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teOnas (△气噗噗△气噗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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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讨论] 工地人员能否兼职 北市工务局乌龙回覆
时间Thu Sep 8 11:35:30 2016
工地人员能否兼职 北市工务局乌龙回覆
致被列出786件厂商缺失
〔记者何世昌/台北报导〕审计处五月函询北市府「工程工地负责人」能否兼职?不料,
工务局承办员未确认法条及契约恣意回函「不得同时兼任」,导致审计部列出七八六件厂
商缺失,要求北市府向厂商开罚。为此,北市府八月廿九日紧急开会决议:工程费低於两
千万元者,工地人员得兼任劳安及品管;逾两千万元者,拟依审计部要求每日罚处两千元
。
《台北市政府工程采购契约范本》第九条第一款第一目指出,「预算金额未达两千万元者
,工地负责人於徵得机关同意後,得兼任,并以兼任三项工程为限」,但内文并未进一步
规定「兼任」、「三项」的认定标准,因此,今年五月十六日审计部台北市审计处向北市
府提出疑义案。
未料,北市府工务局承办员未详读契约范本、作业要点,也无洽询法务单位,六月二日即
回文,「所称『兼任三项工程为限』,除法令另有限制外,系指兼任其他标案工程职务;
是以,本府工程之工地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同一工程其他职务。」
工务局开会急自圆其说
北市审计处据此回文查察民国一○二至一○五年间一三三一件工程,计有七八六件承包商
工地负责人、品管人员即监造单位现场人员违规兼职,七月七日发文要求北市府开罚:罚
款逐日计算,每日两千元。
为了回应审计处,工务局、法务局、采购单位历经半天讨论才发现,六月二日的回文是大
乌龙;相关条文并未规定「工地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同一工程其他职务」,实务上,工地
负责人也兼任工地主任、劳安主任或品管师。工务局长彭振声表示,近期会「自圆其说」
,并发文向审计处解释原委。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1030020
那该工程有很多工地的话
然後又再发包是算各工地两千万还是算业主跟甲方的两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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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社会一直在谈家庭、教育,以及工作间的平衡,我辞职之後回家带小孩,
我没想到这个社会是如此的不安全。
我真的很希望政府、各级单位,能够做些事情让妈妈放心带小孩,
或者是让妈妈放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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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altlake: 答询的承办人员回文 其主管都没看过免盖章的? 09/08 11:52
2F:推 rommel1: 可以国赔吗? 09/08 13:29
3F:推 keydata: 大案子的工务所编列都一个萝卜一个坑,承商想省也没办法 09/08 14:40
4F:推 sxi: 国赔+1 09/08 18:12
5F:推 choukk: 工程费若低於两千万元,但所雇劳工100人以上,工地人员还 09/08 18:35
6F:→ choukk: 能兼吗? 09/08 18:35
7F:推 aquamarine: 承办根本白痴... 09/08 18:59
8F:推 makswu: 话说要回审计的文也太不小心了吧 09/08 22:16
9F:→ KPWIN: 不完全是这样,有时候遇到皇家包商,承办怎麽做都不对 09/08 22:16
10F:推 areyoupigs: 回审计部的文,一向都是要核到局处一层的,白痴也不是 09/09 09:19
11F:→ areyoupigs: 一个而已,另外文中说没有去问法制,就是外行人不知道 09/09 09:19
12F:→ areyoupigs: 运作模式罢了,法制你私下问他还会给你一些良心小建议 09/09 09:20
13F:→ areyoupigs: 会办他,通常都是给你盖个请本权责依规处理的章而已 09/09 09:21
14F:推 tn0062: 一个爽到只要回这种文的单位,主要业务是督导跟查核还有订 09/09 21:13
15F:→ tn0062: 一堆比中央严但难用的范本,还可以出这麽大的问题 09/09 21:13
16F:→ tn0062: 伟哉台北工务局 09/09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