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my (逆光飞行)
看板ComGame-Plan
标题Re: [申诉] lol版主memy诽谤本人以及处理不公
时间Wed Nov 7 14:39:44 2012
上一篇回应还没写完 又要重写了 orz
※ 引述《paschen (paschen)》之铭言:
: 重新整理一下申诉文章
: 一、既然版主提到不同ID不会怎样,代表理应提出paschen这个帐号哪篇文章有闹版之嫌。
: 才能惩处Paschen这个帐号,否则是否要把我整栋楼同一个ip的都全部永久水桶?
: 那我现在用140.122的ip上网,是否要把我们学校的ip在lol版发文的全部水桶?
我们板务方觉得您对於上一篇判决释义的解说 会错意了
重点是这一句 "但是其重点在於经网友检举paschen与sssh5566两者一起"
这句话事在表明"板主群认定paschen与sssh5566为同一使用者"这件事情
这件事情之所以很重要的原因
是因为板务方把这两个帐号违规案件 以及自删文章累计起来 共同审核视为单一使用者
而其违规总量已达板主群和议判定需以板规[E1]处理之程度
"连续多次自行删除具违规嫌疑或阅读观感问题之文章,以意图规避板规处理;"
这也是为什麽上一篇判决释义中 我们板务方第一个要说明的就是这件事情
如果没有这个分身判定
则其後之判定将偏向仅以反串争议发言(板规[C1])并给予E项警告 的方向去处理
当然 若群组务方判定後 是要改判为此结果
则本板板务方也则尊重组务方之判定 愿意无条件接受
: 二、请版主解释为何不能使用自谦词
: 称自己为新手,而放任版上一堆自称elo 3000的玩家?
自谦当然是可以的
但是由於本板板规多项皆有保护新手条款
藉由故意自称"新手"可以用来规避[A4] 这是板务方所不乐见需要制止的风气
您的"自谦新手"已经使用了半年以上 自谦到您的发文都让本板板友记得是专发新手文的ID
此乃具意图规避板规处理之嫌疑 并且已经造成多次板面检举与争议
A4【讨嘘行为】
不受板规[A4]所限制的文体:标题备注有「新手」的[问题]文。
*注:
标题备注有「新手」的[问题]文虽不因板规[A4]有所限制,
但若明显满足其他项板规之违规定义时,
板主可另择是否有符合其他板规项目的违规情形,给予该文章适当判定。
C4【连续嘘文、具争议性之推嘘文】
[心得]文及备注有「新手」的[问题]文,
因鼓励分享及正面游戏讨论风气,
严禁无意义、Elo争议、以及未注明任何反对原因之嘘文,违者直接水桶处分。
板规[C4]加重判定的文体:[心得]文,标题备注有「新手」的[问题]文。
: 三、请版主解释为何玩到30等不能问自己不懂的游戏基础问题?
: 而且mid mia确实在lol板使用/搜寻不到,版主是否刻意误导其他人认为搜寻的到
: mid mia是什麽意思而只是本人懒得搜寻?
当然可以 但是新手发问应适得其所(置底新手百问区)
并且关於mid mia等术语简写 早已於本板中存在
【精华文章】 LoL 看板《LoL》
4. ◆ │新手入门专区
2. ◆ 旧版及美服资料
10. ◇ [分享]常用英文缩写
置底新手百问区中也有对於mia一词之叙述
文章代码(AID):
#1EKR9g5l (LoL) [ptt.cc] [闲聊] 新手一百问ver2
1F:推 wommow :请问昨天我在台服玩 有人喊bot mia mia我知道是消 09/06 13:43
2F:→ wommow :bot不是AI吗? 09/06 13:43
3F:→ wommow :是跟我在下路队友喊的 对面两个都消他就这麽喊 09/06 13:44
4F:推 pony147369 :bot mia的bot 是指下路喔 09/06 13:58
5F:→ pony147369 :bottom09/06 13:59
甚至连在游戏的官方网站上就直接有该项解说
http://lol.garena.tw/learn/new-user-guide/terms.php
板务方认为此类发言行为 很难令他人信服申诉者已尽发问前搜寻之责
X1 如果您为BBS新使用者,建议先以"h"键指令,以了解BBS基本操作。
以及在发文发问前请尽量先以搜寻标题关键字指令"/",
搜寻板面、文摘、的文章,是否已有您欲寻找答案。
若发问问题之答案很明显地已於板面上,板主得以直接删文不另行公告。
若文章内容与其他文章重复或同质性过高,板主得以直接删文不另行公告。
此为板务方判定申诉者违规时的当下板规内文版本
因为您所提问的答案过於浅显 且其早於本板中存在
辅以您的"新手发问"的诸多纪录 故判定具板面阅读观感争议之嫌
: 四、请版主解释问基本观念紮实基本功夫提升能力有何妨碍版风之嫌?
: 且认真回应与板友讨论有什麽恶意反串钓鱼的乐趣?
基本上"基本观念紮实基本功夫提升能力"是好的
就如同上面所说"自谦新手"是可以的
就如同上一篇判决释义中所说
"在本板发新手提问又怎样? 其实也没怎样 普通的新手发问文是不会被嘘成这麽惨的"
但是过量就会有争议 而您的确具此类型的争议事证
本板板务方并没有判定您有钓鱼引战嫌疑发言违规行为
就如同上一篇判决释义中所说
"这边的重点在於
板主群不是判定申诉者钓鱼行为违规 也不是什麽签名档为违规
而是反串行为 并且连续自删嫌疑文章意图规避板规的行为"
至於反串引战争议 是另外一个层面的问题
本板板务方对於反串发言行为之原则定义为"发言前後不一"
您许多文章与文章间的自我叙述之状态 前後并不一致
诸如您於本板长期的"新手发问"纪录 使人认为疑似以假新手发问 有违常人观感嫌疑争议
於本板
#1GO_O0Cy自称小妹 却在PTT其他板面自称小弟等 刻意强调作者性别之发言争议
http://webptt.com/cn.aspx?n=bbs/NCCU/M.1334949701.A.B14.html
这些争议之处皆为本板板务方对於 "发言前後不一"之反串发言行为原则的认定范围
: 五、版主是否明确规定新手是刚接触游戏多久而不是技术不成熟的玩家?
: 若30等自称新手则需要被永久水桶?那是否可以自称3000的全部水桶?
: 还是说版主可以去查询所有板友的elo值,只要能力与问题不相当者都是反串且须永久水桶?
"30等自称新手则需要被永久水桶?"
板务方并没有做出此项争议性发言 也没有如此板规规定 更不可能做出如此规定
每个使用者在"无违板规"的前提之前 皆有相等量的言论自由保障
这也是本板板面坚持开放使用嘘文之缘由
板务方认为众人皆有对於文章表达支持或反对的权利
并且经由适当之嘘文使用方式之规定 可以适当地表达众人之阅读观感
以其作为板务方进行判定时所考量到的层面之一
而您的问题是 此类型的发言量过多 并且多次"自删其争议文章"
以致构成多项板面争议之事证 (後者才是处理永久水桶之板规[E1]依据规范)
E1【闹板】
具恶意意图,使板面秩序混乱,罪行重大者。
包含但不限定以下行为:
连续多次自行删除具违规嫌疑或阅读观感问题之文章,以意图规避板规处理;
说真的 板务方也不知道您是不是真的30级 也不知道您是男是女
但是"连续半年以上的新手发言" 一边发言男性一边发言女性
这是具争议性 并且有违常人观感的
此乃依据您所有的"板面发言行为"之合理推断判定
板主群所管理之"板面违规事务"也是如此 依据板务方所掌握到板面发言事实作为判定
上一篇判决释义中所提及
"板主群三人皆认为"游戏接触时间不等於游戏技术层级"
本板板主群定义的新手为游戏接触时间不足之玩家 并非操作技术不佳之玩家
故本板板主群判定您"不是游戏新手" 并因为这个原因 造成板面观感问题
同样的 既然paschen早已至少於半年之前就於本板具发文纪录 应已阅读过本板板规"
以上这一段重点 其实是在说明板务方判定您的发言行为
游戏新手不等於看板新手 这是两回事
您所谓的"自称新手"发言行为 其实皆有这两个层面的争议存在
1.关於发问的内容:
在游戏层面 "新手"长达半年以上
除了英雄心得以外 还能屡发过於浅显新手问题文 是有其观感争议的
(内容争议性)
2.关於发问的行为:
在PTT-LoL板看板层面 "新手"长达半年以上
应悉知本板板规[X1]项之相关规定 则为明知此类型之发言行为是具争议性却为之
(程序争议性)
因其已造成多项板面争议之事实事证
故板主群得以引用其他具惩处效力之板规对其处理
X1 如果您为BBS新使用者,建议先以"h"键指令,以了解BBS基本操作。
以
及在发文发问前请尽量先以搜寻标题关键字指令"/",
搜寻板面、文摘、的文章,是否已有您欲寻找答案。
若发问问题之答案很明显地已於板面上,板主得以直接删文不另行公告。
若文章内容与其他文章重复或同质性过高,板主得以直接删文不另行公告。
◎ X项板规为基於维护讨论风气,及板主群板务立场所提醒的建议,
并不具水桶处罚性质,但其已造成板面争议之事实时,板主得以删文处理,
或引用其他具惩处效力之板规处理。
: 六、请解释为何问新手问题刑度便高达永久水桶?
: 而并非在一开始版主认为不妥时便加以警告?
本板板务方重申多次
您所造成之观感争议 并不是"问新手问题即永久水桶"
而是此类型的发言量过多 引起板面观感争议於先 并且多次"自删其争议文章"
以致构成多项板面争议之事证 (後者才是处理永久水桶之板规[E1]依据规范)
再重申一次 并不是"问新手问题即永久水桶"
而是构成板面争议於先 且(经视察发现具连同分身发言)多次"自删其争议文章"的行为
最後再重申一次 并不是"问新手问题即永久水桶"
请您之後不要误解 或是曲解板务方之判决解释
: 七、既然版主明知本人的文章在半年前无论是谁都可以搜寻的到
: 何来伪装新手的意图?似乎论点自相矛盾
关於这一点 此段提问文字叙述 经板务方反覆阅读之後
本板板务方皆认为 正是因为无论是谁都可以搜寻的到您半年前的文章
您长达半年(甚至以上)以来的"自称新手"的发问行为 所构成的板面争议得以曝露
因此这个提问 似乎本身即是自相矛盾的
: 八、请问热心发心得文分享,後来因为意见不合而被嘘看了心情不好想删除文章
: 是否就代表规避版规惩处? 是否所有被嘘的自删文章都代表规避惩处?
: 是否板规有规定被嘘的文章就不能删除?
首先 心得文同新手提问文 皆有板规[A4]及[C4]之保护伞条例 得以严格认定推嘘文违规
但是并非所有文章 皆即可随便标示为[心得]或是[新手]的问题文
若有不适当之争议文章 板主群可经过判定 得以拔除其因板规授予的保护发言权
例如判例 icoann 於本板所发表之不适当争议文章
http://webptt.com/cn.aspx?n=bbs/LoL/M.1346098297.A.9CE.html
基本上 本板惩处性质板规 大致分为两大类
一是事後自删不予追究 一是事後自删得以追究
板规[A4]即为前者 但本板板规[E1]子项所规定之
"连续多次自行删除具违规嫌疑或阅读观感问题之文章,以意图规避板规处理等行为。"
该项为 2012/03/13 所公告附加 乃因板主群认为此行为具严重影响看板风气
板规[A4]虽是本身一次两次自删不予追究的
但是过於多次违反板规[A4] 此种发言行为本身即具相当程度之争议性
这个违规量的程度乃由板主群和议之判定是否违规
您之所以跳过[E1]项警告 直接以[E1]项违规判定
关键乃因判定您具有分身帐号 且同分身帐号的发言违规纪录
两个帐号的发言总计起来的量 其程度由板主群和议後 是具直接判定水桶处理的标准
这也是回归到 在第一个提问回应中 板务方所提及的
"这件事情之所以很重要的原因
是因为板务方把这两个帐号违规案件 以及自删文章累计起来 共同审核视为单一使用者
而其违规总量已达板主群和议判定需以板规[E1]处理之程度"
在第五个提问回应中 板务方所提及的
"而您的问题是 此类型的发言量过多 并且多次"自删其争议文章"
以致构成多项板面争议之事证 (後者才是处理永久水桶之板规[E1]依据规范)"
: 九、lol版长年一堆无异议毫无内容的推文嘘文,版主是否需要处理?
: 多少新手问找不到的蠢问题、很开心的分享有趣影片但是op都被嘘爆
: 版主是否认为嘘文数目便代表惩处标准?
: 为何不处理无建设性论述嘘文的人?而是要惩处新手或热心分享的玩家?
首先是该提问首行的文字叙述"lol版长年一堆无异议毫无内容的推文嘘文"
这个叙述字里行间即曝露了些许隐性语意
其实您明明具有长期阅览本板的经历 故已悉知应知其板面风气及相关板规却为之
意即您并非本看板的新手 却长期以新手提问之方式发文
而时至今日遭他人发现检举此具观感争议的发文行为
关於推嘘文之内容控管 其实自古已在本板板面上争议多时
并且板务方连续多次新增修改板规以力求推嘘文之效用 回归其"评价文章"之立意精神
诸如本板板规[A4][C4] 以及其他对於限制嘘文使用方式的板规
藉由限制嘘文使用的方式及数量 以求凸显众人认为有阅读观感问题 或具违规嫌疑的文章
这也是在第五个提问回应中 板务方所提及的
"每个使用者在"无违板规"的前提之前 皆有相等量的言论自由保障
这也是本板板面坚持开放使用嘘文之缘由
板务方认为众人皆有对於文章表达支持或反对的权利
并且经由适当之嘘文使用方式之规定 可以适当地表达众人之阅读观感
以其作为板务方进行判定时所考量到的层面之一"
在众人无违嘘文相关板规的前提之下 皆有对於文章表达支持或反对的权利
我们板务方对於这对成双板规的使用精神 是"板众有权评论 而板主有权审查"
本板板主群在意的是 意图使这推嘘文机制运作正常 进而得以正确地反映阅读观感情形
因此才有[C4]这个牵制性板规 并且判定及惩处皆比[A4]来的严重
嘘文嘘到多少只是一个数字 其实事实上是便於端看哪些文章有违规嫌疑或观感争议
当然也不是没有被嘘也没事的案例 例如看看那精美的愚人节
或是像
#1GKt2DQo (LoL) 或是
#1GTgM0Wb (LoL) 这种
引导他人以嘘文回应 或是很明显地被嘘不是因为作者或文章本身争议 这种肇因非己者
这样的文章是不会判定为[A4]违规的
板众有权嘘文 我们有权判定 审核权还是在板主本身 而您的嘘文是我们的考量之一
板务方一直认为 所谓的客观就是由众人的主观去确立 众人的主观即为相对客观
这也是板主群在进行某些主观性违规判定之时 或是正反立论皆有其
会去作为考量的一个因素
至於无建设性论述嘘文之类的使用 这个是在板规[C4]之相关规定之内
您所应该采取的行动应为检举此类型疑似违规发言 交由板务方判定是否违规
而非在自己的文章中与他人笔战 而扩大自己争议性发言行为的观感影响范围
这在程序上是瑕疵而有争议的
: 十、请解释为何拖那麽久仍未回应,在这段时间版主也发了好多公告文
: 为何完全略过被冤枉剥夺发言权益的版友。
: 谢谢
其实正想要说 本板目前仍为PTT全站人数常驻第二大板
且板主群三人皆有正职之工作 其检举量几乎让我们每晚皆有排定和议行程
若有一晚是有人有事或是过於疲累而休议
则隔日更需挑灯夜战审理判定违规 以维持板务正常运作
这是我们LoL板板务方 所尽力想要维持的板面讨论风气 与八卦板或其他看板是不同的
而 因为您前文坚持提起告诉 所以我们必须谨慎处理
所以才会耗费时日以精确回应 深怕其回应之表达方式不甚仔细而遭误解甚至是曲解
为此冗长的等待回应期间 我们深感抱歉
但是我们还是必须把仅存的睡眠时间 第一顺位放在板务的正常运行上
因为这是我们的第一应尽义务
相信您也不想要看到回应内容仅为"不通过""驳回"等等的简短语句
我们相信关於判决释义 真正困难的是要让申诉当事人能够接受
(虽然不一定可以达成 就像每个人对於公众事务皆有不同感受或价值观的认定一样)
判处违规讲究的是证据与程序正义 这不一定等於事实的实质正义
我们并不知道您是不是两个帐号确实是不一样的人
即便您在此提出身分证件照片也是一样 毕竟网路世界的匿名性过於强大
於我们仅能从能掌握的IPv4位址证据 与是否是相近的发言时间 去进行合理推判
而最後的帐号判定权 握在站方手上
所以在上一篇判决释义中才会建议您 可向站方申请多重帐号查询 并且以利群组方之判决
说真的 我们板务方 与申诉者及检举者 皆为非亲非故 并无相识也无积怨
我们并不是带着私怨 以偏颇方向 去处理判定公务之事
这些都是公众之下有人检举反映 而构成板面争议的事证
我们认为每一个人的发言发文 皆为可受公评之事
就连我们板务方所发的判决公告也是 就连您这个案件的判决也是 皆为可受公评之事
而板务方能做的仅为就事论事 有多少板面证据就判定到多少
站方所授权的板主 也就只有看板事务管辖权而已 所谓的诋毁名誉或是诽谤 其实过於言
重
目前在本板的板务层面 对於此案件的判决已结案 不会主动进行改判
但是板务方愿意接受任何 经由群组务方或是站务方的审查判决之改判结果
若申诉者对板务方之判决仍有异议 请依循本站体制内管道
向上进行站务方的申诉 (其实我们也不清楚站务方会不会受理到看板层级的违规裁量)
最後再重申一次 并不是"问新手问题即永久水桶"
请您之後不要误解 或是曲解板务方之判决解释
以上 望群组长明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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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33.236.186
6F:推 s91812:上站2700 第1000篇文章!150.254.181.174 11/07 17:03
7F:推 TheMidnight:朝圣... 111.248.95.101 11/07 18:02
8F:→ TheMidnight:版主真心酸,上ptt先看的版都是这 .. 111.248.95.101 11/07 18:02
9F:嘘 paschen:无法信服123.192.173.248 11/07 19:05
※ 编辑: memy 来自: 114.33.236.186 (11/07 19:31)
10F:→ qm21:享受特权时也会心酸吗 118.167.150.63 11/09 1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