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h (30分灭一国的匈奴)
看板CodeJob
标题Re: [讨论] 与业主解释成本的态度
时间Fri Oct 25 00:10:45 2013
其实P前大组长说的这一点我自己也思考过
我先针对板友一些问题回应
1.无报酬是否可以发?
就我的立场而言,无报酬会不会有"事後价格"的问题产生
(有人认为这个要加钱...等)
这方面的争议,坦白说,我不是很赞成免费的帮助
更加上免费的帮助应去寻求其他板面,避免看板资源有重复业务导致排挤效应
2.管理价格?
其实我可以很坦白的跟各位说,很难做到,每个人都有每个人心理的标准
但是我本身很赞成P大组长说的,有一个资深成员帮助资浅成员
至於实行的做法,可能就是板主指定三位板友作为导师,固定给P币的报酬
3.至於其他问题
暂时没想到,改天再继续
※ 引述《PsMonkey (痞子军团团长)》之铭言:
: 我知道未必是在讲我
: 但是我实在很爱劝退案主 / 挡人财路
: 跟现在的老板就至少问了三次:「嗯?这家公司真的需要我喔?」
: 所以,就让我无脑的对号入座一下
: 我的基本论调是:
: 奸诈的人通常不太可能无知 or 白目
: (不然早就被炸出来 or 被搞死)
: 所以遇到开出很天真烂漫的需求 / 价格的案主
: 我会先假定他不是奸诈的人
: 那麽,反过来说,就是身上标着数字的肥羊
: (对,居然 ____ 到不知道要写「请报价」)
: 粗略的分类,肥羊又可以分两种
: 一种是单纯的白目、一种是单纯的无知
: 单纯的白目,你说了他也不会听
: 那麽劝不劝退自然也就没差,只是我的 P 币会增加一点
: 单纯的无知,如果你不劝退
: 那非常容易就会落入披着老奶奶皮的大野狼... 阿不对
: 是披着程式设计师皮的黑心人给劫走
: 就像只有一张嘴的男生还是比较容易骗到妹
: 因为说话可以肆无忌惮,「我永远爱你」可以讲得不加思索
: 高段一点甚至还可以推入火坑来养自己...
: 阿又拿错剧本了... 等等,不对,就是这个剧本 [死]
: 所以你得告诉他真相
: 所以你得告诉他地球是很危险的
: 所以你得告诉他其实你没那麽爱她
: 所以你得告诉他饮料不要离开视线
: 所以你得告诉他要戴保险套
: (谜之声:你真的拿错剧本了)
: 请他们身边有个专业保镳,或是自己先练出柔道十段再来发案
: (谜之声:都练到十段了还要发案吗?)
: 至少能够分辨谁是黑心人、谁是真正的接案人
: 这样不好吗?
: 对,对黑心人而言可能不太好
: 话说回头,要练就专业保镳的程度,有那麽容易吗?
: 对我而言是还蛮难的
: 如果允许我自夸有一般人的水准
: 那对於一般人而言,应该也是蛮难的
: 有发案方因为(劝说之後)感受到这个难度
: 而去请专业保镳来助阵吗?
: 至少以我这个开价 200/hr、超过 1hr 之後无条件舍去的廉价顾问来说
: 至今也只遇到一个人真正地花钱请我去评估可能性
: (还是个警察,害我瞬间对台湾的警察感到很有希望 [喂喂])
: 大多数人还不是假借发案之名行免费教学顾问之实
: 当然,我名声不好、人品不好、没有名气也没有人脉
: 但是扣掉这些加成
: 应该还是能代表一定程度的真实状况
: 这样对接案方真的是好事吗?
: 专业保镳会是谁? 还不就是版上的接案方转职的?
: 对,其实以生意人的角度
: 我是个天真烂漫无知又白痴的人... [茶]
: 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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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城市不在城市
你需要好好在这个城市好好表现自己
表现自己的新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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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15.145.157
1F:→ sz:不管无酬或低酬 价格事前就可以谈 就是所谓议价 10/25 00:52
2F:→ sz:而发案这种需求 就算是无偿案 ptt上本版最适合发 10/25 00:53
问题是多数板友会不会更反弹这一点才是问题
3F:→ sz:至於"事後价格"是发接案双方的问题 与版主及版规均无关 10/25 00:55
※ 编辑: joh 来自: 1.164.126.219 (10/25 06:53)
4F:→ sz:所以要办投票? 10/25 08:32
5F:→ PsMonkey:==" 大什麽大... 你要叫我大人至少也加个「前」吧... 10/25 08:36
加了
6F:推 Dix123:无酬跟找义工没啥两样 就不叫JOB了吧 低酬则不该有范围 10/25 11:02
7F:→ sz:那P币可以吗? 1元案本版接受吗? job的意思不单指有偿的工作 10/25 11:12
这......P币的争议性可能更大,所以No..
※ 编辑: joh 来自: 1.164.126.219 (10/25 18:24)
8F:→ KanoLoa:无偿要是定义不严格,要是出现纠纷都很严重,哀 10/25 21:44
9F:→ lTERRAl:要不改成最低估价不可低於 时薪109 x 预估时数 10/26 01:32
10F:→ sz:以 z-6-2-9 的观点来说 接案视同买卖 双方合意即可 10/26 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