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eanwind (C.Y.)
看板CodeJob
标题[公告] CodeJob 看板恢复发案与自介
时间Tue Aug 20 01:48:54 2013
先向诸位致歉,这段期间禁止发案,
实乃前些日子正巧碰上毕业口试与论文之急,
因此在 WolfLord 辞去板主後,着实无法分身兼顾,
又为了避免看板争议频繁,只好出此下策,请各位多多见谅。
在繁杂诸事大致稳妥後,又暂无新任板主之前,
实习小组长 cleanwind将积极代管看板,
因此看板恢复发表相关发案与自介性质之文章,
然违反下篇「临时板规」者,仍受相应之惩罚。
此板规即时生效,原则上与一般使用者之习惯差异并不大,
由於看板仍然禁止推文,因此暂时不禁止一行文;
使用者对於价格有疑义者,亦可以提出想法与发案人讨论,
然而若有挑衅、侮辱或攻击性内容等,则必定按临时板规处理。
对此板规有建议,或有其他相关想法可直接回应讨论。
第 一 条 本板供发表与 CodeJob相关之文章,并允许发案徵才;
已开有专板或相关性有限之文章,应妥善利用各相关看板。
第 二 条 文章、签名档或推文禁止包含下述文字或内容:
1.挑衅、侮辱、攻击性内容;
2.注音文、火星文或其他难以阅读之内容;
3.政治言论;
4.与看板无关之广告文;
5.
无酬劳之案件;
6.
学生专题。
第 三 条 发表文章时应选择适当分类,或复制正确文章范本,
并详细填写范本中
高亮栏位,若无适当分类应采用 [讨论] 或 [分享]。
第 四 条 下列文章应先以站内信给板主审核通过後,始能张贴发表:
1.
问卷、调查、访谈或其他类似需求,审核後得自行发表;
2.
发案文超过 168 小时後,核可後自行发表;
第 五 条 自介文章发表後,超过隔年同日始得重新发表。
第 六 条 除符合上述之规定外,所有文章不得重复发表。
第 七 条 使用看板应遵守未列於上方之法律、站方规范与群组规定。
第 八 条 罚则:
1.违反 第 一 条 至 第 二 条 者,删除文章并水桶 7天至 56 天;
2.违反 第 三 条 至 第 六 条 者,劣退文章後水桶 14 天至 84 天;
3.违反 第 七 条 者,删除文章或劣退文章後水桶 7 天至 168天;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0.101.9.24
1F:推 fawkes1234: ㄑㄧㄏ 04/09 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