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uo1102 (别来无恙)
标题[转贴] 某站的违禁品清单
时间Sun May 6 21:56:32 2018
本清单将常见的网路交易 / 拍卖 / 团购 / 交换 的违法 / 违规商品,
做出目前小弟能找到的比较完整的列表与法律依据,还望管理团队能多加考量,
大家讨论。
感激不尽。
https://support.carousell.com/hc/zh-tw/articles/
115008674167-台湾违禁物品清单
台湾违禁物品清单
Carousell 旋转拍卖违禁物品清单
基於法令规范或避免交易争议,旋转拍卖定有「旋转拍卖违禁物品清单」,
请用户在刊登商品前详阅本清单之规定,确认您的商品可在旋转拍卖刊登。
旋转拍卖有权随时修改或变更本清单之内容,建议您随时注意该等修改或变
更。您於任何修改或变更後继续使用本服务,视为您已阅读、了解并同意接
受该等修改或变更。
用户如违反本清单之规定,旋转拍卖将会直接删除您所刊登之禁止及限制刊
登商品,并寄发违规通知。如您有连续或大量刊登违规商品经旋转拍卖确认
为累犯或情节重大,且经违规通知後未改善违规状况,旋转拍卖有权迳行暂
停或终止您的帐号 。您应就您的违规行为所造成侵害他人权益之过程与结
果负责,与旋转拍卖无关。
禁止刊登商品清单
- 旋转拍卖全面禁止以下商品之刊登,违规刊登者旋转拍卖有权迳行删除。
一、菸品、电子菸及外观印有菸品品牌之商品
1. 以菸草或其代用品为原料制成之任何菸品,如香菸、雪茄等。
2. 任何外观印有相同或类似菸品品牌、菸品包装之商品,如印有菸品品牌之
菸盒、扑克牌、手表、打火机、菸灰缸、衣物等。
3. 菸品形状之商品,如香菸形状之打火机、吊饰、糖果等。
4. 电子菸及相关产品,如电子菸装置、补充液或相关配件。
参考法规:菸害防制法、药事法
二、酒类
含酒精成分以容量计算超过百分之 0.5 之饮料,如样品酒、纪念酒、料理米酒等。
参考法规:菸酒管理法
三、毒品、相关产制品及吸毒用品
1. 毒品,如海洛因、吗啡、鸦片、古柯硷、罂粟、古柯、大麻、安非他命等。
2. 相关产制品,如大麻线香、鸦片线香、大麻保养品、罂粟花保养品等。
3. 专供吸食毒品之器具,如安非他命吸食器等。
参考法规:毒品危害防制条例
四、色情及暴力商品
1. 含有猥亵内容之出版品、录影节目带及电脑软体,如成人影片及漫画等。
2. 含有暴力、血腥、色情内容,但未遵守「?出版品及录影节目带分级管理办法
」、「游戏软体分级管理办法」之出版品、录影节目带及电脑软体。
3. 具有刺激或鼓励性行为,且商品及其文字说明、图片带有情色、性器官象徵或
不雅描述之情趣用品,如情趣人偶、跳蛋、自慰杯等。
4.二手贴身衣物
参考法规:刑法、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出版品及录影节目带分级管理办
法、游戏软体分级管理办法
五、活体动物、保育类动物及其产制品
1. 任何有生命、未死亡之活体动物,如猫、狗、乌龟、蚕宝宝等。
2. 保育类野生动物、海洋哺乳类野生动物及其产制品,如象牙制品、美洲豹皮草
、熊掌、海狗油等。
3. 例外可刊登之商品:供食用之海鲜 (如螃蟹、鱼)、做为饵食或饲料之虫类
(如鱼饵)。
参考法规: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保育法
六、人体器官及遗体
1. 任何人体器官或组织,如肾、眼角膜、骨骼、血液、精子、卵子等。
2. 任何遗体部位或组织,如屍骨、屍油或人体组织、骨骸制成之佛牌、饰品
、宗教用品。
3. 例外可刊登之商品:人发制成之假发 。
参考法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刑法
七、婴儿配方食品与较大婴儿配方辅助食品
婴儿与较大婴儿配方食品,如一岁以下新生儿或较大婴儿配方奶粉等。
参考法规:婴儿与较大婴儿配方食品广告及促销管理办法
八、药品及医疗器材
禁止刊登商品清单 - 药品及医疗器材
-参考法规:药事法、医疗法、农药管理法、环境用药、动物用药品管理法
1. 标示药品许可证字号之药品、成分含有卫生署所认定之原料药或任一成分含量
逾越食品含量之上限,但未申请药品制造核准之商品。
如善存、维骨力、酸痛贴布、柔沛、落建、正露丸、银杏、犀利士、威而钢、
乐酸克、诺美婷、眼药水、洗眼液、德国百灵油等。
详细资讯请参见:
http://www.fda.gov.tw/TC/site.aspx?sid=38
2. 用於诊断、治疗、减轻、直接预防人类疾病、调节生育,或足以影响人类身体
结构及机能之医疗器材。
如血压计、体温计、电疗器、低周波治疗器、喷雾治疗器、采血针、红外线保
健灯、隐形眼镜去蛋白片、卫生套(保险套)、血糖机、血糖、尿糖、验孕试
纸、隐形眼镜药水、隐形眼镜冲洗液、隐形眼镜清洁液、隐形眼镜保存液、体
脂计、隐形眼镜保养盒、超声波美容导入仪、超音波美容塑身仪、瘦身贴布、
酸痛贴布、洗多乐居家护理DIY型灌肠器、吸鼻器、光鼻器、听诊器、卫生棉
条、拐杖/助步器、轮椅、复建护具、复健用品、运动护具、OK绷、束腹带、
托腹带等。
详细资讯请参见:
http://www.fda.gov.tw/TC/site.aspx?sid=39
3. 医疗服务及促销医疗服务相关商品,如医美谘询券、体验券等。
4. 具有矫正视力之眼镜产品及需配戴至眼球之隐形眼镜,如含有度数镜片之眼镜
、抛弃式或非抛弃式隐形眼镜、瞳孔放大片等。
5. 农药,如毒丝本、巴拉松、巴拉刈等。
6. 环境用药,如杀虫剂、蚊香、蟑螂药、蚂蚁药、老鼠药等。
7. 动物用药,如犬心宝、蚤不到、倍脉心等。
请注意:即使您是有执照的医疗器材贩卖业者也禁止在网路上销售任何医疗器材,
政府及相关机关有规定违反者可能重罚。
产品不能任意宣传疗效
1. 非药商不得为药物及医疗器材广告,而采访、报导或宣传,其内容暗示或影射
医疗效能者,视为药物广告。
2.「健康食品」不是普通名词,而是专有名词,是指《健康食品管理法》里明定
经核准认定具有「调节血脂功能」,「调整肠胃功能」,「调整免疫机能功能
」,「改善骨质疏松功能」、「牙齿保健功能」、「调整血糖功能」「护肝功
能(针对化学性肝损伤)」、「延缓衰老」或「抗疲劳」等效能才算健康食品
,「健康食品」有专属的标章(每一健字号也仅包括当初申请核准的效能,不
能延伸宣传其他效用)。
3. 如果不属於药事法规范的「药品」与《健康食品管理法》里明定的「健康食品
」的各种能吃进肚子里的丹、膏、丸、散、胶囊、锭,其实就法律的定义都是
食品,因此就完全不能做夸大不实或虚伪的宣传或宣称有疗效。
详细资讯请参见:食品药物管理目
九、侵害他人着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权利之侵权物品
1. 侵害着作权之商品,如盗版软体、国外购买的DVD(俗称水货),或未经授权
使用他人剧照、画作印制的月历、杯子、衣服等。
2. 侵害商标权之商品,如仿冒的名牌皮包、衣服及手表等。
3. 侵害专利权之商品,如侵害他人专利权所制作之净水器等。
4. 剪标品,如剪标T恤等。
参考法规:着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
十、赃物及仅供租借或无权处分之商品
1. 赃物,如窃取他人手机、3C产品上网刊登变卖等。
2. 仅供租借或无权处分之商品,如权利车、租来的汽车、出租专用版DVD等。
参考法规:刑法、动产担保交易法
十一、枪炮、弹药、刀械及爆竹烟火
1. 可发射金属或子弹具有杀伤力之各式枪炮,如火炮、肩射武器、机关枪、冲锋
枪、卡柄枪、自动步枪、普通步枪、马枪、手枪、钢笔枪、瓦斯枪、麻醉枪、
猎枪、空气枪、鱼枪等。
2. 具有杀伤力或破坏性之各类炸弹、爆裂物,如炮弹、子弹等。
3. 非供正当使用具有杀伤力之刀械,如武士刀、手杖刀、鸳鸯刀、手指虎、钢
(铁)鞭、扁钻、匕首、镖刀、非农用扫刀、钢笔刀、蛇刀、蝴蝶刀、十字弓
等。
4. 爆竹烟火,如仙女棒、烟火、冲天炮、拉炮、水鸳鸯、摔炮等。
参考法规: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爆竹烟火管理条例
十二、军警用品及政府核发证照
1. 警械用品,如警棍、警铐、电击棒等。
2. 含有勳章、徽章之军警服装或用品,如绣有徽章之军警制服、帽子、证件等。
3. 国内或国外政府依法核发之身分证明文件、证照、执照、车牌或其他证照,如
真正或伪造之身分证、护照、驾照、车牌等。
参考法规:警械许可定制售卖持有管理办法、刑法、陆海空军刑法
十三、货币及有价证券
1. 国内或国外政府所发行流通货币,如钞票、硬币等。
2. 有价证券,如股票、债券、公司债等。
3. 例外可刊登之商品:已失效之货币或有价证券。
参考法规:银行法、管理外汇条例、证券交易法
十四、彩券
国内或国外政府所发行之彩券,如威力彩、大乐透、刮刮乐等。
参考法规:公益彩券发行条例、公益彩券管理办法
十五、报税凭证
任何可用以虚报帐务之报税凭证,如统一发票、捐赠收据等。
参考法规:税捐稽徵法、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统一发票使用办法
十六、个人资料
1. 含有他人姓名、电话、地址、电子信箱或其他个人资料之名单,如行销名单
光碟、特定人士个资等。
2. 用於蒐集大量电子邮件地址或传送大量电子邮件广告之软体与设备,如网路
爬文蒐集个资软体、可侧录拦截网路封包窃取资料软体。
参考法规:个人资料保护法
十七、专用垃圾袋
随袋徵收方式贩售之「专用垃圾袋」及「专用垃圾袋抵价券」,如台北市或新北市
14公升容量专用垃圾袋。
参考法规:废弃物清理法、一般废弃物清除处理费徵收办法、台北市一般废弃物清
除处理费徵收自治条例
十八、交通及游乐票券
高於票面价格之运输交通、游乐票券,如高价出售连假对号火车票、双倍票面价格
出售演唱会门票等。
参考法规:社会秩序维护法
十九、虚拟商品及货币
1. 虚拟货币,如比特币、莱特币、游戏代币等。
2. 虚拟商品及游戏点数,如Line贴图、游戏虚拟宝物、游戏虚拟装备、GASH、
Mycard等。
二十、其他违反公共秩序、善良风俗或依法令禁止贩售之商品
1. 拍卖、出租或交易男、女友,或以明示、暗示等方式,使一般人认为该商品涉及
以金钱交换感情关系或性服务,或有从事性交易之虞者。
2. 教导或鼓励他人自杀之物品或书籍,如:完全自杀手册。
3. 涉及种族、阶级等歧视内容之商品。
(除本清单明定禁止刊登之商品外,如旋转拍卖认定您的商品可能有违反公共秩序、
善良风俗或依法令禁止贩售,旋转拍卖仍将禁止此类商品刊登,并严格管理。 )
限制刊登商品清单
- 旋转拍卖允许此类商品之刊登,但提醒您在刊登商品前应遵守相关法规之限制,
确认刊登内容符合法规之要求,如有违反,旋转拍卖有权迳行删除。
一、食品
限制刊登商品清单 - 食品
参考法规:健康食品管理法、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农产品验证及管理办法
食品包含一切可食用、饮用之商品,其刊登内容不得违反下列规定:
1. 於刊登内容中使用「健康食品」名称者,应依法标示卫生福利部许可字号
(如卫署健食字第ooooooo号)。
2. 於刊登内容中使用「有机食品」名称者,应依法标示农委会验证许可後核发
的「有机农产品标章」。
3. 刊登内容中不得标示卫署食字公文字号或同等意义之字样(如卫署食字第
ooooooo号)。
4. 刊登内容中不得有夸大窈窕、丰胸、增高等宣称夸大不实效果之文字。
5. 刊登内容中不得有涉及卫生福利部公告之保健功效之描述,如促进血液循环
、健胃整肠、保护肝脏、降低胆固醇、降低三酸甘油脂、控制血糖等。
6. 刊登内容中不得有涉及医药效能之描述,如治疗近视、防止便秘、利尿、改
善过敏体质、壮阳等。
7. 不得刊登日本输入辐射污染食品,请参见卫福部公告之「日本输入食品辐射
检测专区。」
请注意:卫生署是根据内部「含维生素产品认定基准表」来界定食品或是药品,请
民众详查各项产品的资讯,确认没有违法後再上架;若在网上贩售药物
或是管制用药,违者将受罚。
二、 化妆品
限制刊登商品 - 化妆品
参考法规:化粧品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范
化妆品包含一切使用於人体外部,以润泽发肤、刺激嗅觉、掩饰体臭或修饰容貌
之商品,如保养品、香水、洗发精、粉底液等。请参见卫福部公告之?化粧品范围
及种类表。
您於刊登化妆品类商品时,请遵守以下刊登规则,避免违法受罚:
1. 化妆品依其分类适用以下刊登规定:
(1) 一般化粧品:只能刊登商品照片、品牌、品名、容量、价格、有效日期
、制造厂商名称等内容。
(2) 含药化妆品(包装有标示「卫署妆输字第oooo号」、「卫署妆制字第oooo
号」者):除了一般化妆品可以刊登的内容外,还可刊登卫生署核准仿单
(即中文说明书)之内容(请注意:您必须为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否则
刊登仿单内容的行为可能侵害他人着作权)。
2. 未取得主管机关核准之化妆品广告许可,不得刊登超过前项规定之内容,亦不得
刊登涉及医疗效能、虚伪或夸大等广告内容,请参见卫福部公告之「化粧品得宣
」称词句例示及不适当宣称词句列举」。
3. 化妆品之制造须领有工厂登记证,请您勿刊登来路不明之化妆品,或刊登您自行
DIY 制作或分装、改装之化妆品。
4. 国外输入之化妆品,其标签(含中文品名、用途、输入厂商名称、地址)及仿单
应译为中文。
5. 输入化妆品之样品 ,不得贩卖。
6. 含药化粧品之制造及输入需经卫生署同意并取得许可证,请参照卫福部公告之
「含药化粧品基准」。
提醒您:输入许可证需由进口商提出申请,因此您如果是自行由国外输入含药化妆
品时,应依规定取得输入许可,如有其他厂商已就同一商品取得输入许可
证,并不代表您就可以合法输入,您仍应申请输入许可证。旋转拍卖禁止
销售未取得制造或输入许可之含药化妆品。
三、法定应检验及管制商品
1. 应检验商品:若您刊登的商品属於经济部公告之法定应检验商品,如婴幼儿用品
、玩具、一般家电、视听音响、资讯产品、照明灯具、磅秤、血压计及体温计等
,请您在刊登此类商品时自行检视商品上是否贴有合格商品检验标识,并将含有
合格标识之商品图片刊登於卖场中。请参见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公告之「应施检验
商品简易分类表。」
2. 电信管制商品:若您刊登的商品属於电信法管制之射频器材,如蓝牙耳机、无线
电脑周边设备、遥控玩具、无线麦克风、无线低功率对讲机等,请您在刊登此类
商品时自行确认商品有依法经过型式认证审验合格,并请您将该器材之厂牌、型
号及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认证标签清楚刊登於卖场中。请参见国家通讯传播委员
会公布之「电信管制射频器材应经许可之项目」。
参考法规:商品检验法、度量衡法、电信法
四、限制转让之商品
若您刊登的商品属於合约禁止转让或有条件限制转让之商品,如合约约定禁止转让
的会员证、上课证等,请您在刊登此类商品时自行确认该商品是否有禁止转让等限
制,避免因无法转让而引起交易纠纷。
五、礼券、住宿券及餐券
若您刊登的商品为百货礼券、提货券、住宿券、泡汤券或餐券等,请您在刊登此类
商品时自行确认商品有确实记载「发行人履约保证责任内容」且符合相关法规之规
定,并请您将「发行人履约保证责任内容」清楚刊登於卖场中。
参考法规:消费者保护法、零售业等商品(服务)礼券、旅馆业商品(服务)礼券及餐
饮业等商品(服务)礼券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
当您看到任何违反本清单之刊登商品,请在该商品页面的下拉选单中点选「检举刊
登项目」并选取违规项目,向旋转拍卖提出检举,旋转拍卖的管理团队将会依照规
定进行适当的处理。由於旋转拍卖的管理团队需要审视的商品数量很多,需要一些
时间来处理所有的案件,旋转拍卖团队希望在我们努力阻止这些违规行为的同时,
您能耐心的等待。另外提醒您,当您不当的使用检举制度时,旋转拍卖有权迳行暂
停或终止您的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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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kuo1102 (118.240.150.155), 05/06/2018 22: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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