洗掉,死无对证
幸好我有保存截图,不然在答辩中版主还一度要胁要对我进行诬告申诉,要我看着办
所以这睽违半年的水桶公告,是不是一种猎女巫的概念?
: 以上进行水桶判决皆为以板规9为依据
:
: 以下为本版板规9细则
: 9.禁人身攻击,需当事人跟板主检举。
:
: 本版禁止删除文章及推文。
:
: 在Gamesale板发言前需详阅板规不论是发文或推文,
: 若推文违反板规而发文者帮助删除推文回避板规视同共犯,处相同罚则
: 另追加删除推文之处分。
:
: 推文违反板规8.经板主判定处分後,发文者需删除违规推文,
: 经板主公告提醒仍不删除违规推文板主将删除该文章,发文数照算。
: 若有共犯嫌疑发文者追加相同罚则。
:
: 推文人身攻击经当事人检举且判定处分後,
: 该篇文章作者方可删除违规推文,在判决定谳前禁止擅自删除推文。
: 在文章中引起争吵板主会锁定文章,再犯、另辟战场则水桶处分。
:
: 挑衅言论造成纠纷,经版主制止後仍引起纠纷,以水桶判决。
:
: 2.xup6xu6版友所说 本人以人身攻击进行水桶该版友
: 为本人误植罪名 已於公告中修正水桶事由
於文章代码(AID):
#1LTOY3jO (Sub_GTopics)一文中
TaipeiKindom已明确提出对於人身攻击的认知与判决理由
经申诉後,却避重就轻称是"误植",改判挑衅引战
就是自知人身攻击的理由太过牵强,才改判挑衅引战这种认定较为模糊的罪名
正符合我前面所阐述的,此版主不是因为我违规才桶我,而是为了想桶我而鸡蛋里挑骨头
我质疑tryagaaa钓鱼,问他敢不敢发誓,被认定是挑衅引战
而tryagaaa开分身MAGICXX骂我是马英九,我向版主检举,却没有下文
版主对於挑衅引战的认知似乎和对於人身攻击的认知一样,超出常人思维
故申诉请组务判定
: 另n3551072版友并未检举xup6xu6版友人身攻击等情事
: 本人只是假设情境 相信假设一下并无犯法
假设并无犯法,但做这假设未免太多余,使人强烈怀疑目的正当性
和上一段怀疑的论点一样,是否为了桶我而假设情境,企图营造这个人就是该桶的氛围
: 3.xup6xu6版友於各申诉文章内持续对本人之挑衅攻讦
: 此点可请群务长检视本版以及Sub_GTopic版之检举/申诉文章
: 持续毁谤本人演戏 以及各种不明智以及情绪化发言
: 让本人觉得心情十分不愉快 能请群务长协助处理吗?
演戏并非毁谤,前面已经有提出十分合理的论述
且TaipeiKindom版主不管是狡辩,或如他所言真的是疏漏,都显示出此人不适任版主
版主偶有疏漏大家都可以接受,但这版主却在此次事件上,一而再、再而三的疏漏
是狡辩,还是真的疏漏? 难道都没有问题? 还能理直气壮?
另外试问TaipeiKindom版主是否因为如他所言心情不愉快,而做出情绪化判决?
请组务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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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61.224.215.65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ComGame-Plan/M.1434081178.A.930.html
※ 编辑: xup6xu6 (61.224.215.65), 06/12/2015 11:53:49
5F:推 MAGICXX: 1. 版主桶我的分身 没桶到 我会知道被水 111.83.248.173 06/12 16:11
6F:→ MAGICXX: 桶? 被水桶 我会继续发文? 111.83.248.173 06/12 16:11
没桶到所以继续PO文,这只是我揪出版主假水桶的导火线
7F:→ MAGICXX: 而且他的漏桶 就是一次没桶到 哪有再次 111.83.248.173 06/12 16:12
8F:→ MAGICXX: 疏漏? 你看清楚好吗? 111.83.248.173 06/12 16:12
你看清楚好吗?
第一次疏漏,是他说的
未详看推文内容,即删文并标记水桶一周
第二次疏漏,是删文并标记水桶一周後,却又
忘了水桶
再加上後来
忘了有标记水桶一周之事,以及
漏看tryagaaa信件
甚至
判决"误植"等等,能算一算单次事件中发生这麽多疏漏的机率有多少吗?
究竟是辩词,还是疏漏?
9F:→ MAGICXX: 2. 他桶我 我马上在GS看到 我不能申诉吗? 111.83.248.173 06/12 16:13
10F:→ MAGICXX: 申诉完 根据板规我的确没被水桶的点啊 111.83.248.173 06/12 16:13
你当然可以申诉,这是你的权利,而这也不是我质疑的点
11F:→ MAGICXX: 说你马英九就是骂你 那我说你孙中山 111.83.248.173 06/12 16:14
12F:→ MAGICXX: 也不行喔? 111.83.248.173 06/12 16:14
一般PTT使用者对於马英九的评论大都是负面的,且上一句也是否定他人的语句
因此合理认定你不是在夸我很会跑步or游泳等正面意义,而是持负面态度骂我马英九
既然连怀疑他人都能被上纲为人身攻击
相信让我觉得不舒服的马英九一词,肯定也算挑衅引战甚至侮辱人格,故检举
13F:→ MAGICXX: 你每一篇文都在挑衅阿... 111.83.248.173 06/12 16:15
14F:→ MAGICXX: 哪一篇文没在挑衅了? 111.83.248.173 06/12 16:16
15F:→ MAGICXX: 连版主水桶公告底下你都在挑衅了 111.83.248.173 06/12 16:16
16F:→ MAGICXX: 请群务处理他的挑衅文章 111.83.248.173 06/12 16:16
提出质疑并不等於挑衅,请问水桶公告的判决理由竟是"
如此如此、这般这般",妥当吗?
连理由都没有的水桶,然後马上解桶又改桶我,不是演戏吗? 玩家家酒?
因此我才会在水桶公告底下提出质疑并说明水桶理由,结果遭到版主删推文 (心虚?)
加上事後版主自爆早在5/19就认定无需水桶tryagaaa,让我更加确信是一出烂戏
17F:→ MAGICXX: 分身哩 我同一天分+本发文都没超过2篇 111.83.248.173 06/12 16:17
18F:→ MAGICXX: 是有罪吗? 你去多重帐号版看 除非有利用 111.83.248.173 06/12 16:17
19F:→ MAGICXX: 分身回避板规/站规的 才会违规 111.83.248.173 06/12 16:17
20F:→ MAGICXX: 我的文章有超过两篇吗? 哪天有超过两篇? 111.83.248.173 06/12 16:19
这点我同意。的确,不管是版主假水桶或者版主疏漏
tryagaaa既然没有收到水桶通知,那MAGICXX也不算分身PO文
21F:推 MAGICXX: 算了 等群务判定 我实在不想跟你纠缠下去 111.83.248.173 06/12 16:28
22F:→ MAGICXX: 为了一句 把所有游戏PO出来 你可以闹我 111.83.248.173 06/12 16:28
23F:→ MAGICXX: 一个多月 你也算神了 111.83.248.173 06/12 16:28
24F:→ MAGICXX: 如果今天你挑衅被解桶 就换我申诉了 111.83.248.173 06/12 16:41
申诉是你的权利,但没必要在这里呛声给组务压力
※ 编辑: xup6xu6 (61.224.215.65), 06/12/2015 21:06:46
25F:推 MAGICXX: 你别忘了 版主可以看到修改前的文章 36.235.188.154 06/12 22:23
26F:→ MAGICXX: 你修改前的文就有很多挑衅 36.235.188.154 06/12 22:24
27F:→ MAGICXX: 版主让十亿人都震惊拉~ 36.235.188.154 06/12 22:25
28F:→ MAGICXX: 这句话我看了很稀奇 可惜被你删了 36.235.188.154 06/12 22:25
那句话我还留着,没有删,请勿造谣
29F:→ MAGICXX: 版主文章下面 还说 我才不相信这奇蹟的 36.235.188.154 06/12 22:25
30F:→ MAGICXX: 机率~ 奇蹟耶!不是挑衅吗? 36.235.188.154 06/12 22:25
难道表现出不可置信的态度,也算挑衅吗?...
31F:→ MAGICXX: 如此如此 这般这般 是因为你每篇都在挑衅 36.235.188.154 06/12 22:26
"如此如此 这般这般" 是水桶tryagaaa的时候所公告的判决理由,请勿移花接木
32F:→ MAGICXX: 版主受不了才直接PO文水桶 根本不想去找 36.235.188.154 06/12 22:26
33F:→ MAGICXX: 违规文章水桶公告 後面不就又补理由了? 36.235.188.154 06/12 22:26
还可以先桶再去翻文章找违规理由的? 你是在害他还是在帮他说话?
34F:→ MAGICXX: 你自己就可以在组务呛声?每每皆是阿 36.235.188.154 06/12 22:27
35F:→ MAGICXX: 真担心版主的逻辑素养? 我也担心你的 36.235.188.154 06/12 22:28
36F:→ MAGICXX: 逻辑观念勒..这没挑衅?你敢信? 36.235.188.154 06/12 22:28
37F:→ MAGICXX: 上面每一种嘲讽文字都是抄你的 你都说 36.235.188.154 06/12 22:29
38F:→ MAGICXX: 没挑衅 那就是没挑衅了 36.235.188.154 06/12 22:29
我是真的担心有这种逻辑以及法学素养的人当版主,要怎麽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就如同骂人马英九被判定是非违规,而怀疑他人却被判定是人身攻击一样...
逻辑完全不是这样子的
41F:→ MAGICXX: 通通不挑衅? 36.235.188.154 06/12 22:44
我自认理直气壮,讲话不拐弯抹脚,也不擅玩文字游戏及小把戏
所以觉得夸张、惊讶,就会直率地表达出相应的语气
再说也没规定答辩都得要文诌诌的不是?
难道继把怀疑上纲成人身攻击之後,又要把惊讶上纲成挑衅吗?
42F:推 MAGICXX: 也不是每个人都跟你一样 每天都挂在网上 36.235.188.154 06/12 23:13
43F:→ MAGICXX: 一直在找别人的漏洞在哪里 你这样很自豪? 36.235.188.154 06/12 23:14
这句话原封不动还给你,论检举以及抓分身的纪录我还比不上你
44F:→ MAGICXX: 整个GS板就几篇文章 谁知道你是不是 36.235.188.154 06/12 23:14
45F:→ MAGICXX: 随意路过 随便抓一个可怜的人来让人水桶 36.235.188.154 06/12 23:15
46F:→ MAGICXX: 没水桶就不爽?一直申诉? 36.235.188.154 06/12 23:15
我和阁下不一样,鲜少申诉,鲜少与人结怨,请勿学TaipeiKindom任意假设多余情境
事出有因,而申诉原因在早先就已阐述过了
47F:→ MAGICXX: 然後被开罚单了 到处打脸 36.235.188.154 06/12 23:15
48F:→ MAGICXX: 挑衅 我今天就是在说你挑衅 版主没判错 36.235.188.154 06/12 23:16
请勿意气用事,基於利益回避原则,挑不挑衅还是由组务认定
49F:推 TaipeiKindom: 严格说起来,板主并没有犯什麽大错 210.202.56.242 06/13 00:40
50F:→ TaipeiKindom: 只是没有照你的意思水桶别人罢了 210.202.56.242 06/13 00:41
反对,由前面所整理的一连串"疏漏"作为理由,如此轻描淡写的说词实在令人难以接受
此外再次请自认"没犯什麽大错"的版主,提供6/8当天对我进行水桶的检举证据
以证明版主不是因为被我po漏桶证据打脸,才恼羞成怒找理由将我在短短数分钟内水桶
因为由第一时间的判决理由是
怀疑他人=人身攻击,被申诉之後却称"误植"改判
挑衅引战
水桶理由变来变去,让人无法不联想到其实当天根本没有检举案,只是版主想桶我
若是如此,实乃滥权、情绪化管理,此行为和"没犯什麽大错"的版主可相去甚远
51F:→ TaipeiKindom: 一般都是被水桶才来申诉,今天别人 210.202.56.242 06/13 00:41
52F:→ TaipeiKindom: 没被水桶你也要申诉,你到底想证明 210.202.56.242 06/13 00:42
53F:→ TaipeiKindom: 什麽? 210.202.56.242 06/13 00:42
因为他删的是我的推文...我想这理由不用解释自然都懂吧...
54F:→ TaipeiKindom: 说起来都是我不对,寄信问你NDSL卖 210.202.56.242 06/13 00:43
55F:→ TaipeiKindom: 100元是不是在闹板,才被你盯上 210.202.56.242 06/13 00:44
请勿又假设情境,这两件事乃风马牛不相及
我认为一台触控没坏的NDSL价值500,坏掉的卖100也没到很夸张吧
反正闲置很久没开机了,差一、两百就当作半买半相送
但版主竟以
有罪推定寄信向卖家逼问买家资讯,甚至还要我发誓XD,相信这种情况很罕见..
所以应该是收到这封信被有罪推定的我觉得被版主盯上才对,怎麽是我盯上版主咧?
而且要不是版主有这麽多"疏漏",我会一再检举,进而申诉吗? 请勿倒果为因
※ 编辑: xup6xu6 (61.224.215.65), 06/13/2015 07:4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