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stname (鼻水流不停)
看板ComGame-Plan
标题Re: [申诉] 轩辕剑板主rnc
时间Thu Dec 21 11:34:56 2006
半夜花了些时间回覆你,
一转眼, 天亮了...
您从一开始被删文的那篇就一直觉得受到不公平的对待
可是那篇文章,
在板主有责任在维护讨论品质的前提下,做出他认为必要的处置
而且事後的两篇公告也很清楚的写明原因
砍文不是针对你个人, 而是这个讨论串中他认为较为不妥的几篇
内容也已经偏离游戏本身, 反而较偏向於讨论板上及某些人的态度
而板主除了删文制止之外, 也没有做出水桶或是劣文的处理
我认为该次删文并没有问题
事後rnc已重新补强板规, Shindo也认为和rnc理念不合而请辞
我想两位板主已经做了他们事後该做的处理了
回到现在的这篇检举
一 检举文贴在板上被删/且被警告
站规的文章管理规则中, 有这样的条文
八、不适当文章管理规则:
1. 情节轻微之不适当文章,得由版主向使用者公开或私下警告後砍除。
2. 若在 1. 之处理後使用者有再犯情形,版主得将其列入水桶名单,
暂停其在该版发表文章之权限。
(其实在没有板规的情况下判罚, 在ptt一直有相当的争议
可参考pttlaw z-9-2)
而我的看法是
如果他一言不发就砍文, 第一次发检举就水桶你, 这样的情况下是他错
可是他删文时有告诉你请你用信件检举, 发出警告一次, 下次才水桶
除非你蓄意的违反, 不然这个警告并没有什麽实质意义
信件吃案问题, 我之前回过了, 请用寄信备份
板上是否可PO板务检举文?
很多看板为避免多数暴力, 或是引战等纠纷禁止在板上发板务文
原则上这依然属於板主管辖范围, 已通知板主来说明
二 检举文这样是否算受理
我觉得板主在面对这种近乎威胁的口吻下,
在您未循板主已明确提出的检举方式前, 其实无须受理
不过既然受不受理是rnc的判断,
我已经通知他对这部份来说明, 如果他也认为已受理,
那也请他来说明对那些文章的处理方式
如果他不删文的理由连我都无法接受, 我也一样会要求他做处理
三 人身攻击部份
也已通知板主对此部份做出他的说明
战略高手群组长 lostname
※ 编辑: lostname 来自: 220.135.110.59 (12/21 11:56)
1F:推 PsMonkey:[乱入] lostname 果然连五了... [逃] 61.228.192.56 12/21 12:23
2F:推 quark:连五拉五~~这样算几台啊? XD.......[一起逃] 61.59.219.194 12/21 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