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c4r (铁杆爪迷)
看板ChungLi
标题Re: [讨论] 关於中坜板上的食记文
时间Tue Aug 25 10:13:26 2020
中坜板看不到食记啦!!!
本次板规修订简称东蛙条款
或称dong1104条款
以下简单懒人包
板友dong1104 身兼hotel板主
自称东蛙 知名部落客
在hotel板发了篇叶味浓的不行文章
https://www.pttweb.cc/bbs/Hotel/M.1596945616.A.B08
板友询问是否业配文
但dong1104各种闪躲+疯狂跳针
惹怒板众被嘘到X5
吓的dong1104赶紧滥权锁文止血
之後小弟我发了质(备)疑(份)文
https://www.pttweb.cc/bbs/Hotel/M.1597277736.A.2A4
又被dong1104球员兼裁判删除
标准掩耳盗铃
之後遭另一板主flywan抓包果然业配
判决dong1104水桶90天
迟来的正义
嗯~ 接着大家都知道了
搜寻一下dong1104文章就知道
过半以上文章都散发浓浓的叶味
现在又搞烂了中坜板
真的han蚌呢dong1104
有你的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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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1.71.76.37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ChungLi/M.1598321608.A.C5F.html
1F:→ love0504: 原来是这样哦== 08/25 10:22
2F:推 iiyu: 常常复制网宣,成为没有灵魂的介绍 08/25 10:46
3F:→ oc4r: 也可以a一下板上firetfd119大的质疑文 08/25 10:51
4F:→ oc4r: 这个dong1104真的很夸张 08/25 10:51
5F:→ oc4r: 请大家善用手机黑名单功能 08/25 10:52
6F:→ wallacetop: 等一下会不会拉一堆文章问你哪些是业配 08/25 10:54
7F:→ Tayako: 查一下dong1104食记文还蛮多篇的 o_o 08/25 10:56
8F:推 waloloo: 东蛙,呵呵 08/25 10:57
9F:→ oc4r: 坦白讲 他在中坜板很多文章应该是可信的 08/25 10:57
10F:→ oc4r: 特别是平价小吃类 08/25 10:57
11F:→ oc4r: 毕竟他应该是生活圈在中坜 08/25 10:58
12F:→ oc4r: 但其它的我就不敢说 还有一堆旅馆住宿文 08/25 10:58
13F:→ oc4r: 其实看内容大概就知道 08/25 10:58
14F:→ oc4r: 一般文章就比较轻描淡写 08/25 10:58
15F:→ oc4r: 有的文章就非常刻意讨好吹捧 08/25 10:59
16F:→ oc4r: 毕竟业者会审文啊0.0 08/25 10:59
17F:→ oc4r: 业者都付钱了 当然希望有一点篇幅字数等 08/25 11:00
18F:→ oc4r: 还有一堆细节跟优点 08/25 11:00
19F:→ womandddd: 东X的不是大家都知道是业X文了?刚快速看了一下这篇住 08/25 11:02
20F:→ womandddd: 宿文,反而觉得还好?有的食记更夸张? 08/25 11:02
21F:→ wallacetop: 他的有些是可以参考,只要不是浮夸的应该都行 08/25 11:03
22F:→ wallacetop: 浮夸的那种就自求多福 08/25 11:03
23F:→ oc4r: 我觉得业配没关系 老实承认又没什麽 08/25 11:06
24F:→ oc4r: 假装自费才是最最恶心 08/25 11:06
25F:→ oc4r: 这篇住宿文被嘘原因是那间刚开幕问题一堆 08/25 11:07
26F:→ oc4r: 去住的评价明明很都很差 08/25 11:07
27F:→ oc4r: 也可以a一下板上firetfd119大的质疑文 08/25 11:08
28F:→ oc4r: 他粉饰太平就算了 还疯狂跳针 有身兼板主 08/25 11:08
29F:→ oc4r: 当然让大家不爽 08/25 11:08
30F:推 cacao: 他以前就被永久水桶,後来特赦被放出来,可以再关回去吗 08/25 11:10
31F:推 superprada: 版主还不出来处理也是蛮狂的,看看这几天文章剩下什 08/25 11:34
32F:→ superprada: 麽 08/25 11:34
33F:推 windjammer: 原来是有这件事 想说他在中坜版贴多久了 08/25 11:37
34F:→ windjammer: 怎麽突然出手处理 08/25 11:37
35F:嘘 B9513208: 板主不出来回应是三小 08/25 11:59
36F:→ derekQQ: 看了很久,版主以後会不会也被投票卸任。一直循环下去, 08/25 12:45
37F:→ derekQQ: 这个事件会不会也变成罗生门。 08/25 12:45
38F:推 szss8765: 喔喔 08/25 12:54
39F:→ szss8765: 原来如此,想说为什麽突然出现这个问题 08/25 13:03
40F:推 taiwancom: 啥???!!! 08/25 13:08
41F:推 defective: 他的推荐我的当滤雷指标。收钱叶配还在推文中攻击质疑 08/25 16:09
42F:→ defective: 的网友,这点真的是我反感他的原因。 08/25 16:09
43F:推 robbieulb: 哈哈哈感觉大家都不喜欢他欸 08/25 16:10
44F:推 larle: 老实说我觉得d大文章没问题 问题在於态度 08/25 16:51
45F:→ larle: 他绝对有不是业配的心得文, 推测应该也有业配文 08/25 16:52
46F:→ larle: 通常从用词还算能分辨 问题在於如果是业配被质疑 08/25 16:52
47F:→ larle: 就会开始顾左右而言它 不断打太极 有些板友因此以为他篇 08/25 16:53
48F:→ larle: 篇业配 於是在不是业配的文章里也质疑他业配 这时他就会 08/25 16:53
49F:→ larle: 很快速地出来澄清 要人道歉 这态度会让人反感 08/25 16:54
50F:→ larle: 如果真心得就真心得 业配就老实说 未必有那麽多人反感 08/25 16:54
51F:→ larle: 板上也不是每个写广宣跟业配的都那麽被大家质疑 08/25 16:54
52F:→ larle: Hotel板的文章也是例证之一 08/25 16:55
53F:→ oc4r: 推larle大 08/25 17:03
54F:推 wallacetop: 其实d业配和非业配的用词是有些差距的 08/25 17:18
55F:→ oc4r: 同意wallacetop大 08/25 17:32
56F:→ oc4r: 他一些平价小吃类其实算中肯 08/25 17:33
57F:推 windjammer: 看了好几次战役 他还是有原则的 有叶绝对不会说没有 08/25 17:33
58F:→ oc4r: 反之叶味浓厚的疑似假食记也很明显 08/25 17:34
59F:→ windjammer: 只会绕圈圈 东拉西扯 但绝对不会说谎 08/25 17:34
60F:→ oc4r: 不会说没有 只是一直跳针0.0 08/25 17:34
61F:→ oc4r: 哈哈 08/25 17:34
62F:→ oc4r: 该称赞有原则吗? 08/25 17:34
63F:推 windjammer: 我是满敬佩的 一般人可能会直接说没有 赌你抓不到证据 08/25 17:37
64F:→ windjammer: 但是他从来不愿意选这条路 08/25 17:38
65F:推 wallacetop: 如果拿平价小吃的写法去给业主看,会被退货收不到钱 08/25 19:22
66F:→ wallacetop: 其实不反对业配,尤其食记之类的,说不定该店有些特殊 08/25 19:22
67F:→ wallacetop: 配材不是一般消费者可以知道的,如什麽天山雪雕奶还是 08/25 19:22
68F:→ wallacetop: 一百零八种珍贵辛香料等等,都是需要靠业配介绍才会知 08/25 19:22
69F:→ wallacetop: 道。 08/25 19:22
70F:→ wallacetop: 承认业配很难吧吧吧,也有可能业主不想被人知道有业配 08/25 19:22
71F:→ derekQQ: 其实看d大美食很久了 08/25 19:33
72F:推 gogotalk: 其实加黑名单蛮久的,画面比较乾净 08/25 20:53
73F:推 ymcheung: 有业配要标示,已经是法律规定了吧 08/26 05:14
74F:→ szss8765: 是,底下要标记广告 但是PTT好像没有? 08/26 09:18
75F:推 asdf70044: 有看到 业配文与代言,皆须标示「商业合作」 08/26 11:34
76F:→ Tayako: 公平交易法 规定必须注明 因为网路业配也是属於荐证广告 08/26 12:29
77F:→ Tayako: 的一种 广告主之间有利益关系,就有公开揭露的必要 08/26 12:31
78F:→ Tayako: 如果被蒐证检举 可能违反《公平交易法》第25条「足以影响 08/26 12:33
79F:→ Tayako: 交易秩序之欺罔」,公平交易委员会可命其停止、改正这类广 08/26 12:33
80F:→ Tayako: 告行为,并处5万至2500万元的罚锾。 08/26 12:33
81F:→ Tayako: 我认为不管地方或消费性质版 法律这样规定就必须遵守吧~ 08/26 12:36
82F:→ Tayako: 有业者的确为了流量的关系 希望部落客不要标注业配 08/26 12:40
83F:→ Tayako: 被发现除了被违法检举(业主+部落客)外 粉丝也会转黑粉 08/26 12:42
84F:推 dingdong: 难怪他po的都不好吃 08/28 2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