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uo1102 (摆枝草羊羚赶)
标题Re: [问题] 酒商於PTT中广告
时间Thu Dec 20 02:45:43 2018
如果酒商广告可以. 那像冈本.SOD等广告应该也可以.
都可以收的话我选SOD
https://www.nta.gov.tw/web/FAQ/listFAQ.aspx?c0=296&p0=75&Type=40#
财政部菸酒管理署
目前位置: 首页 > 服务园地 > 常用问答集
常用问答集
主题:菸酒管理
5. 酒之广告或促销规范为何?
答:
(一)酒之广告或促销规范如下:应明显标示「禁止酒驾」,并应标示「饮酒过量
,有害健康」或其他警语,且不得有下列情形:
1.违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
2.鼓励或提倡饮酒。
3.以儿童、少年为对象,或妨害儿童、少年、孕妇身心健康。
4.虚伪、夸张、捏造事实或易生误解之内容。
5.暗示或明示具医疗保健效果之标示、广告或促销。
6.其他经中央主管机关公告禁止之情事。(菸酒管理法第37条)
(二)标示健康警语,应至少以版面百分之十连续独立之面积刊登,且字体面积不
得小於警语背景面积二分之一,除禁止酒驾警示图外,不得标示与该警语无
关之文字或图像。为电视或其他影像广告或促销者,并应全程叠印。仅为有
声广告或促销者,应以声音清晰揭示健康警语。另标示警语所用颜色,应与
广告或促销版面之底色互为对比。(菸酒管理法施行细则第11条)
(三)为网路广告业者,健康标语应随时明显展示於各项酒品广告浏览画面中,如
有酒品广告网页甚长而须拉动卷轴浏览之情况,应使浏览者於浏览任何一酒
品时,皆能同时明显见到警语。
(财政部93年4月19日台财库字第0930303448号函)
(四)所称其他警语,应依酒类标示管理办法规定办理。
(菸酒管理法施行细则第11条)
(五)电视及广播之广告时段及播出内容应另依「广播电视法」及「卫星广播电视
法」等相关规定办理,其中电视媒体酒类广告播放时段为每日21时起至翌日
6时止;广播媒体酒类广告播放时段如下:
2月、7月、8月及例假日为每日21时30分起至翌日6时止,上开以外时间为每
日9时至17时。
广告内容规定如下:
1.广告中不得有儿童或青少年参与播音。
2.广告诉求不应以儿童或青少年为对象,并不得於儿童或青少年节目前、中、後播
出。
3.广告或促销时,应明显标示警语并避免鼓励或提倡性表现方式。
※ 引述《talk5566 (中兴大学北川景子)》之铭言:
: 最近有酒商问说能不能在地方版广告
: 我已经告知网路酒类不能贩卖与赠送
: 他说贴文的时候
: 1.会特别标是未满18岁不能购买酒类喝酒类
: 2.并且严格执行购买酒类的时候 要检查是否满18岁
: 我查了一下菸酒管理法
: 他的说法应该是合理的
: 应该是可以贴 类似电视上的酒类广告
: 不知道站方的看法如何??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31.147.66.51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CntrbndList/M.1545245147.A.28E.html
1F:推 talk5566: 保险套广告应该可以喔 12/20 0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