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ki (巴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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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问题] 交换垃圾袋是否违法?
时间Sun Jul 1 20:12:08 2018
根据《台北市一般废弃物清除处理费徵收自治条例》第八条
专用垃圾袋为清理费收费专用,不得擅自制作、贩售、使用、制作袋上图样、
文字,或用作商业促销及各种活动赠品
以及第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新台币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锾,并得按次处罚:
一 伪造、变造专用垃圾袋者。
二 贩卖伪造、变造之专用垃圾袋者。
三 明知为伪造、变造之专用垃圾袋而购买或使用者。
四 未经环保局同意,贩售专用垃圾袋者。
五 环保局委托之行销系统,任意增减专用垃圾袋售价者。
六 自垃圾清除、处理及贮存工具、设备或处所中回收已使用专用
垃圾袋者。
其中只提到不能贩售,又根据
#1QORP57l (CntrbndList) 公告之1) b.
本文所称之「交易」为本站板务管理惯用、通用语汇,其具体定义依前开各该法律/法令
所禁止之行为为准。交易标的包括但不限於实体货币与有价证券、任何形式虚拟货币(含
批币)、
以物易物、各形式服务等。
想请问这样有没有违法?
谢谢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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