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iregsh (盲目的爱)
标题Fw: (memy) 抗议水桶判决
时间Sat Dec 29 17:51:28 2012
※ [本文转录自 firegsh 信箱]
作者: firegsh (
http://ppt.cc/empg)
标题: 抗议水桶判决
时间: Sat Sep 1 12:45:20 2012
距离版主在公告中提出的证据文章已经过了半年
事隔半年之久 我已经忘记这个巴哈帐号 和PTT的使用者safelove相同
如果是只因为那篇怀疑的文章 不足以证明我转贴当下知道贴文者身份
而且当时文章中 也是safelove自承该巴哈帐号是他
也不足以说明当时贴文者跟现在贴文者为同一人
版主不能因片面的证据一概而论 说我是因为旧怨而转贴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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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73.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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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firegsh (118.166.124.201), 时间: 12/29/2012 17:5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