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kefree7117 (柒)
看板Civil
标题[请益] 公共工程人员
时间Thu Sep 20 16:50:26 2012
各位好
小妹有些问题想要请教各位先进
法规写的都是很模棱两可
昨日上课针对一些公共工程案的人员身份可否兼任 同学们也是讨论了颇久
第一个问题就是假设有一A公共工程案的工地主任
他是否可兼任B工程案的品管人员或是兼任C工程案的安卫人员
ABC三案都是无相关联
如果都要专职的话 那是否又有金额上的限制
第二个问题就是工地负责人可否兼任工地主任 那是否有兼任案数的上限
因为昨日老师说最近审计部有查核交通部的工程案
好像因为这点 双方有些认知上的不同
还望各位先进能够指点一下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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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天真换一根烟
的光
阴 我离开我自己 像倦鸟归去留下的空
寂 安
安静静
一霎风雨我爱过你 几度雨
停我爱
自己 如何结束
一身冷
清 梦来了又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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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48.4.142
1F:推 Georgeliu:品管跟劳安都要专任 09/20 16:57
2F:→ Georgeliu:品管部分金额限制是: 2千万以上至巨额 1人,巨额以上2人 09/20 17:00
3F:推 Georgeliu:工地负责人 --> 未限制不行兼工地主任,但"不宜"兼 09/20 17:06
4F:→ Georgeliu:另外劳安人员的设置跟劳工人数有关跟金额比较没关系 09/20 17:06
6F:推 chinyen:这问题,工程会、营建署、劳委会、县市政府解读都不同... 09/24 14:47
7F:→ chinyen:每次来的评审委员不同,答案也不一样 09/24 14:48
8F:推 superggyy:品管人员登录系统好像会登不进去 10/11 1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