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epilot (喇赛第一名)
看板ComGame-Plan
标题Re: [申诉] 最近DSLR版主罢免案之无效票认定
时间Sun Sep 23 15:28:18 2012
※ 引述《thepilot (喇赛第一名)》之铭言:
: =======================================================
: 看板板务检举及水桶到期解除请先寄信给板主,
: 请给板主一些时间, 若三至五天後
: 板主都未处理, 或是不满意其回覆时再贴文申诉
: 在未与板主联系前, 申诉将暂时不予受理
: =======================================================
: 1. 检举人:thepilot
: 2. 被检举人/看板:LoLoLuan/Sub_DigiTech
: 3. 被检举看板所属群组 :Sub_DigiTech
: 4. 检举事由:由本人及其他版友发起的DSLR罢免案中,
: 小组长LoLoLuan对於无效票的认定具争议,并影响其罢免结果。
: 5. 举证 (如有需要):
: A.已循先行程序私信给LoLoLuan,但无回应。私信部分因涉及隐私,故已转给群组长。
: B.已於DSLR版 #1G7tgUfi 推文质疑LoLoLuan对於罢免案之判决标准,亦无回应。
: C.小组长LoLoLuan判决罢免案之原文: Sub_DigiTech版 #1G7tfbot
: 根据
: 2-2 板主之罢免及免职
: 热门看板:
: 罢免基本同意人数为50人,且赞成>=反对票的两倍
: ex 同意罢免50票:反对罢免25 成立
: 同意罢免51票:反对罢免26 不成立
: DSLR板主 rugalex罢免案
: 经审核票数後 ,扣除理由不充足的连署
: 同意票84-18=66
: 反对票1
: 罢免案通过,rugalex即日起解职。
: 一年内不得在战高内申请其他看板板主。
: DSLR板主 stkeiko罢免案
: 经审核票数後,扣除理由不充足的连署
: 同意票84-18=66
: 反对票1
: 罢免案通过,rugalex即日起解职。
: 一年内不得在战高内申请其他看板板主。
: DSLR板主 stkeiko罢免案
: 经审核票数後,扣除理由不充足的连署
: 同意票64-16=48
: 反对票15
: 罢免案没有通过,stkeiko继续留任。
: LoLoLuan
: 其上色部分与组规(Sub_DigiTech #1EQabR5v)、群组规定(ComGame-Plan #1BwM14bS)
: 之条文显有认定上之歧异。
: 以下为部分条文原文:
: <投票者>
: 投票须详述理由,
: 无理由,语意不清,多重ID等连署票将由小组长/群组长於审核时剔除
: 并视情况永久取消於本组连署权
: 显然小组长LoLoLuan在判决上:
: a.条款上引用错误,根据群组规定,无效票的依据并无理由不充足一项
: b.采取法条扩张解释
: 根据ptt架构,连署罢免文章於有效期间内投票者皆可自由更改其立场及理由
: 不若现实投票中,一旦圈票即无法更改之情形
: 因此依照群组规定的定义其精神:
: 无理由,语意不清,多重ID等连署票将由小组长/群组长於审核时剔除
: "无理由"及"语意不清"等字眼不应该从严认定,更不该采扩张解释
: 毕竟ptt架构之下没有投错票的问题,因为投错票仍可更改立场
: (本案连署期间即有改立场之例子,唯反对票全数通过)
: 所以本人主张投票时的理由该从宽认定,并尊重票数结果。
: 投票期间填写的"理由",应该作为佐证之用,不应该作为主要判定标准
: 毕竟赞成/反对的"票数"其"意思表示"的正确性要大於需要经过"人为认定"之"理由"
: 如果判决标准采取人文判定为主,那麽其结果必将容易遭操控,秩序必将大乱。
: 综合以上内容,本人依照程序提起申诉,期待厘清判决标准及其责任。
请问群组长这个案子有在进行吗?
感觉这个版已经很久没处理申诉案了
这样我不知道我们这些照程序走的人这样做有何意义?
不管结果如何,对有疑虑的人所提出的申诉至少给个说法吧
请别让我对ptt组务运作失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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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2.117.204.1
※ 编辑: thepilot 来自: 122.117.204.1 (09/23 15:29)
1F:推 d062637776:不意外 我上边那篇申诉LOL板有人回122.117.200.238 09/23 15:45
2F:→ d062637776:说申诉了9个月还没处理122.117.200.238 09/23 1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