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PbyOP (One Piece)
看板ComGame-Plan
标题[申诉] 不服Sub_GConsole板板主quark之判决
时间Wed Dec 21 12:17:48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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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板务检举及水桶到期解除请先寄信给板主,
请给板主一些时间, 若三至五天後
板主都未处理, 或是不满意其回覆时再贴文申诉
在未与板主联系前, 申诉将暂时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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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检举人:OPbyOP
2. 被检举人/看板:quark / Sub_GConsole
3. 被检举看板所属群组 :
我在哪?
战略高手 游戏, 数位, 程设 [lostname]
G_Console 电玩 Σ主机 平台 模拟 [quark]
Sub_GConsole 组务 ◎游戏主机群组(G_Console)组务? quark
4. 检举事由:
针对quark板主於板面上对本人两件申诉、三件检举案合并判决之不服理由,提出
说明如下(该判决编号93,
#1EyGDu4S)
1.Emulator板板规1并无明定客体为何人,即有违规行为时就算只是影射不知名人
士时,其行为与板规1构成要件相符,且与PTT使用者条款第5-b条意旨相符。所以
阅读者只要发现违规情事即可向板主检举,即便非当事人不能提出向上申诉,但总
能对板主怠职一事提出检举吧。
2.若仅以水桶之目的在维持板上秩序为由来朔及既往,难以达到吓阻连续犯罪之效
,OPWaug的多起违规是从9月27日起至11月29日,该判决中并无解释这点,仅以
日期相近的违规板主可合并处置,轻轻带过。难道9月和11月是日期相近吗?
3.六个月不算轻,但对於累犯算重吗?第六次违反板规1才判六个月(注一),但
OPWaug已经在Emulator板获得战神的名号(注二),是长期未祭出重罚的结果,
加上判决此六个月水桶之前,板主亦有偏袒之情形,9月到11月时间并不短,
该判决并无说明这点,即本人的第一件检举案。
4.本人的第二件检举案和第三件检举案并无在此合并案中作出判决和说明。
注一:emulator板判决OPWaug六个月水桶的文章中,已有列表六次违规。申诉文章中
有提及此文章,非quark法官不能察觉之情事
注二:同注一之文章,底下推文有提及战神,非quark法官不能察觉之情事
5. 举证 (如有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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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30.197.170
1F:推 lostname:看板事务申诉仅至小组长层级,本案不受理 122.116.67.44 12/21 2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