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xx (虾!手痛真久)
看板Civil
标题Re: [讨论] 短梁问题
时间Mon Jul 25 00:38:18 2011
※ 引述《ppopzj (傻强)》之铭言:
: ※ 引述《fxx (虾!手痛真久)》之铭言:
: : 以台北而言,因为规范设计地震力一再调大,为什麽设计Vs > 4Vc
: : 因为地震力太大
: : 因为差异沉陷..
: : 上层筋比较多,因为短梁相对劲度大,吸到的地震力比较多
: : 不符合
: 土木401-96
: 2.3.4 耐震构造之强度折减因数可按第2.3.2节及2.3.3节规定,但下列除外:
: (a)任何抵抗地震力构材之计算剪力强度低於该构材於设计载重并合地震力效应
: 之计算挠曲强度所对应之剪力者,其剪力折减因数为0.60。
: 在2.3节里2.3.4就是解说耐震设计章节的强度折减系数,为什麽不符合耐震特别规定,
: 或者f板友对我上述这段话有什麽解读??是否可分享。
简单的说不符合的原因
梁可以用到剪力破坏的设计吗?
如果可以,那你有强柱弱梁吗?
今天梁若是要用到剪力破坏时候 ψ=0.6
那表示什麽? P大你想想就知道为什麽会不符合耐震特别规定..
目前梁会用到剪力破坏的例子,大概只有隔震建筑吧,隔震层以上的东西
是可以不符合强柱弱梁,才有机会用到ψ=0.6的梁吧
不过真的用到吗?我是还没见过也没机会算到这种梁..
如果有例子的话可以交流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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