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ng1024 (眼镜)
看板Cobras
标题Re: [专栏] 放水球员不值得同情
时间Fri Feb 26 01:03:31 2010
※ 引述《fang78910 (小方)》之铭言:
: 作者:小记 | 发表时间:2010/02/13
: 职棒假球案侦结,多数坏蛋只要认罪,就能获得缓起诉,甚至职权不起诉的「优待」,完
: 全没有喝阻效果。
: 起诉书内容很精彩,但结局很不合理。
: 始作拥者黄俊中不法所得超过100万元,但他只缴回10万元,不用被关,剩下赚到的钱还可
: 以放进口袋,顶多再做四十个小时劳务工作。
: 这种赚法,怎麽看都很划算,看在那些心存侥幸的人眼中,当然很值得仿效,反正最坏下
: 场不过如此而已。
: 还有像刘俊男这种,放水赚了200万元,缴回3万元不法所得就没事,拿了150万元的李义伟
: ,也不过吐出1万元,这种赚钱方式,有绝大的可能,会让把持不住的球员,心生歹念的群
: 起仿效。
: 或许检察官是依职权、依法办事,但站在棒球人、热爱棒球的球迷立场,这些做坏事的球
: 员,怎麽可以如此轻易放过。
: 如果,他们是像时报鹰那批球员一样,只是职棒的初犯,甚至是被威胁恐吓的,可以有原
: 谅的商榷余地。
: 但事实上,这麽多年来,在他们之前,已经有多次的前例发生,再犯,更不值得同情、原
: 谅。
: 这些人伤害棒球,往後不能再打球是活该,但在法律上的惩罚却近乎零。
: 对多数安分守己、因为这些坏份子而连带被唾弃的球员来说,这个结果,实在很不公平。
: 如果不用更高道德标准对待、没有修法提高涉案者刑责,放水假球,绝对断不了根,坏份
: 子的念头,也始终会围绕职棒。
: http://tw.sports.yahoo.com/cpbl/blog/cpbl_cub/34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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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来处理涉案者
交回罚款是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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