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indo (希路)
看板ComGame-Plan
标题Re: [申诉] Sword版 版主rnc
时间Tue Nov 7 01:22:41 2006
先针对我个人的问题稍做个说明
基本上本人对这样事情一开始并没有多大的意见
这也代表本人与rnc版主的意见诸多分歧
对於y大们的文章 我个人采尊重态度
对於每天上线的我 看到那些文章我选择静观其变
本人所制定的版规其中有一条
==
3.人身攻击V.S笔战
笔战并不限制 但是内容要言之有物
纯粹人身攻击的笔战文 会先用推文警告一次
变本加厉者 送淝水之战挑水肥之旅1个月
==
我本人的方式采"先通知 再行动" 而不是"先斩後奏"
以免造成版友无法申诉
而且先前那些笔战文章 个人也认为不是普通的漫骂 更不是纯粹的人身攻击
也因此我当做那些文章是"符合我所制定的版规"
但是rnc版主的方式就是先斩後奏 也因此我开始质疑我制订的版规有几个人会看?
z-2-1
2X ◇ [公告] 板规2006/08/03 Shindo [08/04/06]
此篇版规是本人修订出来的 但是经由此事发现
rnc版主的行为方式并不符合此项版规
再这版规之前还有一项是rnc本人制定的
1. ◇ [公告] 版规2005/08/07 Shindo [12/08/05]
虽然这篇较稍前 但是作者为rnc
也因此我所制定的版规显然鸡肋 两个版主的意见不同
这篇较新的 也就是我所制定的版规就没什麽存在的必要
但是如果删了这篇文章又显得太小题大作 因此我暂时封锁
并没有"故意"不给版友看 假如是故意的
那我一定会把文章通通灭掉 y大也无法拿出证据
而是暂定以rnc所制定的版规为主
因为确切执行版规的并不是我
1F:→ young23:但是查询作者Shido仍可发现2006/8/3此篇公告可阅读 11/05 23:52
2F:→ young23:特回文以示与我1800篇文章所转载之版规完全相同一字未改 11/05 23:52
3F:→ young23:同时此篇文章也将为之备分 本系列讨论串至此将暂时不回文 11/05 23:54
4F:→ young23:将私下与rnc版主进行讨论 直到事情有圆满的解决 11/05 23:55
5F:→ young23:期盼事情到此即可告一段落 11/05 23:57
1807 1808 young23"不经意的"po了意义不明的文章 居心为何他从来没说明出
尔後y大开始无差别攻击
作者 young23 (复原) 看板 SWORD
标题 Re: [公告] 关於这几天的战文
时间 Sun Nov 5 23:49:36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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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篇回文只是视为一项证据的保存
请进入
系统--->设定
编号 标 题 编 选 日 期
● 1. ◇ [公告] 版规2005/08/07 Shindo [12/08/05]
2X ◇ [公告] 板规2006/08/03 Shindo [08/04/06]
2006/08/03所公告的版规已经不能进入 标题後是一个X
在此不愿揣测版主此举背後的意图 只是让版友知道这件事
同时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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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05.46.156
既然y大对於rnc砍文的理由无法认同,不知此篇居心何在
既然都认定721 722为版主当作个版的理由,
是否1807 1808也能够视为此项理由之一?
请问young23有什麽立场可以拿当作个版的事情来说嘴?
您不是也把它当作个版使用了呢?
我认为rnc版主的理由 是希望有个气氛快乐的版
闲聊此类的文章 偏离板旨的文章都无所谓
重点只是"以版友为重",让版友轻轻松松维持快乐的心情的讨论轩辕剑。
请问轻松的小小闲聊,还是每次看到都一肚子火且落落长的文章,
哪个文章该砍?疏不知有人把方便当随便。
有人认为,尽管有些版友将其他版友心情搞糟了,这是要算到版主头上的。
为什麽板主不来出面制止这位让其他人心情不好的元凶呢?
虽然我认为rnc版主的执行方式有点过失,但也请就事论事。
单纯的以这次事件来说您想说的,而不是管在其他地方,除非您是站长。
版主是我们两个,请问版规还需要您来制定吗?
难道当我制定一次版规,我就得发一张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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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我要制定版规了喔!
□
[公告]这次版规不行捏!我可以先封起来慢慢改吗?
这不是十分可笑至极吗? 虽说这种时间难免大家都敏感。
那麽怎麽整理,文章怎麽收发,也需要请示您老人家?
因此个人建议young23大人 请申诉你该申诉的
别涉入其他范围,因为版主不是你。
在此十分抱歉,当此事情了结之後,本人会考虑自己是否还有能力继续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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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8.5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