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zukazu22 (卡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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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讨论] 再思《圣经》「概念合一」语法的翻译 (摘录)
时间Tue Oct 8 16:09:07 2024
在由皇帝召开会议来决定教义之前
基督信仰所传的「神」是哪一位呢
就是这位:
耶稣基督的神与父
这篇内容完全突破华文翻译的盲点
我们在翻译时
已经把三位一体的教义直接加进中文里面
※ 引述《df62 (很肥的肥宅)》之铭言:
: 介绍一篇论及『错误翻译』对於华人基督教神学影响的文章,大家可以参考。这篇文章网
: 路上可以找得到,也可以下载,所以,我就摘录几段有意思的话,给大家参考。
: 其实,圣经的翻译是一个很大的题目。有兴趣的可以找一些具体有争议的经文来讨论,会
: 更有意思。(读墨也有这篇文章:https://readmoo.com/book/2101799140001;作者的下
: 载URL:https://readmoo.com/book/2101799140001)
: 先简单的说一下这篇文章在讲什麽。新约圣经有一个频繁出现的短句—— τοθεο κ
: α σωτlο。第一个字是『神』,第二个字是『与』,第三个字是『父』。所以,这个
: 短句的翻译应该是:神与父。但是,基本上所有的中译本都翻译为『父神』。『父神』的
: 翻译有两个问题:1)把kai这个介词给扔了;2)把τοθεο和σωτlο的次序颠倒了
: 。对於普罗大众等级的基督徒而言,这种无关痛痒的问题拿出来写文章,无疑等同与找伟
: 大的和合本的麻烦。但是,就是因为这种无关痛痒的问题,导致华人基督教【根据和合本
: 译本】写的解经书与英语世界【根据正确的英文译文】写的解经书对於这个短句的解释出
: 现了脱节的现象。而华人基督教错误的解释也有趣的体现了其固有的【基督一性论】的错
: 误教义。
: 题目:再思《圣经》「概念合一」语法的翻译
: 摘要:
: 新约《圣经》有许多「概念合一」的语句,其中 τοθεο]神)κα]与)σ
: ωτlο]救主)是一个对基督论而言重要的词组,但《钦定本》和《美国标准本》
: 皆未顾及这特定语法,是待《英国修订版》和《新标准修订版》修订後才表达出「概念合
: 一」。《和合本》和《现代中文译本》也未顾及这特定语法,而《思高本》、《圣经恢复
: 本》和《圣经新汉语译本》的翻译才表达「概念合一」。另一个重要词组是 θε
: (神)κα]与)πατl(父),英语和西班牙语译本皆译出 καA且多位西
: 方神学家指称,「主耶稣基督的神与父」是神的「新约头衔」和「正式惯用语」,取代「
: 亚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这旧约头衔;但大多数汉语译本不译连词καA
: 只译为「父神」,未表达「概念合一」,且大多数汉语注释书也就未提及这「新约头衔」
: 及其诠释。两种的翻译与诠释各因英汉语法传统而有其合理性,但以全球对话视角观之,
: 其间的歧异是不容忽视的。
: 摘录:
: 1.
: 二、《圣经》汉语译本有时不译 κα
: 在英语译本中,κα多数会被译出为 “and” 或 “also” 或 “even”。但汉语译
: 本有时不译 καA就如刘宓庆(1997)所说,「精简连词是汉语的历史传统,精简连
: 词可以使文句更加洗炼而洒脱,符合汉语『以简驭繁』的传统」(页 374)。刘宓庆(
: 1997)又指出,「英语重形合,……汉语重意合,词与词、片语与片语以及句子与句子之
: 间的连接常常凭藉内在的逻辑关系,不必言明或不言自明,句子连接的灵活但并不含糊」
: (页 374)。以〈太 28:19〉为例,本文将比较《圣经》希腊原文(NA26/UBS4)、3《
: 钦定本》(King James Version, KJV)(1611 年出版)和西班牙语 Reina-Valera(
: 1960 年出版)。4 而汉语译本则呈现《神天圣书》(1823 年出版)、《委办译本》(
: 1852 年出版新约)、《深文理和合本》(1906 年出版新约)、官话《和合本》(1919
: 年出版)、《思高本》(1968 年出版)、《吕振中译本》(1970 年出版)、《新译本》
: (1976 年出版新约)、《现代中文译本》(1979 年出版)、《圣经恢复本》(1987 年
: 出版新约)、《和合本修订版》(2010 年出版)和《圣经新汉语译本》(2010 年出版新
: 约)等。
: 2.
: 三、西方神学家对 θε καπατl 的诠释
: 要理解西方神学家对 θε καπατl 的翻译与诠释,需先看其上下文
: 。根据《美国标准本》的译文,表 6 所列 14 处经文可分为两方面。第一方面是「主耶
: 稣基督的神与父」:“the God and Father of our Lord Jesus Christ”(〈罗 15:6
: 〉、〈林後 1:3〉、〈弗 1:3〉、〈彼前 1:3〉)、 “the God and Father of the
: Lord Jesus”(〈林後 11:31〉)、“his God and Father”(〈启 1:6〉)、和 “
: He...to God, even the Father”(〈林前 15:24〉)。第二方面是「我们的神与父」
: :“our God and Father”(〈加 1:4〉、〈腓 4:20〉、〈帖前 1:3〉、〈帖前 3:
: 11〉、〈帖前 3:13〉、〈雅 1:27〉)和 “giving thanks...to God, even the
: Father”(〈弗 5:20〉)。耶稣复活後曾说:「你往我弟兄那里去,告诉他们说,我要
: 升上去见我的父,也是你们的父,见我的神,也是你们的神。」(《和合本》〈约 20:
: 17〉)这说出,原来是耶稣基督的「神」与「父」,在耶稣复活後也成了耶稣基督之「弟
: 兄」的「神」与「父」;显然的,「神与父」这称呼是与耶稣基督有关,也与接受救恩的
: 信徒有关。西方神学家普遍的诠释进路是与其翻译进路结合,以「神论」、「基督论」和
: 「救恩论」的进路来诠释 θε καπατl。以下将举几个西方神学家的
: 注释为例。
: 加尔文(Calvin)是十六世纪改教神学家(杨牧谷,1997,页 171-176),加尔文在解释
: 〈约 20:17〉时说:
: 基督称神为祂的神,是基於祂降卑自己取了奴仆的形状(〈腓 2:7〉)。特别是指着祂
: 的人性而论。以祂完整的人位而言,祂是神也是人。另一句话提到:升到祂的父就是我们
: 的父。在祂和我们之间是有不同的,祂本性(by nature)就是神的儿子,而我们是只因
: 儿子名分(by adoption)为神的众子。(Calvin, 1844-1856, verse 17)
: 加尔文明显的指出,以基督完整的人位而言,祂是神也是人。所以,基督称神为祂的神,
: 是基於祂的人性,基督称神为祂的父,是基於基督的神性。并且,基督本性就是神的儿子
: ,而我们是因儿子名分为神的众子。
: 卡纳克(Charnock)是十七世纪英国清教徒长老宗的牧师。他在一篇「神是和好的创始者
: 」的论文中解释「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神与父」:
: 祂用一个崭新的风格宣告自己乃是「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神与父」……祂被称为基督的神(
: 〈弗 1:17〉),这不是从基督的神性而言,在神性里基督是与父同等(〈腓 2:6〉)
: 。这话是基於祂的人性,祂作为一个受造者,顺服於神,……祂往往承认,祂乃是藉着父
: 的权柄行事,就是祂的父比祂大。(Charnock, 1699, section 2(1))
: 卡纳克特别指出,当神宣告自己是「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神与父」时,是用一个崭新的风格
: 。
: 马太亨利(Matthew Henry) 是十七世纪末至十八世纪初英国清教徒解经家,因其《马太
: 亨利圣经注释》(Matthew Henry’s commentary on the whole Bible)而着名。马太亨
: 利对於〈彼前 1:3〉的诠释如下:「这位当被称颂的,根据基督的人性而言,是祂的
神
: ,根据祂的神性而言,是祂的父」(Henry, 1983, p. 1005)。马太亨利对〈林後 1:3
: 〉的诠释是:
: 在旧约里,我们经常遇到这头衔:「亚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表示神与他
: 们和他们的後裔的立约关系。在新约里,神被命名(styled)为「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神与
: 父」,表示神与那中保(the Mediator)和他的属灵後裔的立约关系。(Henry, 1983,
: p. 607)
: 马太亨利指出,神在新约里被命名为「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神与父」是与「亚伯拉罕的神、
: 以撒的神、雅各的神」这旧约头衔相对。
: 吉约翰是十八世纪英国神学家,他对於〈彼前 1:3〉中「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神与父」的
: 解释如下:「基督作为人,神是基督的神;基督作为神,祂就是基督的父」(Gill,
: 1746-1763, 1 Peter 1:3)。他对於〈弗 1:3〉注释如下:
: 祂作为「主耶稣基督的神与父」而受众圣徒颂赞的原因是,这些是祂的新约头衔(New
: Testament titles),由於这头衔,祂能更清楚的自我介绍,并且祂以这头衔为乐。(
: Gill, 1746-1763, Ephesians 1:3)
: 吉约翰在此指出,「主耶稣基督的神与父」是神的「新约头衔」。
: 约翰卫斯理(John Wesley)是十八世纪福音复兴运动和循道运动的领袖(杨牧谷,1997
: ,页 1187)。他在〈彼前 1:3〉的注释中说:
: 颂赞归於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神与父 祂的父,乃是基於祂的神圣性情;祂的神,乃是基於
: 祂的属人性情。(Wesley, 1755-1766, verse 3)
: 兰格(Lange)的 25 册《圣经注释》於 1870 年出版,兰格在〈弗 1:3〉注释中指称,
: 「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神与父」是「正式惯用语」(solemn formula),并且说:「实际上
: ,这个普遍的基督徒惯用语取代了犹太人的『亚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
: Lange, 1960, p. 28)。
: 《剑桥圣经注释》在〈弗 1:3〉注释中指称,「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神与父」是「神圣惯
: 用语(sacred formula)」(Perowne, 1882-1921, Ephesians 1:3)。兰格和《剑桥圣
: 经注释》分别指称,「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神与父」是「正式惯用语」和「神圣惯用语」。
: 3.
: 四、汉语神学家对 θε καπατl 的诠释
: 大多数的汉语神学家对 θε καπατl 的诠释进路,是与多数汉语译
: 本将其译为「父神」有关,是采单纯的「神论」进路,以「父神」或「主神」作为诠释的
: 基础。
: 贾玉铭(1959)认为:
: 耶稣常称神为「我父」(〈太 7:21,10:32—33,11:27〉),有时称「我的神」(〈
: 约 20:l7〉,〈太 27:46〉),有时将这两个称呼连在一起(〈林後 11:31〉,〈弗
: l:3〉),「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神」是将我们与主并立,要与父神的关系连起来。(
: 页 374)
: 贾玉铭指出,耶稣常称神为「父」,有时称「神」,又有时连在一起称「父神」。但未说
: 明这两个称呼各自代表何种意义。]
: 张永信与张略(1997)的注释指出:
: 彼得以当时书信中常有向神祝颂的话作为开始,这种祝颂,在旧约中很常见(如〈创 9:
: 26,24:27……〉),在七十士译本中,「愿颂赞归与主神」共出现过十二次;「愿颂赞
: 归与主」共十一次,「愿颂赞归与神」共十三次。这种描述是要表明神在以色列人的历史
: 中启示了祂的行事和旨意。(页 92—93)
: 他们也指出,「这位配得称颂的神,也是以『主耶稣基督的父』的方式向人启示的一位,
: 这是新约神的子民对神独特的体验」(张永信、张略,1997,页 93)。他们强调,神也
: 是以「主耶稣基督的父」的方式向人启示,并且这是「新约神的子民对神独特的体验」,
: 但仍未说明「神」与「父」的各自代表何种意义,仅以「主神」作为诠释 θε
: καπατl 的基础。
: 卢俊义(2003)在解释彼得前书时说:「如果我们要用一句最简单的话来说明基督教信仰
: 中的上帝,我想第三节就是一句很好的经文」(页 17—18)。卢俊义也是单纯的将〈彼
: 前 1:3〉中的 θε καπατl 作「上帝」解。
: 《新约圣经恢复本》在〈弗 1:3〉译为「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神与父」,其注解说:
: 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祂是人子说,神是祂的神;就祂是神子说,神是祂的父。按祂的人
: 性,神是祂的神;按祂的神性,神是祂的父。(李常受,1987,页 816)
: 《圣经恢复本》采取的翻译进路与《钦定本》、《英国修订版》、《美国标准本》和西班
: 牙语 Reina-Valera 相同,其诠释进路也与西方神学家相同。
: 4.
: 五、讨论与小结
: 由对照词组 θεοπατρ 和 θε καπατl 的翻译和上下
: 文来看,对於 θεοπατρ,英语译本相当一致译为 “God the Father”,
: 汉语译本相当一致译为「父神」,其文章脉络也一致强调「父神」是三一神的第一位。但
: 是,对於 θε καπατl,虽然英语译本相当一致译为 “the God
: and Father”,其文章脉络也一致强调神与父的概念合一。不过,汉语译本却不一致,大
: 多数译本仍译为「父神」,未表达「概念合一」,只有少数译本译为「天主和父」或「神
: 与父」。
: 总结前文所引述,多位西方神学家都指出,「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神与父」这称呼是基於基
: 督的完整人位,基督称神为祂的神,是基於祂的人性,基督称神为祂的父,是基於基督的
: 神性。除此之外,卡纳克(Charnock, 1699)特别指出,当神宣告自己是「我们主耶稣基
: 督的神与父」时,是用一个「崭新的风格」。马太亨利(Henry, 1983)强调,
: 在新约里,神被命名为「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神与父」。吉约翰(Gill, 1746-1763)认为
: ,这是神的「新约头衔」,由於这头衔,祂能更清楚的自我介绍,并且祂以这头衔为乐。
: 兰格(Lange, 1960)指称「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神与父」为普遍基督徒之「正式惯用语」
: ,并且取代了犹太人的「亚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剑桥圣经注释》又指
: 称它为「神圣惯用语」(Perowne, 1882-1921)。
: 至於汉语神学家贾玉铭(1959)虽然指出,耶稣常称神为「父」,有时称「神」,有时将
: 这两个称呼连在一起,但最後贾玉铭仍以「父神」为结语,未说明这两个称呼对基督有何
: 意义上的讲究。张永信与张略(1997)虽提到,神也以「主耶稣基督的父」的方式向人启
: 示,「这是新约神的子民对神独特的体验」,但仍仅以「主神」作为诠释 θε καπα
: τl 的基础。卢俊义(2003)将〈彼前 1:3〉中的 θεκαπατl 作「上帝」解。显
: 然的,贾玉铭、张永信、张略和卢俊义的释经
: 进路是与多数汉语译本将 θε καπατl 译为「父神」有关。
: 综整而言,多位西方神学家非常重视「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神与父」这称呼,指称是神的崭
: 新风格自我宣告、「新约头衔」、「正式惯用语」、「神圣惯用语」等等。但是,在多数
: 的汉语译本与汉语神学家的诠释里,未见「神与父」这译词或「新约头衔」、「正式惯用
: 语」、「神圣惯用语」等相关诠释。因此,大多数汉语《圣经》读者对於表 6 所列之
: 14 处经文的理解,是与英语和西班牙语《圣经》的读者不同,而这歧异又牵涉基督徒信
: 仰中的「神论」、「基督论」和「救恩论」,这对基督徒全球对话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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