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4 (2007/09/27)
看板ComGame-Plan
标题Re: [申诉] LoL板主踰权 板规凌驾站规
时间Thu May 16 12:00:38 2013
太过傲慢了吧,当板主不是当皇帝。
不论是在这边叫我重新回去看你的公告、
想把判决申诉、怠职、踰权三件事情混为一谈、
要提出站内违规申诉的人去他现实生活中按铃提告、
刻意把未劣退的行为当作是施恩而非瑕疵一般挂在口上、
最後板规订定时踰越站规还理所当然的态度,
我建议你真的该把那高高在上的心态下放,
诚心面对自己也会违规这件事,
还有
请不要把三案混做一谈,专心面对你
怠职、
踰权两件申诉案。
回归正题
你要认定你所谓的钓鱼行为是属於站规
#11PhstD5 (PttLaw) 中
第六条(违规行为之种类及内容)
一、看板违规行为:
(五)於文章中有挑衅他人之语词或刻意制造纷争者。
这当然没错,板主本来就有看板文章管理权,十分合理。
而你所提及的以下三点我都非常同意,
1. 钓鱼行为造成板面风气的破坏甚钜,
2. "现在的PTT系统"发言与注册帐号门槛条件甚低 免洗分身匿名闹板太过容易
3. 有心制造板面序乱的人士 其实不需要付出什麽代价 就可以轻易致使挑衅他人违规
光就这些理由理所当然可以对钓鱼行为给予更严厉的惩罚,我也认同。
但是因为这些原因你要认定某些前科後其检举行为算在站规
#11PhstD5 (PttLaw) 里面吗?
第十七条(检举不予受理)
非依本规则提出检举,或检举内容不全或不真实者,且於通知补正期限内仍未补正者,
不予受理。
如果认为有某些违规前科满足以上 不予受理 或是 褫夺 检举违规权限,我认为相当可笑。
就算你们认为
"完全不受理"或是"不提供检举申诉管道"这样才是有违站规的行政方式,
但实际上你们 "无权褫夺"
也 "无权不受理" 板友的检举权(在检举不违反站规第十七条下)
任何未违反站规第十七条的申诉案,不受理都是
踰权的,
当然如果贵板的板规可以凌驾站规之上那就另当别论了。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25.229.134
※ 编辑: no4 来自: 114.25.229.134 (05/16 12:01)
※ 编辑: no4 来自: 114.25.229.134 (05/16 14:01)
1F:→ memy:问题其实很简单 你认为板主无权 我们认为有权 114.33.236.186 05/16 14:13
2F:→ memy:丢到PTTLAWSER问看看法务 询问站方见解比较好 114.33.236.186 05/16 14:13
3F:→ memy:因为这好像不是我们双方说了算的事情 114.33.236.186 05/16 14:14
4F:→ memy:站规认定权不在我们这些普通使用者身上 114.33.236.186 05/16 14:14
5F:→ memy:不过我现在要出门上班惹...等回来後再去问看 114.33.236.186 05/16 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