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nbaday (低调)
看板ComGame-Plan
标题Re: [申诉] LoLoLuan 不适任 sub_digitech的小组长
时间Mon Feb 11 01:00:42 2013
※ 引述《Z9 (Z9)》之铭言:
: 1. 检举人: Z9
: 因推文就被水桶二个星期,
: 但是 LoLoLuan本身自己也犯错,被前任小组长chingsong警告而已,
: 而换他当上了小组长,就烂用职权,浸我水桶,
: 知法犯法,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依标题似乎是检举小组长,但内文其实是申诉不服水桶处分...
依群组规定,不服处分应附上沟通证据,因此不受理。
那依标题当作是检举小组长好了。判决如下~
1.前任小组长的判例、宽松标准,无法限缩现任。故该主张并无意义。
2.组规三写有明文,非相关当事人推文者水桶两周,并无可议之处。
依上述两点,此判决的处理并无抵触站规,亦无失职之处。
故,检举无效,此案驳回。
(至於检举小组长对他案之处理失职等,由於当事人有发文,故不另案处理)
此外,
1.请小组长补上申诉者之水桶公告说明理由,站规有明文,请补足程序。
2.我上任时,修改的唯一规定,就是开放群组板的非当事人推文,
但也如置底所说,会把言词标准放非常高。
推文是给提供意见,讨论、建议等有建设性的交流用的,
我虽然不要求要多客气、多礼貌,但也不是让人吵架的。
arl警告一次,另当事人尔後请迳行来信检举不当言词,
以後若还有当事人,持续与推文非当事人争执,一样惩处,请珍惜申诉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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