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eanwind (C.Y.)
看板CodeJob
标题Re: [举发] 连署罢免版主(原PO己被水桶中故代转录)
时间Sat Jun 29 22:40:19 2013
按照群组规,未来送至 Sub_CS 会直接判为无效,
详情请见群组组规
#1CdpaGwE (ComGame-New) ,
而三个月内不能再次发起罢免,
因此请趁着还没送到 Sub_CS 前另开有效连署。
另外也直接了当的说明,
对於连署理由的审核会非常严格,
请有心要罢免的板友认真填写。
另外对於板主 WolfLord 表示高度肯定,在 Ptt一片挞伐商业化的声音中,
板主愿意一肩扛起相关责任,这份勇气实属难得;
各位板友愿意透过合於组规、站规的管道争取权益,
不致影响看板的运作,我也表示同样的感谢。
最後,聊聊比例原则,首先要明说的是,
既然谈到现实中的法律,就必须重新厘清 Ptt与使用者的关系,
再次地引用本篇文章
#1HQE-4ER (ComGame-Plan):
本站对使用者的停权,依照的是
使用者条款,是民事上的契约关系。
板规如果能符合刑法甚至是宪法的概念,理所当然应予以鼓励,
然而如果不能,也并未违反任何站规或是组规;
板主认为「嘘文」的行为罪大恶极与强奸无异,
经由板主制定板规,公告於板上後便生效力,
而这个效力也是受使用者条款所保障的。
总而言之,照规定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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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0.101.9.24
1F:→ turtleknight:ㄟ那个,比例原则是判断「法」之合理性的逻辑性原则 07/01 00:04
2F:→ turtleknight:可以用在论述「规则」与「惩罚」的关系之间。 07/01 00:05
3F:→ turtleknight:制定一个符合「比例原则」版规,对一个板主来说,是 07/01 00:12
4F:→ turtleknight:一个避免纠纷又可以维持秩序的基本能力吧? 07/01 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