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ne5945 (kane)
看板Civil
标题[请益] 私人起造发大包"公设"水电分担问题
时间Mon Jan 26 09:23:02 2015
想请教大家一个问题
就是如果是私人起造的工程(无建设公司)
自行发大包委托营造厂兴建
其所有的水电费应由何方负担较为有理呢?
因为合约没有写到这部分
目前情况是
103/12/01管委会成立
但营造厂在管委会成立後,尚未撤场,起造人也尚未入住的情况下
然後到104/01/15点交公设予管委会
请问大家103/12/01~104/01/15这期间的"公设"水电费
应该由谁负担较为合理呢?
想请问大家公司都怎麽切这部份的电费呢?
麻烦帮忙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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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Georgeliu: 我的看法是,谁用的就谁付钱罗,反正才一个多月的费用 01/26 16:55
2F:→ itri3185: 看合约怎麽写 01/27 19:01
3F:→ ccu125: 照比例,管委会成立需2/3以上所有权确认,故这2/3为公设 01/27 20:31
4F:→ ccu125: 使用者,假设有100户,交屋80户,就住户均摊80%,营造摊 01/27 20:32
5F:→ ccu125: 20%,若住户为1/1交屋,照时间比例,则分摊1%的1/3,0.33% 01/27 20:32
6F:→ ccu125: 备注:与有无入住无关,与入住权利有关。 01/27 2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