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beef (xbeef)
看板ComGame-Plan
标题Re: [申诉] 不服WarCraft水桶判决
时间Sat Jul 30 21:23:11 2011
不好意思,因为此判决是FrostMaiden所做出的,所以我申诉该位版主,
若你有任何意见,我想FrostMaiden版主应该已经找你讨论过了(我有提醒他找其他版主
讨论相关规定),或者你直接找我讨论可能会更好,
不然可能有违反此版申诉规章的疑虑。
(我想你也是该版版主可能还可以通融,但还是小心点好)
※ 引述《Attui (会老~会肥~会死~)》之铭言:
: 1.直接说结论
: 2.暑期条款是因为很多人暑假太闲会来乱才做的 不是第一年实施了
: 如果有问题的话 最初实施时就会被炮到飞天
: 不会几年了都还在做这个 真要问这实施多久的话我还真的忘了
: fm做的比较久他可能还记得 ?
规定都是死的,执行的人是活的,看的人也是活的,如果规定完全没问题的话,
我想我不会来申诉。另外此规定究竟实施多久,与此案无关。
前文我已经说明该规定并未详细说明应如何执行,版规内仅言
「因应暑假特殊条款 部分判处加重刑责」若版主想对此条款解释的话,
希望可以由版规内所写的这句话开始解释,
并请解释何谓暑假特殊条款?版规内为何没写?何谓「部分加重」?加多重?
若有对此条款做出解释的公告文,为何没有注明「此条款内容与相关事项请至
#1E4xy03R」
且此条款出处的那篇文章
#1E4xy03R,为何也未写明该条款内容与执行方式,就可以
任意加罚呢?
因为我真的没有办法看过每一篇公告文以及水桶文,所以我不知道以往的标准为何,
但是置底文与版规是维护版友权益的首要防线,若没有逛贵版的习惯,
就只能根据版规与置底文上面所写的标准,但版规内多未写出相关标准,
故我提出一些疑虑。
或许版主觉得「以往都是这样执行的」、「大家都觉得没问题」,
但不代表现在这样执行还是没问题,也不是大家都仍然觉得没有问题,
而且也无法对解释此版规有任何帮助。
之前已私信询问FrostMaiden多次,他不多做回应请我来申诉,现在我对此规定提出申诉,
他才解释所谓的依据为何,出处为何,那麽我想再做出一个质疑,
为何我私信询问版主时,他只请我来申诉,却未多作解释呢?
我是依据贵版版务条规第5条,寄信向该作出判决的版主解释与询问,
「如果对板主群的判决有任何意见,可先行寄信向板主群解释,
板主群会做出最後判决,判断是否修改或维持原判决。
对最後判决仍有不服者,可至群组事务板ComGame-Plan申诉。」
该版主对我做出的最後判决与判断却只是下面这封信..
作者 FrostMaiden ( 我恋爱中(闪爆))
标题 Re: 关於检举信
时间 Thu Jul 28 14:38:54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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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直接去组务申诉 :)
若时间上无法配合,信件可以隔天再回,甚至过几天再回,我想我都能接受。
但是这种情况,我希望FrostMaiden可以多做检讨,身为一个版主,
我想肩膀上是有一些责任在的。
: 3.不违规的话 版主才不会无聊找版龟桶你
: 上网是来交友看戏不是结仇
: 违规了被桶只是刚好 想申诉就尽量申诉
: 如果真的那麽委屈 小组长会帮你主持公道的
一开始我对於我犯了版规,以及造成版上一些风波,感到抱歉,
也寄信给FrostMaiden道歉,表示对贵版很不好意思。
但是该版规我认为仅照字面上意义,可以有其他解释方式。
C-2、恶意嘘文
禁止对同一文章进行三次以上嘘文而又无提出良性建议。
亦禁止以「红的明显」为由嘘文。
以下解释仅针对此规第一句话
「禁止对同一文章进行三次以上嘘文而又无提出良性建议」,
此句前面说道禁止对同一文章进行三次以上嘘文,後面接着一个连接词「而」,
表示连接词前後的两句也就是「对同一文章进行三次以上嘘文」、与「又无提出
良性建议」的主词皆为「同一文章」,真是拗口..
简单来说就是可以将整句话解释为「禁止对同一文章进行三次以上嘘文,"而且"又无对
同一文章提出良性建议」,(若有中文高手认为小弟解释有问题,也希望可以来信指教)
亦即虽然我对同一文章进行了三次以上嘘文,但我对同一文章提出了良性建议,
虽然该良性建议并非包含在我的嘘文之内,但版规并没写明良性建议需要包含在嘘文内,
只写明需要包含在同一文章内。故希望版主解释,该版主认为乃双方认知不同,解释不同
故希望我能来申诉,以求解答。
以下为原信件内容
作者 xbeef (xbeef)
标题 Re: 你好
时间 Thu Jul 28 00:16:30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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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突然觉得此版龟对於我是否适用?
│ C-2、恶意嘘文 │
│ 禁止对同一文章进行三次以上嘘文而又无提出良性建议。 │
│ 亦禁止以「红的明显」为由嘘文。
17991 m27 7/24 loseking □ [三国] 真三国无双XD V5.1C2
这篇文章我确实进行了三次以上的嘘文,但我认为我有提出所谓的「良性建议」
→ xbeef:我只是希望如果你有上传到其他免注册就可下载的页面的话 07/27 01:54
→ xbeef:或许可以将连结一起贴出来就好罗 这样不是两全其美吗? 07/27 01:54
→ xbeef:不然我觉得你纯粹只是为论坛做广告 似乎有些不妥 07/27 01:54
单就这三句应该就符合一般人认定的良性建议
总而言之我觉得你判定的标准好像与版龟不符,
若以你此次判定的标准为准,或许应修改版龟为
C-2、恶意嘘文
禁止对同一文章进行三次以上无良性建议嘘文、或其他与本文主题不符之嘘文
亦禁止以「红的明显」为由嘘文。
希望版主可以为我与其他版友解释一下,谢谢
作者 FrostMaiden ( 我恋爱中(闪爆))
标题 Re: 你好
时间 Thu Jul 28 00:24:46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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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xbeef (xbeef)》之铭言:
: 不好意思突然觉得此版龟对於我是否适用?
: │ C-2、恶意嘘文 │
: │ 禁止对同一文章进行三次以上嘘文而又无提出良性建议。 │
: │ 亦禁止以「红的明显」为由嘘文。
: 17991 m27 7/24 loseking □ [三国] 真三国无双XD V5.1C2
: 这篇文章我确实进行了三次以上的嘘文,但我认为我有提出所谓的「良性建议」
: → xbeef:我只是希望如果你有上传到其他免注册就可下载的页面的话 07/27 01:54
: → xbeef:或许可以将连结一起贴出来就好罗 这样不是两全其美吗? 07/27 01:54
: → xbeef:不然我觉得你纯粹只是为论坛做广告 似乎有些不妥 07/27 01:54
: 单就这三句应该就符合一般人认定的良性建议
: 总而言之我觉得你判定的标准好像与版龟不符,
: 若以你此次判定的标准为准,或许应修改版龟为
: C-2、恶意嘘文
: 禁止对同一文章进行三次以上无良性建议嘘文、或其他与本文主题不符之嘘文
: 亦禁止以「红的明显」为由嘘文。
: 希望版主可以为我与其他版友解释一下,谢谢
: ※ 引述《FrostMaiden ( 我恋爱中(闪爆))》之铭言:
: : 是的。
良性建议是看嘘文内容, -> 内容不包含在这限制内, 所以我只会针对你嘘文内容来审
理。 若仍有疑问,可以至组务版申诉。 除非组长特别改判,否则仍维持原案。
以上
作者 xbeef (xbeef)
标题 Re: 你好
时间 Thu Jul 28 00:39:29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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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针对你所说的良性建议是看嘘文内容,
但板龟为 禁止对同一文章进行三次以上嘘文而又无提出良性建议
并未说明此指的良性建议为嘘文内容。
由整句话来看,是指禁止在同一文章内进行三次以上的嘘文
而又无提出良性建议的主词仍为「同一文章」,因为此处的「而」是一连接词
「即禁止在同一文章内嘘文三次以上而未在同一文章内提出良性建议」
请版主再帮我解释一下,谢谢
作者 FrostMaiden ( 我恋爱中(闪爆))
标题 Re: 你好
时间 Thu Jul 28 00:44:00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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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xbeef (xbeef)》之铭言:
: 另外针对你所说的良性建议是看嘘文内容,
: 但板龟为 禁止对同一文章进行三次以上嘘文而又无提出良性建议
: 并未说明此指的良性建议为嘘文内容。
: 由整句话来看,是指禁止在同一文章内进行三次以上的嘘文
: 而又无提出良性建议的主词仍为「同一文章」,因为此处的「而」是一连接词
: 「即禁止在同一文章内嘘文三次以上而未在同一文章内提出良性建议」
: 请版主再帮我解释一下,谢谢
: ※ 引述《FrostMaiden ( 我恋爱中(闪爆))》之铭言:
: : 良性建议是看嘘文内容, -> 内容不包含在这限制内, 所以我只会针对你嘘文内容\
来审
: : 理。 若仍有疑问,可以至组务版申诉。 除非组长特别改判,否则仍维持原案。
: : 以上
而是指 两者皆, 所以达三次以上嘘文即算,即使你之中有提出良性建议。
原则上我就是一条一条看。 基本上与词性无关, 重点即是你嘘文三次以上
这之中都没有良性建议可用,即被判决 C-2
作者 FrostMaiden ( 我恋爱中(闪爆))
标题 Re: 你好
时间 Thu Jul 28 00:53:06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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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xbeef (xbeef)》之铭言:
: 对我的意思就是「而是指 两者皆」
: 所以版龟为
: 禁止对同一文章进行三次以上嘘文 而 (即两者皆) 无提出良性建议
: 这边无法从这一句话看出良性建议必须包含在嘘文之内
: 而是如果进行了三次以上嘘文 但提出了良性建议 就无法视为「两者皆」了
: ※ 引述《FrostMaiden ( 我恋爱中(闪爆))》之铭言:
: : 而是指 两者皆, 所以达三次以上嘘文即算,即使你之中有提出良性建议。
: : 原则上我就是一条一条看。 基本上与词性无关, 重点即是你嘘文三次以上
: : 这之中都没有良性建议可用,即被判决 C-2
那个且是建立在三次嘘文内。 有疑问请至组务申诉。 这系列最後答覆罗 :)
中间好像有一封我自己寄的信没存到备份,但从该位版主回信的部分还可以看到我写的
最後再次建议,贵版版规有许多条款皆应分成二条,或写明执行标准,以免日後执行困难
无论这次判决为何,希望版主们有看到我最後这两句。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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