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uhan7815 (忻彤)
看板Civil
标题[请益]预算书项目单位标示错误问题
时间Mon Mar 19 20:33:33 2012
预算书编列钢板桩工项
每M以3500元计价
预算书误植为以每M^2计价
於招标时并无厂商提出异议
开标时三家厂商投标以最低标者得标
得标後依得标厂商标价及预算价之标比重新计算为契约单价
得标厂商该项目标价为每M^2为550元
契约单价依标比调整为每M^2为3126元
经协调调整契约更改单位每M^2为M为3126元
厂商不服~~
问题:
1.厂商依据甲方错误之计价单位进行投标,该契约是否成立
2.厂商因甲方错误之计价单位进行投标,是否可强迫厂商更改契约单位
3.厂商因甲方错误之计价单位进行投标,倘机关强迫更改契约单位,其标价则有估算
过低的结果,价格之差异厂商是否可以求偿
4.甲方对於此类案件是否有其他处理方式
惠请各位先进赐教
其价差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51.180.65
1F:→ anden:契约应该成立吧!都进来投标了~表示厂商同意这整个总价合理吧 03/20 11:55
2F:→ muhan7815:问题是厂商以每M^2=550元来标 03/20 21:04
3F:→ muhan7815:这样整体的总价就被拉低啦 03/20 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