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tguy ( )
看板Civil
标题[请益] 工程罚款与收据金额问题
时间Thu Dec 15 23:47:51 2011
想请问一下板上各位先进
当一个工程结束 假设因为有阶段逾期 照契约需要扣款
那结案请款的发票上面的金额 应该要填写多少呢?
在我以前的公司是 业主会计算出实际上他们扣掉罚款的金额後的数字
然後来文请我们开多少金额的发票过去请款
也就是说 我们收据上写多少跟 帐户收到的钱 是相同的
可是今天我听到我们公司部门的案子 是不管罚扣款多少
都开跟"契约金额"相同的收据给业主
然後业主会把扣掉罚款後的金额汇过来 这样合理吗?
以我们自己部门来说 罚扣款的税金要多缴 而且帐面数字也搭不上
而业主那边拿到比实际支付还多的发票 多出来的金额呢?
是就留在单位里面还是上缴国库?
还是说之後会再针对罚款行文 另外开一张罚款的收据给我们(相当於找钱)
然後我们再拿那张罚款收据去抵税?
想请问一下各位先进在请款的时候是否有遇过类似情形
也希望有人能提供是否有相关法律明文规定这种行政程序的依据
以上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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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1.120.4.216
1F:推 spring28892:会另外开罚款的收据给你们 12/16 06:27
2F:→ spring28892:事实上应该是现在这种作法较符合程序 12/16 06:28
3F:→ trainer222:是写契约金额 12/22 2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