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nPolice (XX发文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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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地质法初审过关
时间Tue May 25 23:12:30 2010
地质法初审过关
【联合报╱记者朱婉宁、许佳佳/台北报导】
2010.05.25 03:01 am
北二高大走山後,地质法昨天在立法院经济委员会快马加鞭初审过关,主管机关依法可组
成地质敏感区审议会画定地质敏感区,敏感区必须「全都露」。
对此,房仲业者表示,资讯透明化有助民众选择山坡地住宅明确评估,但公布地质敏感地
区范围,对山坡地住宅房价可能产生冲击。
经委会昨天审查颇多争议的第六、第七条,也在立委高度共识之下快速过关,廿条法条本
会期仅开二次委员会就全部初审完毕。
新版地质法规定,主管机关得画定特殊地质景观、地质环境或有发生地质灾害之虞的地区
,公告为「地质敏感区」。不过地质敏感区的画定、变更或废止,应由学者、专家与官员
组成的地质敏感区审议会先审议,再交由中央主管机关公布。审议会组成中,专家、学者
不得少於总人数的一半。
【2010/05/25 联合报】@
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562185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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