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CHb68 (sCHb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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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问题]生命读经-诗篇第一篇
时间Sun Jan 8 18:52:06 2023
今天想说来读一下诗篇第一篇,
於是查考了一下生命读经。
发现生命读经说,诗篇第一篇是大卫根据错误的概念写成的,
是属人的概念。
想请问圣灵默示大卫留下这篇错误、属人概念写成的诗篇的真实含义是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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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df62: 生命读经的视角和坊间的解经书是不一样的。对於您的问题,生 01/08 19:20
2F:→ df62: 命读经是从新约的角度来看大卫的诗。所以,根据加拉太,和罗 01/08 19:20
3F:→ df62: 马。如果律法和道德是信徒当追求的,那麽生命和恩典岂不是多 01/08 19:20
4F:→ df62: 余? 01/08 19:20
5F:推 df62: 所以,诗篇第一篇充满了大卫对於律法的满足和赞赏。那麽,就 01/08 19:22
6F:→ df62: 不需要新约了。第二个问题更尖锐:如果大卫如此渴慕律法,持 01/08 19:22
7F:→ df62: 守一个高道德标准的生活(这是许多基督徒向往的生活),那麽 01/08 19:22
8F:→ df62: ,他一生是完美的?还是收不住律法的?:】 01/08 19:22
9F:推 kazukazu22: 推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 01/08 19:32
10F:→ sCHb68: 所以圣灵默示大卫这篇错误概念的诗篇,是为了让我们看见, 01/08 19:51
11F:→ sCHb68: 强调守律法的结果是会铩羽而归的,唯有恩典才是重点? 01/08 19:51
12F:→ sCHb68: 圣灵藉由大卫这个人对律法的错误概念带出更深的含义是吗? 01/08 19:54
13F:推 df62: @sch 这是我们的观念。如果您继续看诗篇生命读经,会解释。 01/09 13:13
14F:→ df62: 因为,我们是用【从律法转向恩典,再建造教会】这条思路读诗 01/09 13:13
15F:→ df62: 篇 01/09 13:13
16F:→ df62: 如果读懂了,会读出浓浓的加尔文主义的味道 01/09 13:14
17F:推 kazukazu22: 推推 01/09 13:42
18F:推 tfnop: 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如果这是大卫个人的感想,建议可以删 01/09 14:49
19F:→ tfnop: 除 01/09 14:49
20F:推 kazukazu22: 那林前7:12也要删除吗? 01/09 14:59
21F:推 kazukazu22: 诗篇137:9也是圣灵的默示吗? 01/09 15:01
22F:推 kazukazu22: 用马太福音5:44来看这处诗篇,是不是就跟老鱼说的 01/09 15:03
23F:→ kazukazu22: 一样。 01/09 15:03
24F:推 kazukazu22: 有些诗篇是有生命的,例如求主赦罪;有些是作者个 01/09 15:05
25F:→ kazukazu22: 人的经历,不能 01/09 15:05
26F:→ kazukazu22: 作为真理。 01/09 15:05
27F:推 kazukazu22: 耶稣作为道路、「真理」、生命,只要与耶稣的教导 01/09 15:37
28F:→ kazukazu22: 抵触就不是真理 01/09 15:37
29F:→ kazukazu22: ,长期以来你所支持的信而受浸还是会灭亡就直接抵 01/09 15:37
30F:→ kazukazu22: 触耶稣的话,也 01/09 15:37
31F:→ kazukazu22: 就是直接抵触真理。 01/09 15:37
32F:推 tfnop: 什麽是「信」? 01/09 15:40
33F:推 kazukazu22: 那耶稣有跟你说没有达到你信的标准就会失去救恩吗 01/09 15:42
34F:→ kazukazu22: ? 01/09 15:42
35F:推 tfnop: 没有达到圣经「信」的标准,当然会失丧 01/09 15:45
36F:推 kazukazu22: 那圣经信的标准在哪里呢? 01/09 15:47
37F:推 tfnop: 依照你的标准,受浸也是行为,信就得救了好吗 01/09 15:47
38F:推 kazukazu22: 相反的,保罗警告你们这些回去遵守律法的人,如果 01/09 15:48
39F:→ kazukazu22: 没有遵守全部律 01/09 15:48
40F:→ kazukazu22: 法,就没办法得救。 01/09 15:48
41F:推 tfnop: 「信」就是信神并且重生之後有行为证实 01/09 15:49
42F:→ kazukazu22: 没关系,那就是信而受浸就必得救,耶稣就是真理, 01/09 15:50
43F:→ kazukazu22: 你不要故意讲一 01/09 15:50
44F:→ kazukazu22: 下抵触耶稣的话。 01/09 15:50
45F:→ kazukazu22: 你上面那句话是耶稣说的还是你自己说的? 01/09 15:50
46F:推 tfnop: 什麽是回去遵守律法?保罗说的是奉割礼 01/09 15:51
47F:推 kazukazu22: 你不要用人的宗教哲学语言来驳斥耶稣的话,我不可 01/09 15:52
48F:→ kazukazu22: 能接受用你的定 01/09 15:52
49F:→ kazukazu22: 义来否定耶稣直接的教导。 01/09 15:52
50F:→ tfnop: 雅各就说信心没有行为是死的,就是在讲这种反律主义 01/09 15:52
51F:→ kazukazu22: 保罗说的不是那个,他就有让提摩太去接受割礼。 01/09 15:53
52F:→ kazukazu22: 你现在讲这个就是为什麽你上次私信我我会生气的原 01/09 15:53
53F:→ kazukazu22: 因。 01/09 15:53
54F:→ kazukazu22: 你写那封信根本就不是出自圣经,而是出自宗教哲学 01/09 15:54
55F:→ kazukazu22: 语言,请问圣经 01/09 15:54
56F:→ kazukazu22: 哪里提到「反律法主义」? 01/09 15:54
57F:→ kazukazu22: 那就是你们自己发明的观念。 01/09 15:54
58F:推 tfnop: 那加尔文也宗教哲学,你又信 01/09 15:55
59F:推 kazukazu22: 你们自己发明了一大堆观念、名词,为的是什麽,为 01/09 15:56
60F:→ kazukazu22: 的就是推翻耶稣 01/09 15:56
61F:→ kazukazu22: 直接明白的一句话,信而受浸就必得救。你们就是一 01/09 15:56
62F:→ kazukazu22: 意要推翻耶稣直 01/09 15:56
63F:→ kazukazu22: 接表达的真理。 01/09 15:56
64F:→ kazukazu22: 加尔文有像你那样自己发明「反律法主义」这新名词 01/09 15:57
65F:→ kazukazu22: 吗? 01/09 15:57
66F:→ kazukazu22: 你为什麽不乾脆说,你就是不相信耶稣的话,你比较 01/09 15:57
67F:→ kazukazu22: 相信人的发明。 01/09 15:57
68F:推 tfnop: 对了,反律主义是路德说的,不是我 01/09 15:58
69F:→ kazukazu22: 证据拿出来 01/09 15:58
70F:→ kazukazu22: 路德哪一篇文章提到的 01/09 15:58
71F:推 tfnop: 问google就有的答案 01/09 16:00
72F:推 kazukazu22: 并没有 01/09 16:00
73F:→ kazukazu22: 你不要说谎 01/09 16:00
74F:推 kazukazu22: 你知道你用这个名词,是在保罗新观里,後世用来批 01/09 16:05
75F:→ kazukazu22: 评马丁路德的吗 01/09 16:05
76F:→ kazukazu22: ? 01/09 16:05
77F:推 NewCop: 一般基督教的受浸应该不是得救的必要条件吧?例如像是病人 01/10 15:03
78F:→ NewCop: 在重病垂危的时候才决定信主,或是决定信主的人在前往受洗 01/10 15:03
79F:→ NewCop: 的路上不幸出了意外丧命 01/10 15:03
80F:推 df62: 呵呵,应该洗脚? 01/10 23:35
81F:推 df62: @k 小心,tf觉得你好捏,追着你呢! 01/11 09:53
82F:→ Viviak: 你们生命读经才是毒奶吧 11/01 06:39
83F:→ Viviak: 难怪养出来的信徒喝奶喝半天也长不大 11/01 06:40
84F:→ Viviak: 「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 11/01 06:41
85F:→ Viviak: 成全。」 11/01 06:41
86F:→ Viviak: 「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做,他 11/01 06:42
87F:→ Viviak: 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 11/01 06:42
88F:→ Viviak: 但无论何人遵行这诫命,又教训人遵行,他在天国要称为大 11/01 06:42
89F:→ Viviak: 的。 11/01 06:42
90F:→ Viviak: 你们的义若不胜於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 11/01 06:43
91F:→ Viviak: 诗篇第一篇都看不懂 以为神只有恩典没有公义吗? 11/01 06:45
92F:→ Viviak: 基督叫人要遵循律法 你们难道也要说这是 11/01 06:53
93F:→ Viviak: 错误的、属人的概念吗? 11/01 06:53
94F:→ Viviak: 「因为耶和华知道义人的道路;恶人的道路却必灭亡。」 11/01 06:54
95F:→ Viviak: 啊 讲毒奶太过 该说是有常受异端污染的奶 11/01 07:11
96F:→ Viviak: 难怪连圣经诗篇第一篇都吃不下去 11/01 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