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g (欢迎加入猪头党)
看板ComGame-Plan
标题Re: [申诉]版主无故浸我水桶
时间Tue Sep 20 10:28:42 2005
※ 引述《NovaShin (DAMN)》之铭言:
: ★XXXXXXXX 你也不需要跟我解释 [09/18/2005 01:42:11]
: ★XXXXXXXX 你很急的话你可以先用别的ID PO [09/18/2005 01:44:51]
: 上面的水球是硬体版版主丢给我的
: 跟jzs你的有冲突,请你马上解决
: 虽然说叫你这种官官相护的人解决不太可能,但总是要po出来让大家看一看
被砍的#15360原文的标题是这样:
作者: tzongtlin (有梦最美) 看板: hardware
标题: Re: [公告] 关於最近的纷争
时间: Sun Sep 18 01:43:43 2005
我想前面我已经讲很清楚了。
#15360的文章显然不是你被砍文的,这点你也已经承认了。
而且该篇文章显然不是"解释",而事实上一般情况水桶分身被砍是蛮常见的情况
我不了解拿
NovaShin的水球记录来替
#15360他人的被砍文章申诉有何意义
如果真的是你用分身PO文"解释"或是什麽的依然被砍那再来申诉还不迟
没关系,如果你真的有阅读上的困难我可以在每次回文都加上这段
还有,两位是哪位跑去点歌的?
不要告诉我一下说要找法律顾问一下说要文章已储存的人
搞到最後手上只有P币200,那就太难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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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值得尊敬的人,
是那些照亮别人,却没有光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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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59.229.78
※ 编辑: pig 来自: 210.59.229.78 (09/20 11:22)
1F:嘘 skyo1979:你是在说谁啊?我再怎麽肮脏也没像有人 09/21 06:35
2F:→ skyo1979:正手捧佛经,左手偷摸拎..道貌岸然的小人! 09/21 06:35
3F:→ skyo1979:我可是嶔崎磊落的正义之士呢! 09/21 0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