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epilot (喇赛第一名)
看板ComGame-Plan
标题Re: [申诉] 最近DSLR版主罢免案之无效票认定
时间Wed Jan 30 04:11:43 2013
※ 引述《ganbaday (低调)》之铭言:
: 申诉者thepilot在申诉到群组之前,已经跟我信件往返多次,
: 基本上我的认定方式是比较严谨的,申诉者也清楚我的认定方式
: 当时申诉者决定上诉,自然是觉得我的认定太严,想徵询前群组长的判定
: 结果好巧不巧此案延宕至我接手,而我的观点也没变(汗)
: 我的观点是这样:
: 既然系统设计写理由,就不是只是表态支持/反对,否则不用理由呀,按Y瞬间就表态了~
: 那规定上是写【须详述理由】,但没说多详细描述理由才OK~
: 所以我认定这些票很简单,只要有明确表达出理由就行,不知道在讲啥的就无效
: 所谓明确,就是【为什麽我赞成/反对此连署,是因为xxxxxx原因】的那些xxxxxx部分
: 若申诉者想追究每一个票的无效认定理由,我再请组务前来告知,
: 若否,依我的观点是会砍掉18票的比小组长还多2票
: (当然,每个小组长仍可各自抓宽或松的标准)
: ※ 编辑: ganbaday 来自: 114.45.84.17 (01/30 02:03)
: 推 thepilot:恩知道你近日接群组长,也诚如你所说我们 122.117.204.1 01/30 03:45
: → thepilot:的确在信件中来回讨论彼此的观点,所以在 122.117.204.1 01/30 03:45
: → thepilot:你接任时我并没有提起旧案重审,当然我还 122.117.204.1 01/30 03:46
: → thepilot:是觉得这样的设计是有瑕疵的就是。 122.117.204.1 01/30 03:48
: → thepilot:我写一篇好了,这推文字数好少 122.117.204.1 01/30 03:49
恩延续上篇推文...
其实DSLR近日的选举也已结束,这也是我没提起旧案重审的原因之一
毕竟二位新版主都就任,那就好好当吧
但是对於罢免程序我觉得是有很大的商讨和改进空间
为何我之前会在这提申述呢?其实是想让罢免程序法制化,减少主观认定部分
法制化或是标准化理论上来讲有诸多好处
例如减少管理层的好恶、主观判定;减少纷争;增加组务程序的效率
回过头来说
我认为对於罢免票数的"理由"该持宽松认定也是基於投票者在罢免期间可任意修改其立场
所以并不会有误投的可能性
且通常在罢免案中,赞成票数多采严格认定;反对票数却采宽松认定
也就是说并无统一标准...如此容易造成人为操控
也如同之前我所提,如果要罢免理由确切才可判定为有效票
那其实罢免发起者只要备注投票者通通在罢免理由跟着填写"赞成罢免理由"
那是不是这些票就"没有理由不充分"抑或"理由不确切"的情形发生呢?
只是如此一来,反而无法反应投票者内心的声音,而沦为人头投票吧...
总之,还是感谢你特意回复这旧案
相信如此细心也是真的想要做事,对此我相当佩服和感谢
相信群组在你手上会很好的,恭喜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2.117.204.1
※ 编辑: thepilot 来自: 122.117.204.1 (01/30 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