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tttalker (昼夜思想神的话)
看板Christianity
标题[AI生成][板务] 08/31检举审理测试(统一标题)
时间Fri Sep 18 12:50:57 2026
08/31检举案板务已(not artificially)审理到一个段落。
参考板友提议,本次审理将比对AI审理结果。
板务会先展示以AI审理的结果供参,开放讨论。
约一日後板务会公告正式审理结果。
为维护板面秩序,
有意参与测试者请优先统一在此标题底下回文、推文进行测试。
并参考以下格式,尽量保持标号一致与体例统一。
请附上所有的输入、输出资料文字,以利他人进行再现性检验(Reproducibility Test)。
输出截图连结仅当作辅助资料。
=========================
格式:
壹、输入:
【
一、
(一)、
1.
2.
3.
(二)、
】
=========================
=========================
贰、输出:
一、AI甲:
【
】
二、AI乙:
【
】
三、AI丙:
【
】
==========================
测试结果:(范例)
壹、输入:
【
一、请以此两份文件作为审理基准:
(一)、耶稣基督圣经信仰学术讨论板《看板讨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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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tttalker (昼夜思想神的话)
看板Christianity
标题[公告] 看板讨论规范
时间Sun Aug 2 23:08:50 2026
耶稣基督圣经信仰学术讨论板 看板讨论规范
第一章、总则
1. 於本板发表言论者,视为已阅读本板板规并愿意依规定发文。
1.1 言论发表的方式定义如下:(依使用说明[h]订定)
http://i.imgur.com/0EMVjCd.jpg
发文:发表文章,使用说明的按键为ctrl+p
回文:回覆文章,使用说明的按键为y
推文:推荐文章,使用说明的按键为X或%
转文:转录其他看板文章,使用说明的按键为ctrl+X
※若板规未特别讲明是针对何种发言方式作规范,均视为规范全部
※如有人刻意事後窜改发言方式,均以修改记录的最原始档来认定
ex. 若有人把[回文]以系统功能改为[发文]的外观,届时仍将视为[回文]
2. 所有於文章中显示的昵称与签名档,均视同为内文的一部份,适用板规。
3. 以下规定如未特别规定,任何人均可检举违规行为,板主亦有权不定期巡察版面以维
护版面秩序:
3.1 违规行为在板规发布、修改前发生,不溯及以往。
3.2 违规行为已发生超过14天,不受理检举。
3.3 检举者有举证责任,检举时应告知要检举谁、违反哪一条板规,
并附上违规内容(可以截图),否则板主有权不受理。
3.3.1 检举时以公开发文为一般原则,并限使用看板所提供的[检举]范本格式。若有特别
情况请主动向板主提出说明。
3.3.2 若以其他方式指出使用者的违规行为,将视为看板常态性发言讨论,无解读为提出
检举之必然性。
3.4 板主受理後,若板主公开或私信向当事人询问问题,三天内未得回覆,则视同当事人
放弃解释,由板主自由心证,判决後亦不接受後补说明之申诉。
3.4.1 当事人若要提出有利於自己权益的主张,则有为其主张进行举证的责任。佐证资料
以公开呈现为原则,非关键性部分若有个资考量得进行遮蔽。
3.5 发、回文违规,文章得删除,并另在备份。推文违规,推文得删除(文章不删
除),并另在备份。
3.6 如有禁言或警告处分,板主应以公告或私信通知被处分人。检举文之发文收录至精华
区後删除。置顶检举区之检举不定期备份至後删除。
第二章、发、回文基本要求
4 文章有下列情形者,由板主m文要求修正,未於24小时内修正者直接删文。
空白文、字数未达50、注音文、火星文、乱码文、错字文、非繁体字、
内文出现商业广告、标题出现他人ID(检举或板务处理不在此限)。
文章标题有上述情形者,由板主直接修改。
4.1 板规4列举之情形,情节严重者(3日内违规文章数3篇以上),禁言3日。
第三章、人身攻击规定
5 人身攻击者,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禁言(3~30天)处分。
累犯三次者退文一篇,退文後归零计算,再累犯三次再退文一篇,以此类推。
针对言论本身予以批评不算人身攻击,但如果针对对方在用词上有贬低之意,
则视为人身攻击。
酸言酸语、阴阳怪气、明褒暗贬等情形不等同人身攻击;需有贬低意味才算。
5.0.1 以尚未发生、暂无定论、不符合客观事实、无法举证、无根据推论等负面陈述与当
事人强做结合,其结果可预期造成人格正面形象受亏损之情事。
5.1 人身攻击仅当事人可提出检举,采不告不理制,板主不主动介入。
5.1.1 若相关情事影响范围已扩及两人以上,板主即有权主动介入认定。
5.2 针对团体、族群或人物在用词上有贬低之意,接受任何人提出检举,板主亦有权介入
处理,并得判定违规并依第5条处理。
本板不鼓励因为个人的宗教意见,就对当事人所属的团体、族群或人物进行贬低的行
为,因为这只是在煽动不合理的仇恨,无助於沟通与讨论;所以不拘是基督教,同性
恋群族、天主教或其他宗教团体等亦同受到保护
板主相关解释(1):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Christianity/M.1518589577.A.E40.html
第四章、禁止鼓励负面行为
6 禁止任何鼓励负面行为的言论,板主得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禁言(3~30天)处分。
建议、主张、传达、鼓励、倡导负面行为或负面思想,如伤害他人、自杀、诈欺等皆
视为违反本条规定,由板主判断。
第五章、站内文的转载规定
7.1 转载本站他板他人文章,应主动声明已事先获得原作者同意,并应有50字以上个人心
得。如经板主查证或原作者告发,发现为擅自转载者,一律删文并禁止当事人再有任
载行为,再犯视为闹板。
7.2 转载未附上50字以上心得者,会锁文提醒补正;24小时内未补正者删文
7.3 相同文章如已经被转载过了,後发者一律删文。
7.4 禁止转载他板自己的文章,请直接发文,违者直接删除。
第六章、非站内文的转贴规定
8.1 转贴站外社群平台讨论、时事议题等,无明确信仰立场或学术主张之舆论(非信仰文
献或学术出版),应与看板主旨相关并附出处,每周最多三篇,且含50字以上个人观
点。
8.2 每周超贴三篇者,一律删文,再犯视为闹版。
8.3 未附上50字以上心得及出处网址,违规者依板规第二条处置。
8.4 相同文章如已经被转载过了,後发者一律删文。
8.5 发文或回文内容(含图片内文字)超过一半以上字元为生成式AI产出之文章,归类为
非站内文转贴,并入其每周篇数限制计算,且每篇应附50字以上非AI生成之心得。
8.5.1 若内文已难以分辨AI产出字元所占比例时,将一律视为全篇由AI生成产出。
8.5.2 当所占比例认定有争议时,板务不介入判断,全权交由发言人自述。
8.6 承板规8.5,发文标题应使用[AI生成]分类,回文应於生成式内容前标注:
以下内容为AI生成。
8.7 含AI生成内容之文章,其所有发言内容视为内文,比照板规规范。
第七章、特别违规行为及处置
9 若发言有下列情形,已对本板秩序造成影响,板主得予以警告;若警告後仍未改正或
属於警告亦无法改正之情形,板主有权视情况终止讨论、删文或禁言(3~30天)。同
条累犯三次者,退文一篇;退文後归零计算,再累犯三次再退文一篇,以此类推。
板主得以推文方式进行警告,但若推文警告时未声明是在执行板务,则警告无效。
9.1 於多篇或同篇多次发表无关该文章或板旨之言论。
9.1.1 文不对题,发文标题和内文落差太大,标题无法涵盖。或回文内容已脱离原标题时
,仍持续在原标题下发散出新议题讨论。
9.1.2 讨论主题或发言已超越理性辩证、基督信仰分辨、客观亲身经历之范畴,进入如奇
幻、科幻、迷幻、魔幻、灵异、神秘、天马行空想像、随意创作、八卦流言、荒诞
无稽等,无明显常理可遵循或区分真伪、是非、有无、虚实之领域。
9.1.3 若发言者确信有讨论之必要却有前述疑虑之时,一律限使用[心得]分类发文,并板
主得随时依情势终止讨论继续。
9.1.4 得使用[心得]分类发文讨论信仰祈祷之内容正当性、正确性,经验、体会、感受分
享等议题。但禁止以看板为媒介或对象发出祈祷。
9.1.5 相同主题多次重复发文。直接复制贴上相同文句、段落,或是仅仅换句话说、改变
顺序,已呈现出跳针模式、洗脑模式之发言。
9.2 胡言乱语、不知所云、表达有问题造成阅读困难。
9.2.1 逻辑推论严重跳跃、思绪表达破碎不连贯、叙述错误太多或明显违背客观存在事实
等,他人难以依其脉络进行讨论展开之发言。
9.3 以其他宗教信仰(包含非正统基督信仰)以自身典籍、教义或教导,意图挑衅、否定
、毁谤正统基督信仰。
为维护学术版之言论自由,有声明内容涉及"非正统基督信仰"之发文及同标题之後续
回、推文,不受本条约束。
9.3.1 不限来源,当信仰之观点、教义、神学、礼仪或传统,只要同时符合以下两点标准
,即有权在本看板主张「被认定为正统基督信仰」,受板规9.3特别保障:
第一,可由一处以上圣经经文(原文)不经任何推论直接得到支持,或,经三处以
上经文,在三步以内间接推论後皆可得到支持。第二,已获得现今尚存基督信仰群
体,至少三位,承认其内容为基督信仰。
9.3.2 承板规9.3,「以其他宗教信仰」包括无神论等无特定内容之信念,亦包括个人独
有之主观宗教或非宗教观点。
9.3.3 未预设立场、未预设主观信念、未预设主观喜好之与其他宗教信仰的中性客观分析
、辩证、比较、对照,仍在板规许可讨论范围之内。
9.3.4 虽未触犯板规9.3,但若其相关讨论对看板秩序和风气已有可见之负面效应时,板
主有权暂停或终止。
9.3.5 未被认定为正统者,不必然不符合圣经,也没有必然不可任何正当讨论之限制。
9.4 引战(主动寻衅,包含对於未参与讨论之他人或群体),由板主判定。以发文方式发
表意见者视为"主动";回、推文者则由板主个案判定。
9.4.1 公审(将他人不良事蹟公然张贴於本板,并公布个资足以使他人辨识当事人)视同
引战;违规公审者将直接跳过板规9的警告阶段,直接禁言。
所谓「足以辨识当事人」,系包含「足以辨识当事人之PTT帐号」在内。
在本板文章或搜寻可得知的「不良事迹」,不受本条限制。换句话说,发生
在其他看板的不良事迹或发生在现实生活的不良事迹,才受本条约束。
无正当理由而张贴他人在本板的不良事迹,以板规9.8处理。
9.5 闹板(无善意讨论之意图),由板主判定;但必须先有警告,警告无效方得禁言。
9.6 牵涉本国政党或政治,包含二岸议题;违规者板主应先警告,警告无效方得禁言。
9.7 牵涉他板事务或纷争。
9.8 牵涉私人恩怨。由板主判定;每次若认违规,板主应先警告,警告无效方得禁言。双
方或多方当事人若多次违规本条,加重处分。
9.9 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发布私人间的水球、信件或其他个资。(当事人自己在本板主
动公开过且仍可查证到的个资,不在此限)
9.10 每日(00:00~23:59),每人发文、回文的篇数,合计不得超过5篇。转载文章、转
贴网路资讯、广告宣传等,亦计算在每日篇数限制内。有特别情况或需求者,即便
事先得到板主同意,最多仍不得超过10篇。
9.10.1 每人每周发文回文篇数,合计不得超过21篇,文章删除後仍列入篇数计算。每周
日为起始计算日。
9.10.2 每人於七日内不得於看板连续发文回文超过三篇。如有特别情况须先徵求板主同
意。
9.10.3 站内与看板公告不列入发文篇数限制之计算。
第八章、广告管理
10 允许发表买卖文。每周限一篇。有意者请一律私信给发文者,不得回文。违规者一律
删除。如教会有活动或课程欲宣传,均依本条规定办理。
第九章、推文管理
11 未经当事人同意,禁止修改或删除他人推文,如经举证检举确认,一律水桶三十天。
分类使用[讨论]的文章(发、回文),可删除他人推文,但仍禁止修改他人推文。
(严禁自行将文章分类手动改为[讨论]藉机删除推文的行为)
11.1 使用看板嘘文功能仅视为反对立场之表达,不预设任何负面情绪与恶意动机解读,
也不预设违反任何板规,使用基准比照站内推文与注解所有规范办理。
第十章、多重帐号管理
12 若经PTT帐号部确认多个帐号均为同一人,则一个帐号违规,视同所有帐号违规。
如果A帐号初犯某条板规,则视同当事人的B帐号亦为初犯状态;若使用B帐号触犯同条
板规,直接以累犯处理B帐号的违规行为。
第十一章、公告及板务管理
13 仅板主(含)以上管理者可使用分类[公告]发、回文。一般使用者使用一律删除。
13.1 分类使用[公告]的文章(发、回文)禁止一般使用者回文,回文一律删除。如对板
主处置有意见,可至组务版申诉。
13.2 如对板规内容或板务执行有意见,得在板上发文讨论或私信板主;
发文应使用分类[板务],违者由板主迳行修改标题分类;
若沟通後无法达成共识,可至组务板向小组长表达意见或申诉。
在看板讨论板务仍应遵守板规,但板主亦不得以9.4、9.4.1、9.5
9.8为由禁言处分。(先这样试行,如果试行後发现不可行再行修改)
第十二章、不受欢迎板友条款(安心空间条款)
14.1 违规且第三次受禁言处分之板友,板主得公开名单,将其视为不受欢迎之访客。
14.2 其他板友在发文时,有权事先声明要求不受欢迎之访客不得推文或回文参与讨论。
"事先"之认定以发文时为准;发文後才修改文章加入此声明者,不生效力。
14.3 有事先声明之讨论串,不受欢迎之访客一律不得回文;但同个讨论串,其他人的回
文,不受欢迎之访客可以推文,但仍应遵守其他板规规定。
14.4 违反14.2及14.3规定者,视情节轻重,予以禁言(3~30天)处分。
第十三章、修订原则
15 上述规定,板主得随时修正删减,但每次修订应另发公告於板上,并且不得溯及以
往。
有关异端、邪教二个用词的处理原则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Christianity/M.1473296425.A.4FC.html
--
1050127第一次修订
1050129第二次修订
1050701第三次修订
1050803第四次修订
1060404第五次修订
1061230第六次修订
1080216第七次修订(1080217起适用)
1090727第八次修订(1090801起适用)
1110410第九次修订(1110501起适用)
1120217第十次修订(1120301起适用)
1120618第十一次修订(1120625起适用)
1150412第十二次修订
1150529第十三次修订
1150802第十四次修订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36.243.248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Christianity/M.1785683333.A.AC3.html
(二)、耶稣基督圣经信仰学术讨论板《看板主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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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tttalker (昼夜思想神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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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板务] 看板主旨说明
时间Mon Aug 3 12:35:14 2026
耶稣基督圣经信仰学术讨论
耶稣基督:前提
圣经信仰:素材
学术讨论:形式
板务虽乐见看板讨论蓬勃,然而在大方向上,仍期待讨论主题能够落在看板主旨中。
以下试着进一步说明,如有歧义可持续讨论。
一、讨论前提:承认其新约记载之耶稣为旧约所预告之弥赛亚。
二、讨论素材:以圣经记载为信仰中心。
三、讨论形式:
1. 圣经查验
2. 逻辑辩证
3. 哲学和知识交流
四、讨论目的:
1. 分辨已知知识之真伪
2. 拓展已知知识的边界
3. 穷尽认识(In order to comprehend)万物运作背後根本且统一(fundamental &
universal)的道理或法则(principles & laws),特别在人与神之间。
五、具体实践:
1. 讨论应带有基督信仰之学术立场
2. 其立场可对应到某一处圣经经文
3. 其立场须接受基督信仰(圣经整体连贯的教导原则)之真伪之辩证
4. 突发奇想(然後返回第一步骤)
六、白话文说明:
1. 讨论的内容不应随意发散、流言蜚语,应具体对应到圣经某处经文,并且分辨、探讨:
A. 圣经中的教导有什麽,无什麽。
B. 讨论的观点在基督信仰中成立或不成立。
简而言之,判断讨论主题在基督信仰之中,为真或为假。
2. 讨论的目的是要验证已知的知识,并且寻找未知的知识。
A. 为了达到此目的,所有在本板成员(包含读者)都应预设:
a. 在本板发表之所有言论,皆必然承受他人合理(但不保证纯粹理性地)探讨、
剖析、查验、辩证、评断、质疑、对立、反对、批判、否定、推翻。
b. 不要因为别人看法跟你不一样就发脾气、生气气。
c. 而发言者除非有特殊原因或考量,有义务对其回应进行适当之互动交流。
B. 为了达到此目的,以下行为应避免:
a. 曲解对方的论述(应和对方确认厘清,不要望文生义)
b. 揣测对方的动机(没有人有通心术)
c. 攻击对方人格
d. 为对方贴上负面标签
e. 只是不断重复同样的论述(不回应理性反驳)
f. 主题不断发散无法聚焦到单一论点(什麽也没有确认、否定)
g. 论证逻辑跳跃或毫无根据(随兴随意乱说)
h. 过多的(负面)情绪
i. 散播、鼓励仇恨和偏见
j. 违背基本学术伦理(例如正直、诚信、有根据)
3. 若有不在本板定位之内、不期待受他人评论、不预设与他人理性交流之发言,应另寻站
内外其他更适合之讨论平台。(例如以和平温馨,互相勉励鼓励激励为目的团契、团体
看板)
七、板务的角色:
1. 参与本板讨论。
2. 促进、鼓励与前述理念相符之自由讨论风气实践。
3. 持续更新修正理念的精神与准则。
4. 厘清理念的方向与界限。
5. 尽可能地促进群体的理念具共识
6. 对於偏离理念的讨论给予提醒、建议或板规执行。
八、看板文章分类原则:
1. 讨论(看板主体):理性辩证,如:知识、历史、考古、神学、哲学、圣约、信念、
道德、价值观
2. 问题:寻求意见和协助
3. 情报(非看板主体):转载(站内) 、转贴(站外)相关资讯分享
4. 心得(非看板主体):实践、感受、矛盾、取舍、行为、经验、分享、交流、宗教、
文化、传统、礼仪
5. AI生成(非看板主体):经提示後由AI进行写作,以供参考
6. 读经:回归一切的基准和共识
7. 检举:违规举报
8. 板务:看板事务讨论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23.137.4.133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Christianity/M.1785731716.A.5FC.html
二、审理这一份检举案:
(一)、检举申请书本文:
批踢踢实业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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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f93 (人生如梦,梦如人生)
看板Christianity
标题[检举] 违反板规
时间Mon Aug 31 15:39:52 2026
统一标题:[检举] 违反板规
1. 检举人:DF93
2. 被检举人:spike1215
3. 违反板规:
(1) 板规之条号
9.1 於多篇或同篇多次发表无关该文章或板旨之言论。
9.1.2 讨论主题或发言已超越理性辩证、基督信仰分辨、客观亲身经历之范畴,进入如奇
幻、科幻、迷幻、魔幻、灵异、神秘、天马行空想像、随意创作、八卦流言、荒诞
无稽等,无明显常理可遵循或区分真伪、是非、有无、虚实之领域。
(2) 理由或说明
其实,spike1215第一次搞不清状况就算了。还继续纠缠,连其他版友跳出来提醒都不听
,继续纠缠。最後还拉出耶和华的神性擦屁股。
他那种无厘头式的发文完全破坏鄙人向自封TJC发言人TF求证他本人和TJC正确立场的目的,
导致整个讨论歪楼,失焦.应符合9.1.2的规范.
4. 佐证资料:文章、推文等相关违规记录
文章代码(AID):
#1gbI4g9v (Christianity)
推 spike1215: 根据板规AI文要进行标示! 08/31 14:45
老大!看不懂中文?我不是表示了吗?欢迎检举!
※ 编辑: df93 (27.125.247.228 马来西亚), 08/31/2026 14:55:12
推 spike1215: 标题也要标示喔,你是不是没看板规? 08/31 15:00
→ spike1215: 8.6 承板规8.5,发文标题应使用[AI生成]分类,回文应 08/31 15:01
→ spike1215: 於生成式内容前标注: 08/31 15:01
→ spike1215: 以下内容为AI生成。 08/31 15:01
你如果不爽?直接检举!(我是觉得你的中文程度有很大的升级空间就是了。)
※ 编辑: df93 (27.125.247.228 马来西亚), 08/31/2026 15:02:48
推 jdcbest: 版规有说ai文占一半以上内容时才需要在标题附注。若未占 08/31 15:12
→ jdcbest: 一半者则在内文标注即可。 08/31 15:12
应该让他检举我啊!~~~~可惜
了
推 jdcbest: 其实他的语文理解不见得跟我们一样,所以他仍是可以按着 08/31 15:20
→ jdcbest: 他的理解去检举啦。 08/31 15:20
推 spike1215: 你们爱看AI文我也没意见QQ。放心吧 08/31 15:21
别罗嗦了~~麻烦直接检举!。。。如果不检举?麻烦闭嘴!谢谢合作!
推 jdcbest: 科技/电脑/ai都是辅助工具,不需要扯到什麽爱不爱啦。 08/31 15:24
※ 编辑: df93 (27.125.247.228 马来西亚), 08/31/2026 15:27:16
推 spike1215: 我没事检举干嘛。 08/31 15:30
→ spike1215: 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 08/31 15:30
→ spike1215: 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 08/31 15:30
跳针跳到火星去了~~~~耶和华真可怜,没事就被当作擦屁股纸。。。
推 spike1215: 板友的眼睛是雪亮的啦 08/31 15:31
对啊!版友都看不下去,跳出来讲了。。。你还是不听啊!
5. 其他补充(无可免)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7.125.247.228 (马来西亚)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Christianity/M.1788161994.A.7E6.html
※ 编辑: df93 (27.125.247.228 马来西亚), 08/31/2026 15:41:41
推 spike1215: 本人对於此检举放弃任何陈述,也放弃任何辩护。 08/31 15:44
你有完没完啊!
※ 编辑: df93 (27.125.247.228 马来西亚), 08/31/2026 15:44:57
※ 编辑: df93 (27.125.247.228 马来西亚), 08/31/2026 15:48:49
推文自动更新已关闭
(二)、原案发记录:
批踢踢实业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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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f93 (人生如梦,梦如人生)
看板Christianity
标题[心得] 原来TJC是鄙派铁粉呦!
时间Mon Aug 31 14:37:28 2026
(文章代码(AID): #1gajboM)
我们之间的论述有一个最大的差别,不过你没有提出
基督徒能不能达成爱神爱人的目标
我的论述是:基督徒能达成,并且依照此标准受审
你是否倚靠圣灵实践爱神爱人
这是可以从行为的印证得到答案的
不过,就我所知,你们的论述不是这样
你们的论述是:醒醒吧,只有神能达到,人是永远都
无法达到的
我认为这样的说法有问题
神为世人开了一条路
==============================
谈谈这种逻辑的『跳跃性』。
TF这位自封TJC的伟大发言人对鄙派的评论是:你们的论述是:醒醒吧,只有神能达到,
人是永远都无法达到的(这确实是鄙派的立场)
从救赎论的角度来看,鄙派对於救恩的立场完全反射出加尔文主义的核心观点:人的完全
败坏+神绝对的主权(从某个角度而言,也可以称为『神恩独作』)
TF宣称他们TJF的第一个立场是:基督徒能达成,并且依照此标准受审
根据TF的『字面意义』,这是彻头彻尾的『亚米念主义』的特徵。认为人凭自己的努力就
可以达到神公义的标准。这除了展现出典型犹太教律法主义的特徵外,也否定前面提及的
两个加尔文主义的重点。
有趣的是TF接下来又反问我方:你是否倚靠圣灵实践爱神爱人
根据TF的『字面意义』,(嗯!严格的说是:『再次』根据!),信徒还是要『倚靠圣灵
』才能够实践爱神爱人
若是如此,TF的宣告只有在两个条件下才可能实现:
1-因为圣灵的能力『透过我』显明出来,所以,我就认为这个『实际上』属於圣灵的能力
,是『属於我的』。所以,才说『基督徒能达成。』
当然,在『属性相通』的原则上这样说,也是可以成立的。(因着我与圣灵联合,所以,
圣灵的能力也成为我的能力。传统教会不会否认这样的论述。)但是,能力的本身还是圣
灵的,不是我的!
如果/假设这是TF的立场,那麽,这样的立场虽然论述方式不同,但是其本质无疑符合前
面提到的加尔文主义的两个重点,也是鄙派的立场。
【再次】如果/假设这是TF的立场,在反问我方:『你们的论述是:醒醒吧,只有神能达
到,人是永远都无法达到的』的时候,TF是不是明显『双标』呢?
2-如果,如果TF的观点就是他所谓『基督徒能达成,并且依照此标准受审』的『字面意义
』,那就意味着,『他本身就具有』圣灵的能力。(或者,他就是圣灵。)所以,他『靠
自己的能力』就可以满足神公义的要求。
若是如此,这就意味着TF就是神自己!(因为,软弱,有限,有罪的罪人不可能实践爱神
爱人!)
哇啦!看来,鄙版诸君别敬拜耶和华!应该改为『敬拜TF』得了!
希望神圣、伟大、公义、光明、足为基督徒楷模的TF能够面对以上两个问题,正面做出回
应!
===以下是AI对於TJC是否现象信徒能够靠自己能力爱神爱人的结果,大家可以参考===
真耶稣教会是否认为自己有能力爱神爱人?
根据真耶稣教会的官方教导,他们认为人本身并没有能力去真正地爱神和爱人。真正、完
全的爱,其源头是神自己,人必须依靠圣灵才能获得实践这种爱的能力。
具体来说,他们的观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基本信仰:得救与「敬神爱人」的命令
根据真耶稣教会的基本信仰,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但这并非一切结束,信徒「必须
依靠圣灵追求圣洁、实践经训,敬神爱人」。这表明「敬神爱人」是得救後必须追求的生
活目标,但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在於「依靠圣灵」。
依靠圣灵:能力的真正来源
真耶稣教会明确指出,人自身没有行善的能力。只有「依靠圣灵的能力」,才能「结出善
果」,才能「有属灵的能力可以胜过罪恶,把『真爱』实践出来」。
爱的源头与本质:从人的爱到神的爱
真耶稣教会认为,爱有两种层次:
出於人的爱:这包括旧约中「爱人如己」的命令。但这种爱是出於人本性的爱,是有限的
,且常常以自我为中心。
出於神的爱(Agape):这才是真正的「真爱」。主耶稣要求门徒「提升爱的层次」,从
「出於人类本性的爱」提升到「以神的爱,也就是用主耶稣的爱来彼此相爱」。这种爱是
「合乎真理的爱」,其源头是神自己。
人的本相与出路:需被神圣的爱充满
真耶稣教会承认,在人堕落的本性中,人虽有能力爱别人,但「内心深处,我们更爱自己
」。因此,人的爱无法持久。信徒必须「倒空自己」,并「祈求神用祂的爱充满我们」。
只有藉着祷告、顺服和让圣灵引导,才能活出神的爱。
总而言之,真耶稣教会并不认为人凭自己有能力爱神爱人。他们强调,真正爱的能力并非
来自人自己,而是源於神,并必须藉着依靠圣灵、让神的爱充满才能活出来。
## 看来,TJC是鄙派铁粉呢!嘻嘻~~~~~~
## 每次看见TF勇敢无畏的用回力镖打TJC都蛮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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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7.125.247.228 (马来西亚)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Christianity/M.1788158250.A.279.html
※ 编辑: df93 (27.125.247.228 马来西亚), 08/31/2026 14:38:50
推 spike1215: 根据板规AI文要进行标示! 08/31 14:45
老大!看不懂中文?我不是表示了吗?欢迎检举!
※ 编辑: df93 (27.125.247.228 马来西亚), 08/31/2026 14:55:12
推 spike1215: 标题也要标示喔,你是不是没看板规? 08/31 15:00
→ spike1215: 8.6 承板规8.5,发文标题应使用[AI生成]分类,回文应 08/31 15:01
→ spike1215: 於生成式内容前标注: 08/31 15:01
→ spike1215: 以下内容为AI生成。 08/31 15:01
你如果不爽?直接检举!(我是觉得你的中文程度有很大的升级空间就是了。)
※ 编辑: df93 (27.125.247.228 马来西亚), 08/31/2026 15:02:48
推 jdcbest: 版规有说ai文占一半以上内容时才需要在标题附注。若未占 08/31 15:12
→ jdcbest: 一半者则在内文标注即可。 08/31 15:12
应该让他检举我啊!~~~~可惜了
※ 编辑: df93 (27.125.247.228 马来西亚), 08/31/2026 15:16:16
推 jdcbest: 其实他的语文理解不见得跟我们一样,所以他仍是可以按着 08/31 15:20
→ jdcbest: 他的理解去检举啦。 08/31 15:20
推 spike1215: 你们爱看AI文我也没意见QQ。放心吧 08/31 15:21
别罗嗦了~~麻烦直接检举!。。。如果不检举?麻烦闭嘴!谢谢合作!
推 jdcbest: 科技/电脑/ai都是辅助工具,不需要扯到什麽爱不爱啦。 08/31 15:24
※ 编辑: df93 (27.125.247.228 马来西亚), 08/31/2026 15:27:16
推 spike1215: 我没事检举干嘛。 08/31 15:30
→ spike1215: 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 08/31 15:30
→ spike1215: 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 08/31 15:30
跳针跳到火星去了~~~~耶和华真可怜,没事就被当作擦屁股纸。。。
推 spike1215: 板友的眼睛是雪亮的啦 08/31 15:31
对啊!版友都看不下去,跳出来讲了。。。你还是不听啊!
※ 编辑: df93 (27.125.247.228 马来西亚), 08/31/2026 15:34:37
推 spike1215: 以偏概全是贵会特技嘛 08/31 15:39
检举你了!
※ 编辑: df93 (27.125.247.228 马来西亚), 08/31/2026 15:40:23
→ tfnop: 评论的前提是先了解,不等於就是铁粉,请不要利用耸动的标 09/01 12:59
→ tfnop: 题脸上贴金,这就像我们可以了解诈骗集团的运作,但是不等 09/01 12:59
→ tfnop: 於我们认同 09/01 12:59
好好解释为什麽TJC和鄙会坐在同一条船上吧!别装没看见,顾左右而言他。。。。
※ 编辑: df93 (27.125.249.141 马来西亚), 09/01/2026 15:11:13
推文自动更新已关闭
三、请以条列的方式汇整审理结果;如果被检举人达违规标准,请依照《看板讨论规范》裁
罚。如果被检举人未达违规标准,请宣布不罚。
四、请分别详述每一项审理结果的原因,特别是判断的原则和依据。
五、请针对以上的结果,分别给予检举人、被检举人简要的建议或回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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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输出:
一、AI甲:
【审理结果汇整
依《看板讨论规范》与《看板主旨说明》,对 df93 提出之检举(被检举人:spike1215,
指控违反板规 9.1、9.1.2)审理如下:
判决:不成立,不予处罚。
一、审理结果(条列)
板规 9.1(发表无关该文章或板旨之言论)→ 不成立
板规 9.1.2(讨论逾越理性辩证范畴,进入奇幻、迷幻、灵异、天马行空、八卦流言、荒诞
无稽等领域)→ 不成立
检举人所附佐证资料,未能证明被检举人言论落入板规 9.1.2 所列举之任何具体类型。
二、详细理由与判断依据
(一)举证责任的检视(板规 3.3)
板规明定「检举者有举证责任」,须具体指出违反哪一条、并附上违规内容。本案检举人虽
引用 9.1.2 条文,但通篇检举理由仅止於「无厘头」「歪楼」「失焦」等主观评价性描述
,并未逐一对照 9.1.2 条文中列举的具体要件(奇幻、科幻、迷幻、魔幻、灵异、神秘、
天马行空想像、随意创作、八卦流言、荒诞无稽)说明被检举人的哪一则发言符合何种类型
。举证强度不足。
(二)逐则检视被检举人发言内容
「根据板规AI文要进行标示!」「标题也要标示喔…」等三则:属於板务性质的规则提醒(
引用板规 8.5、8.6 之 AI 生成内容标示规定),性质上是对发文格式合规性的意见表达,
与看板主旨说明第八章「板务」分类相符,并非天马行空或荒诞无稽之言论。
「你们爱看AI文我也没意见QQ。放心吧」:属语带调侃的个人立场表态,情绪性略高,但未
涉及奇幻/灵异/八卦等 9.1.2 所指范畴。
「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叫人无可推诿」:此为罗马书 1:20 经
文引用。依照《看板主旨说明》第二点「讨论素材:以圣经记载为信仰中心」及第五点「其
立场可对应到某一处圣经经文」,直接引用圣经经文回应神学论辩,正是本板核心讨论形式
(圣经查验),不仅不违规,反而是最符合板旨的发言方式之一。
「板友的眼睛是雪亮的啦」:属常见中文惯用语,意指「是非公道自有公论」,并非流言蜚
语或无稽之谈。
「以偏概全是贵会特技嘛」:语气略带讽刺,但属於对论述方式本身的评论(指对方论证逻
辑以偏概全),依板规第三章说明「针对言论本身予以批评不算人身攻击」,且与本次检举
所引之 9.1.2 条文性质不符(此为逻辑评论,非奇幻/灵异/随意创作)。
(三)小结
9.1.2 条文的规范核心在於「发言脱离可验证、可辨真伪的理性范畴」,例如虚构故事、灵
异经验、无根据的阴谋论等。本案被检举人的发言内容,性质上分属「板规提醒」「情绪性
简短回应」「圣经经文引用」「逻辑评论」四类,皆有明确脉络与对应对象,并非「无明显
常理可遵循或区分真伪」之言论。故不构成 9.1.2 之违规要件,9.1 之「无关言论」部分
亦因上述发言与讨论串脉络相关而不成立。
三、给双方的建议
给检举人(df93):
提出检举时,建议逐条比对板规文字与具体发言内容,避免仅以「歪楼」「失焦」等主观
感受作为举证依据,以提高检举的说服力与受理机率。另外,您本身在原文与回文中的用语
(如「你的中文程度有很大的升级空间」「麻烦闭嘴」等)语气较为挑衅,虽未在本案被提
出检举,但长期而言可能招致他人依板规第五章(人身攻击)或第九章 9.4(引战)对您提
出检举,建议留意措辞。
给被检举人(spike1215):
您此次发言(尤其是圣经经文引用)并无违规之虞,惟部分简短回应语气略带调侃(如「Q
Q」用语、「特技」一词),虽未达违规门槛,但容易被解读为情绪性言论而引发後续争议
,建议讨论神学议题时尽量聚焦於经文与逻辑本身,减少情绪化措辞,可降低不必要的纠纷
。
】
二、AI乙:
【本案经核对《看板讨论规范》及《看板主旨说明》,针对检举人 df93 检举被检举人 spi
ke1215 涉嫌违反板规第 9.1 及 9.1.2 条一案,审理结果与说明如下:
审理结果汇整
主文:检举案不成立,被检举人 spike1215 宣告不罚。
涉犯条文检视:
板规 9.1(发表无关文章或板旨之言论):不成立
板规 9.1.2(言论进入奇幻、迷幻、无常理可遵循之领域):不成立
审理判决原因与判定依据
针对板规 9.1 条(发表无关该文章或板旨之言论):
认定依据: 检举人文章内文使用生成式 AI 内容,被检举人於推文中提出板规 8.5/8.6 关
於 AI 生成内容应於标题及内文标注之规范讨论。此项推文讨论属看板秩序维护与规范提醒
,并非无意义之洗板或无关言论。
心证分析: 双方後续於推文中就「AI 文章比例认定」及「是否检举」产生争论与言语交锋
,属於板友间对板规理解差异所衍生之一般互动讨论,尚未构成「多篇或同篇多次发表无关
板旨/文章言论」之情事。
针对板规 9.1.2 条(超越理性辩证,进入奇幻、迷幻、天马行空等无常理可遵循之领域)
:
认定依据: 被检举人於推文中引述罗马书 1 章 20 节(「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
性是明明可知的...」)。
心证分析: 该引述为正统基督教圣经经文,目的系对争论过程发表信仰层面的感叹或回应
。此发言范畴完全属於正统圣经记载,并未进入奇幻、科幻、灵异、随意创作或荒诞无稽之
领域,不符合 9.1.2 条之构成要件。
给双方之建议与回应
给检举人(df93):
看板鼓励针对信仰议题进行理性辩证与论述。於讨论过程中,若板友对发文格式(如 AI 规
范)提出疑点,建议以客观态度交流说明即可,避免过度情绪化之言语刺激,以维持看板讨
论之风气。
给被检举人(spike1215):
对於板规之执行与检举,建议依循正式检举管道(如使用 [检举] 分类发文)办理。於他人
在文章推文中反覆就格式问题进行争执或引用经文离题,容易引发不必要的冲突,宜保持克
制与理性交流。
】
三、AI丙:
【以下审理仅以你提供的《看板讨论规范》与《看板主旨说明》,以及检举文、原案发言纪
录为判断材料。本案检举标的为板规 9.1、9.1.2,因此不另就其他可能涉及的条文主动扩
张处理。
一、审理结果总结
被检举人 spike1215:不成立,不予处罚。
其 08/31 15:30 所引用的「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经文,虽然与原讨论
的直接论证脉络连结较弱,甚至可以被评价为有「离题」或「接续不佳」的疑虑,但尚未达
板规 9.1.2 所要求的程度。
该发言本身仍属於圣经经文引用及基督信仰神学范畴,不是 9.1.2 所列的「奇幻、科幻、
迷幻、魔幻、灵异、神秘、天马行空想像、随意创作、八卦流言、荒诞无稽」等领域。
因此不能仅因为「不相关」、「跳针」、「让讨论失焦」就直接套用 9.1.2。
08/31 14:45~15:24 间关於 AI 标示的多则推文:不成立,不予处罚。
这部分主要是在讨论原文章是否符合板规 8.5、8.6。
其内容与该文章的实际发表形式存在直接关联,不能认定为 9.1.2 的违规。
「板友的眼睛是雪亮的啦」等推文:不成立,不予处罚。
属於对当时讨论情势的评论或带有反讽意味的言论。
即使语气具有酸言酸语性质,按照板规 5 本身所明文区分的原则,酸言酸语、阴阳怪气、
明褒暗贬并不当然等於人身攻击;而本案也不是以板规 5 提出检举。
综合判决:本次检举不成立,对 spike1215 不予裁罚。
二、逐项审理
(一)关於板规 9.1
规范内容
板规 9.1 是:
「於多篇或同篇多次发表无关该文章或板旨之言论。」
因此,判断 9.1 至少要处理两个问题:
该发言是否「无关该文章或板旨」?
是否已达到板规所称「於多篇或同篇多次」的程度?
本案检举人实际提出的核心论证,是:
spike1215「第一次搞不清状况就算了」,之後「继续纠缠」,甚至引用罗马书谈「神的永
能和神性」,因此造成讨论「歪楼、失焦」。
这里必须区分**「讨论品质不佳」与「板规上的违规」**。
(二)AI 标示争议是否属於 9.1?
原文前半段主要发生以下对话:
「根据板规AI文要进行标示!」
接着又进一步指出:
「标题也要标示喔,你是不是没看板规?」
以及:
「8.6 承板规8.5,发文标题应使用[AI生成]分类……」
这一连串内容虽然没有直接讨论原文章的神学论证,但是正在处理原文章本身是否违反板规
8.5、8.6 的问题。
而原文章确实包含相当篇幅的 AI 生成内容,因此 AI 标示问题并非与文章完全无关的外部
话题。
尤其板规 8.7 又明定:
「含AI生成内容之文章,其所有发言内容视为内文,比照板规规范。」
因此,在原文章已经发生 AI 标示争议的情况下,讨论「是否需要 [AI生成] 分类」与原文
章具有直接关系。
结论:
不构成板规 9.1。
三、关於「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这段经文
这是本案最核心的问题。
spike1215 的原始发言为:
「我没事检举干嘛。」
接着引用:
「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
检举人认为这是:
「跳针跳到火星去了」
并进一步认为其「拉出耶和华的神性擦屁股」。
这里必须按照 9.1.2 的文字本身判断,而不能单纯以「检举人觉得这句很跳」作为违规标
准。
(一)这段话确实有「论述连结薄弱」的问题
如果从原讨论的上下文来看,原文章主要是在讨论:
基督徒能否实践爱神爱人;
人的能力与圣灵的能力;
真耶稣教会与发文者所批判之神学立场的关系;
救赎论及人的能力问题。
而 spike1215 突然引用罗马书 1:20,谈:
神的永能和神性
这段经文没有明确说明自己究竟要反驳原文章中的哪一个论点。
所以,如果单纯从「学术讨论品质」来看,确实可以说:
该回应的论证关联性偏弱,说明不足。
甚至,如果板主认为它完全没有形成可理解的论证连结,也可能产生 9.2.1 所说的「逻辑
推论严重跳跃」之疑虑。
但是这与 9.1.2 是两个不同问题。
四、为什麽不能用 9.1.2 处罚?
板规 9.1.2 的特殊性非常重要。
它不是单纯规定:
「不得离题。」
而是进一步限定为:
「讨论主题或发言已超越理性辩证、基督信仰分辨、客观亲身经历之范畴,进入如奇幻、科
幻、迷幻、魔幻、灵异、神秘、天马行空想像、随意创作、八卦流言、荒诞无稽等……领域
。」
也就是说,9.1.2 的构成要件具有明显的「领域越界」性质。
例如:
原本讨论圣经神学,突然开始创作某位天使在未来会如何统治地球;
把某个没有圣经根据的灵异经验当成确定事实;
进行没有任何可验证基础的神秘学推论;
开始讨论纯粹幻想中的宇宙、神秘力量;
将八卦传闻当成神学论证。
这些才明显符合 9.1.2 的典型范围。
本案则不是。
spike1215 引用的是圣经经文本身,而且内容恰恰是在谈:
「神的永能和神性」
这仍然是本看板《看板主旨说明》所明确允许的:
「圣经查验」
「逻辑辩证」
「哲学和知识交流」
以及以:
「圣经记载为信仰中心」
的讨论素材。
因此,不能因为引用方式不佳或论证没有接好,就把一个圣经经文引用直接认定为「奇幻、
神秘、天马行空想像或荒诞无稽」。
判断原则
可以浓缩成一句话:
「离题」不当然等於「9.1.2 所禁止的非理性/幻想性领域」。
本案最多可以讨论前者,但不足以成立後者。
五、「板友的眼睛是雪亮的啦」是否构成违规?
spike1215 随後说:
「板友的眼睛是雪亮的啦」
检举人则回应:
「对啊!版友都看不下去,跳出来讲了……你还是不听啊!」
这部分本质上是双方对彼此言论是否得到其他板友支持的争论。
「板友的眼睛是雪亮的啦」本身没有提供具体神学论证,确实属於低资讯量的评论性发言。
但板规 9.1 并没有规定:
「所有低资讯量发言均违规。」
而 9.1.2 更没有将「低资讯量」列为构成要件。
因此不能仅因为它对学术讨论没有太大贡献,就认定违反 9.1.2。
结论:不成立。
六、「跳针」问题与板规 9.1.5
这里值得特别说明。
检举人使用了:
「跳针跳到火星去了」
而板规 9.1.5 确实规定:
「相同主题多次重复发文……已呈现出跳针模式、洗脑模式之发言。」
但是,本案检举所指定的条文是:
9.1、9.1.2
而不是 9.1.5。
从所提供的纪录来看,spike1215 确实多次要求原作者处理 AI 标示问题,但这些发言之间
存在一定程度的内容延续:
AI 文是否需要标示;
标题是否需要标示;
板规 8.5、8.6 的具体规定;
「如果不爽直接检举」。
因此,单纯看到多次重复同一要求,也不能自动认定为 9.1.5。
更重要的是:
板务审理不应把「检举人认为像跳针」直接转换成「板规已构成跳针」。
需要有足够的具体事证证明已经达到板规所称的「跳针模式、洗脑模式」。
本案就检举所提出的 9.1.2 而言,更没有足够理由因此处罚。
七、《看板主旨说明》对本案的影响
《看板主旨说明》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
「在本板发表之所有言论,皆必然承受他人合理……探讨、剖析、查验、辩证、评断、质疑
、对立、反对、批判、否定、推翻。」
因此,本板的定位本身就是:
允许强烈反驳,而不是要求所有回应都必须与原作者保持高度和谐。
同时,《看板主旨说明》确实要求避免:
曲解对方论述;
揣测动机;
攻击人格;
贴负面标签;
不断重复同样论述;
主题不断发散;
逻辑跳跃;
过多负面情绪。
但这些是讨论理念与判断方向,并不能把其中每一个「应避免」的行为直接等同於「违反 9
.1.2」。
这点在本案尤其重要。
八、检举人主张「整个讨论歪楼、失焦」是否足以成立?
不足。
「歪楼」、「失焦」可以是判断讨论品质的理由,但要进一步成为板规处罚,还必须对应到
具体条文的构成要件。
本案的问题是:
spike1215 的发言究竟是「完全离开基督信仰/理性讨论的领域」,还是「仍在基督信仰领
域内,但没有很好地连结到原作者的论点」?
从提供的纪录来看,较符合後者。
尤其他引用的不是:
「某个神秘力量告诉我……」
而是直接引用圣经谈论:
神的永能和神性。
所以即使认为这是一个不充分、不精确、甚至很突兀的回应,也仍然不能据此成立 9.1.2。
九、关於「拉出耶和华的神性擦屁股」的判断
这句是检举人对 spike1215 行为的描述,而不是 spike1215 本人的发言。
因此,从本次检举的审理范围而言,不以此作为 spike1215 违规的证据。
而且,如果把这句话当成对 spike1215 行为的解释,它其实预设了一个动机:
spike1215 是「拉出耶和华的神性来替自己辩护」。
但《看板主旨说明》明确要求避免:
「揣测对方的动机(没有人有通心术)」
因此,较严谨的板务判断应该只处理:
他实际说了什麽,以及该内容与原文有没有客观关联。
而不要直接把「擦屁股」这种动机性描述当作事实。
十、最终裁定
1. 对 08/31 14:45~15:24 的 AI 标示相关推文
裁定:不违反本次检举所指之板规 9.1、9.1.2,不予处罚。
理由:
相关发言系针对原文章中的 AI 生成内容及其板规标示义务进行讨论,与文章本身及板规
8.5、8.6 有直接关联,不能认定为与文章或板旨无关。
2. 对「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之推文
裁定:不违反板规 9.1.2,不予处罚。
理由:
该发言确实与原论证的直接连结不明显;
但其内容是圣经经文;
所讨论的是神的永能与神性;
属於本板以圣经为中心的信仰讨论素材;
没有进入板规 9.1.2 所列的奇幻、科幻、迷幻、魔幻、灵异、神秘、天马行空想像、随意
创作、八卦流言或荒诞无稽等领域。
因此,「论证跳跃」不能直接转换成「9.1.2 违规」。
3. 对「板友的眼睛是雪亮的啦」等评论
裁定:不违反本次检举所指之 9.1、9.1.2,不予处罚。
理由:
虽属评论性、低资讯量甚至略带反讽的发言,但不足以证明其已达板规 9.1 或 9.1.2 的
构成程度。
4. 本案整体
裁定:检举不成立,被检举人 spike1215 不予处罚。
关键理由可以浓缩为:
本案证据可以支持「部分发言与原论证连结薄弱」的评价,但不足以支持「发言已超越理性
辩证与基督信仰分辨,进入 9.1.2 所禁止之幻想、神秘、荒诞无稽等领域」的认定。
因此,如果以这两份文件作为唯一审理标准,判罚 spike1215 会有扩张解释 9.1.2 的问题
。
十一、给检举人的建议
检举人的核心问题其实是「spike1215 的发言使原本的神学讨论失焦」,这个问题并非完全
没有道理;但如果要转化成具有较高成立可能性的板规检举,建议:
不要把「离题」直接等同於 9.1.2。
如果认为对方一直重复同一论述,应具体指出其符合 9.1.5 的哪些重复内容。
如果认为问题是论证严重跳跃、让他人难以依脉络讨论,则可考虑从 9.2、9.2.1 的构成要
件论证,但仍须证明已达「严重」程度。
最重要的是,避免使用「擦屁股」这种动机性描述。比较稳健的写法是直接指出:「该经文
没有说明与前一论点的推论关系,因此无法形成有效反驳。」
换言之,把「你到底在说什麽」转换成「你的 A 如何推出 B?请指出经文与推论步骤」,
会更符合这个看板所自称的「学术讨论」定位。
十二、给被检举人的建议
虽然本案不构成 9.1.2,因此不处罚,但从《看板主旨说明》的「学术讨论」精神来看,sp
ike1215 的发言仍有可以改善之处。
尤其引用罗马书 1:20 後,如果能补上一句明确的论证,例如:
「我引用这段经文,是因为你前面把『神的神性』当成某种可以由人的行为能力证明或否定
的对象;但罗马书 1:20 的论述其实是在谈受造界对神的永能与神性的显明。」
如此就能让读者清楚知道:
原论点 → 经文 → 经文与原论点的关系 → 自己要推出的结论
而不是只留下单独一节经文。
此外,对於 AI 标示问题,如果认为对方确实违反板规,直接提出条文与具体事证即可;连
续使用「你是不是没看板规」、「中文程度有很大的升级空间」等语句,虽然本案没有因此
成立 9.1.2,但会增加不必要的对立,也可能使日後的板务争议从「条文适用」变成「人与
人之间的冲突」。
总结而言:本案应「不罚」,但「不罚」不等於认定所有发言都是良好的学术讨论;它只表
示目前证据不足以达到被检举之 9.1、9.1.2 的处罚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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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嘘 rsbbs0611428: 退廷 凯旋!~~~。 09/18 13:16
2F:推 spike1215: 感觉AI丙是ChatGPT 。 09/18 13:23
3F:→ spike1215: AI甲和乙不知道是哪台.. 09/18 13:23
4F:→ spike1215: 感觉是gemini 的不同版本? 09/18 13:23
5F:推 Lanword: 推,这样比较有客观参考依据!乐见板主成长。 09/18 14:19
6F:推 come: 赞,但是建议板规可以简化 09/18 1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