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vilmask (奕之华)
看板ComGame-Plan
标题Re: [申请新板] digitalk
时间Sun Mar 12 11:47:50 2006
※ 引述《hercales (王者天雷)》之铭言:
: ※ 引述《evilmask (奕之华)》之铭言:
: 程序正义指的是事情要依照既定的程序来进行,不偏颇、不遗漏
: 我从一开始就点出最大的问题所在
: 连署→达到开板标准後→po文申请→管理者审核→开板
: 这便是所谓的开板程序,有符合便是有遵守程序正义
这样就不是很具体了吗?如果一开始就是这样的话,我们真的比较好讨论。
所以观点便是在於「管理者审核」这部分有疑义。
这部分我的解释有提过,但我想当时我们在争吵,所以解释的不好。
个人重新描述一次。
就像板主在板内有充份的权限
他在板内所做的任何决定,原则上是不需要经过小组长同意。
所以,就小组长来说,在群组内所做的任何决定,原则上是不需要经过群组长同意。
换句话说,我本来就可以据自己的意思开板。
不过,战高已经明确规范需要连署人数,所以,在据自己的意思开板的前提下
我还要符合战高的规范,一定要有连署人数。
当然你可以说板主是有站规充分授权。
但老实说,在没有被限制的情形下,我的确是这样看的。
而群组长也的确有做出充分授权的结论。
充分授权有没有弊端,当然有,但完整绵密的规范会不会有?那也少不了
但这不是我们要讨论的重点,反正群组长已经明说,会让所有小组长讨论
自然会有结果,这部分就不提了。
所以你提到罢免不能解决问题,但很抱歉,站在个人观点是重要罢免手段。
板主被充分授权後,有没有可能渎职,有没有可能滥权
当然有,那怎麽解决,一是小组长介入,二是罢免。
对於小组长的做法也是一样
所以你提的
「看板是否合法的问题还没解决,等解决了你的去留问题再交给群组长来决定
而不是一句,你去罢免就可以的」
我的观点就几乎完全不同了。
我做不好,本来就是要你提罢免。
因为这是牵制小组长重要手段之一。
我认为合法,你认为不合法
而这是观点不同是最源头的开端,
再怎样也要等开端确立了之後,
才能够再继续进行讨论。
: 我一直要求你提出同意开板的理由就是在管理者审核的部份
: 前面已经有群组长曾经对聊天类的板开板有疑问
: 因此这才是重点
你并没有一直,我们可以回头来看看
你一直要到981篇,才具体要我提出同意开板理由。
请看一下,你之前回了多少的东西?
跟要我提出同意开板的理由实在扯不上关系。
在981篇之前,你一直强调的是程序正义
而且是一开始就提出来的。
但「程序正义」具体流程一直没被定义。
今天不管是我不认同你的定义,还是我真的不懂「程序正义」
但讨论事情最根本的,就是要避免误会,尽量站在双方的立场来讨论。
我不懂的,你先厘清,你不懂的,我先厘清
然後再接着讨论下去。
我以为,这是讨论事情最基本的原则。
你一句话说我不懂「程序正义」,就说我不适任。
我能够不感觉你在酸我吗?之後我又被贴标签,如果我这样被你贴标签
我还能够认为是继续讨论问题,我也很佩服我自己。
我想做的就是厘清,明确具体,然後好好讨论。
但你真的认为我们有做到这点吗?
: 我反对开板的理由是我个人认为有疑虑的地方,也是针对你开板目的的内容而提出的
: 你只需要讲出同意开板的理由便是符合了程序正义
: 至於开的板合不合法,有没有避嫌的必要,这是群组长要作的决定
: 你的回文一直都没有能够完成这个部份
你反对开板的理由,最早的就是你所认定的「程序正义」,这跟质疑我同意的内容
其实有落差的。
换句话说,你其实是质疑两件事:
一、不符「程序正义」。
二、质疑我同意的理由。
站在我的观点,当然是先解决第一项。
第一项解决後,我自然有义务说明第二项。
今天你一直认为我这样开板不合法,一直强调适法性的问题
我当然没办法就你第二点来进行说明。
如果你承认了第一点没问题,我当然就会说我同意的理由。
今天你连第一点都不肯承认我是对的。
那怎会马上再往下发展我同意的理由呢。
如果我是错的,第二项根本就不存在。
: 我不是在找你麻烦当然也不是要骂你,只不过你当下的开板行为有值得探讨的避要
: 现在群组长的决定已经出来了,就只等你的同意开板之理由了
你在前篇推文说你并没有酸我,老实说,如果这篇是第一篇
我很认同你那推文。
如果一开始就是这篇的话,我可以很明确知道
其实只要解决两个问题,那你我很快就可以提出处理的方法:
以下就是依据你这篇我写出来的处理方法:
一、我这样有没有符合战高的程序正义
针对这点,我提出我的看法,你提出你的看法,然後请群组长做判决。
二、你质疑我同意开板的理由:
1、群组长的判决认定我不符程序正义:
这个板就是砍,以後所有小组长要开板,需经群组长同意。
或是小组长不得开板等等之类的做法。
2、群组长认定我符合程序正义:
针对你质疑我同意开板的部分,我再进行解释。
(亦即有关於聊天的部分)
3、其他判决:
视实际情形做调整,比如说,群组长以「试阅」的方式
按照试阅的规范,我必须提出理由。
故我声明在五天内将提出报告给群组长。最慢将在下周四写出来。
这样一条一条列出,来进行讨论,不是比较妥吗?
如果到最後你我都动气了
我想,流於口水战,你我都可以认同对战高是没帮助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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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8.187.47
1F:推 hercales:974篇第二次推文我就有提到了,只是你扯到别的地方去了 03/12 15:56
2F:→ hercales:另外程序正义的符合与看板合不合法是两回事,希望不要把 03/12 15:56
3F:→ hercales:两件事把它扯在一起,不懂的话请来信不要回在板上 03/12 15:58
4F:推 evilmask:就因为是两件事才要分明白,个人的观点已很清楚了 03/12 20:07
5F:推 hercales:所以我只要求你补足程序正义而已,认为不合法的话我会另 03/12 20:31
6F:→ hercales:外提出来的,而不是只在推文里面说 03/12 20:32
7F:推 evilmask:源头要先解决,已经讲得很清楚了,如你不看我说明也没法 03/12 22:03
8F:嘘 WC79: 114.27.81.34 10/25 16:55
9F:嘘 WC79: 114.27.81.34 10/25 16:55
10F:嘘 WC79: 114.27.81.34 10/25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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