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kkiikkih (Hikki)
看板Civil
标题Re: [请益] 劳安+工地主任牌
时间Sun Jan 17 15:39:33 2016
※ 引述《a181425 (蕊)》之铭言:
: 大学的时候就已经先偷跑
: 趁还没改法规以前把乙劳拿到手
: 最近和工地里面的劳安员聊天
: 他建议我改职安法後
: 最好不要同时拥有劳安+工地主任牌
: 如果不小心出事会加重处分
: 想请问各位前辈的见解
: 注:我是女生 目前在当工务助理
: 证照虽然有加几但没给公司挂牌
: 预计今年底 年资够了先去上品管
: 对未来短期目标只有26以前凑到三大证照
: 工地主任、品管、劳安
: 以上谢谢大家!
1.拥有证照跟有没有将证照报备至劳检机构是两件不同的事情喔~
2.依照职安法第23条所设置的安全卫生组织、人员是依其事业之规模、性质,这部分可参照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办法(第2~4条)
3.另外工地主任在职安法令上常被认定是「工作场所负责人」,其职责与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人员不同,两者差异可参照同法第5-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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