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wattw (Swat-逼波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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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Fw: 日租套房
时间Fri Jun 8 15:15:19 2018
※ [本文转录自 swattw 信箱]
作者: kuo1102 (昨天已过去)
标题: 日租套房
时间: Fri Jun 8 13:12:25 2018
这分两部份。
第一,日租套房有违有违法。
显然是有。不然市政府干嘛拆?
第二,介面日租套房算不算广告?
如果不算,有没有违法?
推荐,显然是广告,不然药品代言人不会
被连带开罚。
日租套房推荐如果是广告,算不算违法?
还是我们要真的依法检举,然後
对刊登非法旅宿广告之业者,依交通部「发展观光条例裁罚标准」,裁罚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锾
??
请站长群三思。
节录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813002345-260405
非法日租套房易发生公安意外,台中市政府联合稽查小组持续稽查不打烊,104年1月至今年7月底为止,执行日租套房联合稽查479家次,裁罚86家次,累计裁罚金额达1330万元,撤除违规广告794则,执行断水断电2家次,台中市观光游局呼吁,务必选择有政府机关核发旅馆业或民宿登记证的合法旅宿业住宿,让旅程住得安心、玩得开心。
市府已将日租套房列入专案查缉重点对象,由专人定期上网搜寻日租套房违规广告,除要求网路平台业者立即撤除下架外,并
对刊登非法旅宿广告之业者,依交通部「发展观光条例裁罚标准」,裁罚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锾,从源头阻断非法业者行销管道。
陈盛山强调,市府稽查不分平日假日,一经查获经营事证者,依「发展观光条例」裁罚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锾并勒令停业,针对被查获裁处2次以上之违法业者,强制执行断水断电。
→ swattw: 此非本板管辖。06/08 11:51
→ swattw: 应该说,这个请直接找板主处理。06/08 11:52
→ swattw: 而如果k使用者是想要询问日租套房本身是否违法 06/08 11:52
→ swattw: 目前没有看到主管机关相关实务见解,若有也欢迎使用者再06/08 11:52
→ swattw: 提供 06/08 11:52
→ swattw: 推荐与禁止交易是完全两个不同的概念。06/08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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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swattw (140.123.10.4), 06/08/2018 15: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