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orgeliu (开始混日子)
看板Civil
标题Re: [请益] 业主发包的问题
时间Wed Nov 16 02:39:05 2011
※ 引述《shijr (爸爸是很累的)》之铭言:
: 请教各位工程先进
: 有一个案子大约3000万元(土建一千多机电一千多)
: 因为前一期工程曾发生邻损及民众抗争
: 所以就没有厂商去投标 业主因有预算执行压力
: 就请顾问公司想办法找有意愿的来营造厂投标
: 结果来了一家丙级的营造厂 然後就议价签约了
: 目前施工计画签证计画.....等文件都送了 也核可了
: 突然有人发现丙级营造厂好像只能承揽2250万元以下的案子
: 业主开始慌了 好像不符营造业法 於是叫厂商自己提解约 厂商当然不肯
: 业主问设计单位怎麽办 设计单位叫业主自己提解约 业主又担心被惩处
: 请问各位先进 有没有类似个案例可供参考 谢谢
刚刚翻了翻网页....
给你一个连结:
http://www.treca.org.tw/upload/20110818182424.pdf
底下的案例有讲到,如果是土建 + 机电整合发包,
机电部分可以由定作人也就是机关这边出具总金额证明,
然後不计入承揽总额。
所以这个案子应该可以比照办理。
不过也是要注意那家厂商有没有标其他机关的工程。
因为承揽总额是计算一年内该厂商总共标了多少金额的公共工程,
所以厂商一年内标其他机关的契约金额也要算进去,
如果超标了那就只能请机关提解约,然後承办人记个过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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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217.117.125
1F:推 chachabon:补充一下~2250万~是指~承揽而未验收部分~如果有部份验收 11/16 05:17
2F:→ chachabon:则该部份金额不列入计算~2250万~是指同一时段内之承揽 11/16 05:17
3F:→ chachabon:能力~所以如果已验收1000万~则该1000万不计入~ 11/16 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