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nbaday (低调)
看板ComGame-Plan
标题Re: [申诉] Warcraft版主怠职
时间Sun Apr 7 22:59:23 2013
依本站站规
第十一条(违规行为之认定及处置)
经认定为违规行为者,认定权者得予以适当之处分,该处分须附理由且经公告方生效力。
各项违规行为之处分种类及范围,由本站另行规定之。於未规定前,暂由各认定权者裁
量。
对於检举之内容认定不构成违法者,由认定权人公开回覆并说明其理由。
第十五条(检举提出对象)
看板违规行为之检举,於违规行为发生之看板向版主提出。违反群组规范之违规行为,
或板主於管理板面上之不当行为,於群组事务看版向小组长提出。
其他违规行为或小组长管理群组上不当行为之检举,於本站「违规检举中心」
(Violation)看版提出。
第十六条(检举应注明事项)
提出检举时,必须注明下列事项:
一、检举人 二、被检举人 三、检举事由 四、所附证据
前项检举人及被检举人须填载明确,检举事由须秉实详述,所附证据须充分真实。
第十七条(检举不予受理)
非依本规则提出检举,或检举内容不全或不真实者,且於通知补正期限内仍未补正者,
不予受理。
判决如下:
站规16之要件,从转录信件中看来,只有"证据"部分未齐备,其它都有了。
(但我找不到哪条站规明定"签名档属於内文",我自认对站规熟悉度仅次於检举王@@)
但依站规17,不受理的条件必须"通知补正期限",
白话翻译,即使回一行"哪条站规?" 也算是通知补正,才能
不受理此案;
或者回一行 "未达违规标准" 也算
驳回检举的理由
(不受理 = 程序不符,无论案件是否成立; 驳回 = 受理,但认定案件不成立)
无论如何,对於检举信,只要不是夸张的轰炸式检举,要驳回检举、要不受理检举,
都至少要回信让检举者知道後续,符合站规的基本条件。
(轰炸式检举,的确是隐忧,但目前仍无夸张案例,促使站方修改站规,
所以目前还是依站规)
故,"检举版主渎职"一案,群组长认为版主仍不熟悉站规细节,
但初次疏忽,离惩处标准尚有很远一段距离,本案仅提醒版主群,不另惩处。
再者,针对此检举案,请检举人备齐证据後(违规文/所有引用之板规、站规条文)
补递版主信箱,请版主依照板规/站规及判例/惩处标准做出裁定。
(若资料不齐则不受理,若受理则惩处或驳回,驳回需说明理由)
ps.站规11虽说驳回理由要"公开回覆理由",但PTT实务执行上,这很蠢阿...
A告B骂他,却要公告B不算骂...关其他人什麽事。
所以群组长一直以来都不要求"公告",只要回答理由即可
※ 编辑: ganbaday 来自: 118.168.109.143 (04/07 2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