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ound14358 (a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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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讨论] 对圣经的解释是否该随时代与科学进步?
时间Sun Dec 6 19:24:16 2020
内容较长因举了很多例子来讨论这议题,烦请
耐心看完再表达意见。
前几天被本板乡民LonerEver检举,而被板主水桶。
我觉得这件事两方起争吵不能只单方面责怪一方,我在讨论耶证人对十诫不可杀人的解释
。
那位L板友就扣帽子批评我什麽"律法主义,自以为道德小超人,脑袋里只有幼稚思想"。
这些话已经是一种
人身攻击了吧,并不是尊重对方的话,我听了也不愉快。
所以这件争吵说起来是两方都有过错。
不解为什麽讨论
对圣经的解释,某些板友不能
就事论事而要去扣帽子攻击提出讨论的人?
这里先说好,
只要参与讨论的板友留言不要有针对我个人的言论,我也不会去针对你。
一
被水桶的事已经过去就算了,乾脆就讨论清楚这个议题。讨论什麽是律法主义?
某些基督徒不能一遇到有人以圣经的十诫不可杀人批判基督徒的参与侵略战争杀人,就攻
击说对方是律法主义,以此护航自己人所为。
而看到自己的教友拿圣经的律法与基督教的道德观去要求他人时就没有意见。
请问这样是不是
双重标准了?
如台湾前阵子沸沸扬扬的同婚议题,一堆保守基督教会拿圣经的律法反同婚,请问这是不
是律法主义?是不是自以为道德小超人?
还有许多欧美的基督徒批评极端组织的恐攻,请问这是不是律法主义,是不是自以为道德
小超人?
对IS这极端组织而言,那就是在战争,当时IS可是在中东部份地区正式建国了。
二
再者要问清楚,如果是一个
假性双性人,染色体是XY,但从小外生殖器外观像女性而被以
女性养大,以致於他的心理性别认知也是女性。
在後来被发现染色体是男性时,基督教是否坚持他必须以染色体的性别生活?
而都不考虑现实上他为此得面对的困难吗?
基督教坚持此的原因不外乎就是为了圣经反同性恋的律法,如果基督教容许染色体男性的
假性双性人可以女性的方式生活,会与此律法抵触。
我不反对基督教,但我认为对圣经的解释应该随科学以及时代环境需要进步。
要知道在圣经那个时代社会是男女性别二元论,不知道有染色体XX XY这个东西,更不清
楚有那些染色体异常或外生殖器官异常的双性人的状况。
那个时代社会对男女的性别之分就是出生时父母凭婴儿的外生殖器外观决定,所以会出现
很多错误。
甚至会造成
冤杀冤死的状况。
例如圣经中规定男同性恋者要处死,而当时可能一位被以此规定处死的人其实是个假性双
性人,在生物性别上他根本没有行同性恋,反而是社会以死刑在逼他行同性恋。(在染色
体女性却因外观被误当成男性养大的情况)
还有在圣经的规定,男性不能穿女性衣服,女性不能穿男性衣服。
而对於那些染色体异常或外生殖器官异常的双性人,他们可以穿哪一种性别的衣服,这圣
经也没有规定。
也就是说,当时犹太社会圣经中对於男女的规定目的仅仅是
为了维持一个表面上的社会秩
序,而在现今科学上却是站不住脚的。
在现今科学以及时代社会发展与当时犹太社会已经完全不一样的情况下,基督教对圣经的
解释是不是应该跟着进步?
而非坚持以当时犹太社会的律法秩序来要求现代人。
三
我对战争问题的看法也是如此,当时犹太社会可能对於不可杀人的理解也没想到如战争这
类国家暴力杀人的问题。
而在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这人类快要互相毁灭的战争後,耶证人注意到这问题,对圣经有
了这样的解释。
甚至连耶稣被罗马帝国处死也是一种国家暴力行为,
难道当时参与处死耶稣的人都不算违
反了不可杀人?
如果基督教谈十诫不可杀人将国家杀人的问题全都排除在外不予讨论思考,这不可杀人的
规定就形同虚设了。
而且基督教很在乎以不可同性恋这类管束人类性行为的律法要求世人遵行,却对於信徒参
与侵略战争杀人无所谓。
这很矛盾也很奇怪,後者显然才是真正严重的问题。
他人的性行为如何就算你不喜欢,并不会影响到其他人,但战争的问题却是会影响到其他
人。
美国基督徒无视联合国决议的反对而发动伊拉克战争造成伊拉克多少人家破人亡?
四
另外如果基督教认为战争中的杀人都不会违反不可杀人,那麽恐攻或当时十字军的屠杀也
不算杀人了,因为对於极端组织或当时的十字军而言,他们也是在战争。
在圣经中那个时代对於战争很难区分军人平民,平常是农民牧民,战争时拿起武器就是军
人,所以圣经才会有那些屠城内容。
然而板上之前却有多位乡民要拿圣经中的战争内容来护航基督徒的参与战争杀人?
若认为这样的解释可以,十字军的屠杀是不是就变成是符合圣经的了?
而现今发生在欧美的恐攻事件,基督徒也没什麽好批评的了,因为对那些圣战士而言这都
是在
战争嘛。
以上四点欢迎板上乡民表示意见,但是
先排除本板在不受欢迎名单的人身攻击惯犯df31,
因看他的言行无法理性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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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0.50.185.179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Christianity/M.1607253858.A.A99.html
※ 编辑: around14358 (110.50.185.179 台湾), 12/06/2020 20:02:36
※ 编辑: around14358 (110.50.185.179 台湾), 12/06/2020 21:36:10
1F:推 NewCop: 又扯回双性人的议题了吗?你最一开始的那篇文章,那位双 12/07 00:05
2F:→ NewCop: 性人就是选择“以科学发现的性别而活”,难道他的选择是12/07 00:05
3F:→ NewCop: 错误的吗?12/07 00:05
那篇文章并没有提到当事人的染色体是XX 还是XY
而我这篇谈的也不是只针对那个案例而已。
世上双性人有那麽多人并不是只有那个案例。
你不能否认世界上就是有我这篇文中提到的状况,
染色体是XY,但从小外生殖器外观像女性而被以女性养大,以致於他的心理性别认知也是
女性。
在後来被发现染色体是男性时,想请问基督教是否为了不抵触律法而坚持他必须以染色体
的性别生活?
而都不考虑现实上他为此得面对的困难吗?
其实这问题当时也跟你谈过,你当时没有很明确的回答,在我看来你似乎是倾向於还是要
求他得以染色体性别生活,但说的也不是很清楚。
现在可以麻烦您清楚的说明你的意见吗?谢谢
然後这篇谈的主旨请问你同意吗?基督教对圣经的解释是否该随时代与科学进步?
以现今精神医学并不会勉强要求这种情况的人得改变他原先的性别认知,因为这可能给当
事人造成很大的伤害。
这就是现今科学与基督教会的差异,精神医学是以当事人生活的适应与幸福为重,但保守
的基督教会则是以维护律法为重。
而如果当事人被教会勉强改变原先的性别认知没办法适应因而造成精神崩溃精神疾病,教
会也只能将他丢给精神医学去处理。对於精神病教会也没办法的。
所以就请你自己说吧,保守基督教会是不是律法主义?
4F:推 df31: 您老在引用自由主义神学立场批判基督教挨!?奇葩啊!12/07 08:41
5F:推 df31: 反正,你要记得,不论是妥拉,诗篇,新约,都是可兰经认可12/07 08:47
6F:→ df31: 的天经喔!别用科学修改圣经!这可是违反可兰经教义的。12/07 08:47
7F:→ df31: 第二,可兰经明说,如果穆斯林都不懂可兰经,要记得跟基督12/07 08:48
8F:→ df31: 徒请教。不请教基督徒,没事挑战基督徒?也违反可兰经12/07 08:48
9F:推 df31: 不过,您在这里向基督徒发动jihad,倒是非常合乎可兰经。反12/07 08:55
10F:→ df31: 正,犹太人?杀!基督徒?杀!异教徒?杀!圣经可没有穆斯12/07 08:55
11F:→ df31: 林?杀!的东东喔!看来,圣经要比可兰经爱好和平多了!12/07 08:55
12F:推 df31: 不过,目前学术界都承认,穆圣发明伊斯兰信仰前,可是拜了12/07 09:06
13F:→ df31: 基督教的某个异端教派为师,所以认为基督教的三位一体是阿12/07 09:07
14F:→ df31: 拉+耶稣+玛利亚。搞出了个大笑话诶!如果圣经要【根据科学12/07 09:07
15F:→ df31: 与时俱进】,那麽伊斯兰信仰要不要【根据学术研究成果和基12/07 09:07
16F:→ df31: 督教信仰修正错误】呢?不过,听说穆圣没读过书,不识字,12/07 09:08
17F:→ df31: 有这种错误,是可以理解的!12/07 09:09
※ 编辑: around14358 (180.217.118.79 台湾), 12/07/2020 17:11:23
df31 我昨天发文时在最後有强调将不受欢迎名单的你排除在外,你还是在推文留言,这
已经违反板规了
※ 编辑: around14358 (180.217.118.79 台湾), 12/07/2020 17:14:33
18F:→ df31: 检举啊!没事!踩红线,愿被罚。呵呵!12/07 18:21
19F:→ df31: 建议大家小心点,活脱就是个地雷阵! 12/07 18:22
20F:推 df31: 反正,我都已经【不受欢迎】了。再不受欢迎一次,也没什麽12/07 18:49
21F:推 NewCop: 染色体性别跟外表不符,是不是医学上的错误?是12/09 01:35
不是,这是因为在没有医学检测技术之前,人们只能用外观来判断性别,所以会出现错误
。
你觉得旧约圣经或过去欧洲那个时代有基因检测技术吗?
没有那他们怎麽判断性别?
22F:→ NewCop: 如果有机会,一个错误该不该修正?该 12/09 01:35
请问你要他们怎麽修正?外生殖器官的异常这得用手术去改变,而你这样的要求与观念就
是我之前那篇文章中造成那位双性人基督徒从小动手术受到痛苦的缘由。
他给自己的认知就是双性人,而你却要求这样的人必须动手术修正为男或女,以符合你们
男女性别二元论的框架。
所以我说你跟当时那些不认同他双性人身份的教徒没有太大差异。
我觉得你没有搞清楚
生物性别与
社会性别这两者的差异。
请自己去查一下维基百科这方面的说明。
染色体那是生物性别,而社会性别指的是他在社会用什麽性别身份生活,这两者是不同的
概念。
在没有基因检测技术之前,所有社会对於男女的认知可以说都只是个社会性别而已,就是
社会要求一个人以男或女的身份生活。
而在没有基因检测技术之前,这些要求很可能跟其生物性别是冲突的,
由於基督教这些律法教规本来就是建立在科学不发达不了解双性人这种情况的时代背景下
,在过去甚至会造成冤杀冤死。
你们现在要无视科学的发展在知道了有双性人这类第三性的情况下,还坚持拿当时科学不
发达的教规去要求人必须动手术修正以满足你们的男女二元论思维吗,这是不是律法主义
?
23F:→ NewCop: 如果他碰到困难怎麽办?给予鼓励与帮助 12/09 01:36
先给这种情况的人一个会造成许多痛苦的要求(除了心理层面还有动手术),再来说什麽鼓
励帮助。
而一谈到参与侵略战争杀人的问题,就给你们许多理由,什麽当军人无法违抗命令,要不
杀人有多困难云云。
以严厉的律法对待他人,却给自己很多藉口。这真的不知道该说什麽了。
一个假性双性人,不论他要以什麽社会性别生活,或是要以双性人这个身份生活,都不会
影响到他人。
倒是基督徒的参与侵略战争杀人,害死了多少人。谁轻谁重?
你之前很喜欢谈大众观感。
你去问问看周遭非基督徒,对於基督教要求假性双性人得修正原先长期的心理性别认知与
社会性别来符合你们的需要,非基督徒的观感是如何?
24F:→ NewCop: 如果他最後还是没办法,决定照以前的性别过活怎麽办?尊 12/09 01:37
25F:→ NewCop: 重他 12/09 01:37
26F:→ NewCop: 这样说的够明确了吧? 12/09 01:37
27F:→ NewCop: 你口口声声说要尊重“科学”,现在“科学”告诉你一个人 12/09 01:38
28F:→ NewCop: 的真实性别不是他外观呈现的那样 12/09 01:38
29F:→ NewCop: “科学”提供给他一个机会,让他修正原本医院因为“外观 12/09 01:39
30F:→ NewCop: ”这个“不科学”的方式产生的错误 12/09 01:40
31F:→ NewCop: 然後你却要反对吗? 12/09 01:40
如上你没有搞清楚生物性别与
社会性别这两者的差异。
而科学不只是基因检测,精神医学也是科学,也是因为有了精神医学,过去被基督教视为
鬼附并受迫害的精神病人才能得到较好的处理。
精神医学不会要求这种双性人情况的人得勉强去修正自己的社会性别身份来符合其基因检
测的生物性别。
若同意跟随科学进步,就应该以精神医学的建议为主,而不是以教会的律法教规为主,ok
?
若你要以教会的律法教规为主,将人逼到精神病了,你们有办法处理吗?
还不是只能丢给精神病院由精神医学处理。
32F:推 NewCop: 如果他觉得困难,他可以放弃,可以将错就错,这也没什麽 12/09 01:43
33F:→ NewCop: 但是无论多困难,都不可能让“科学”对性别的定义,从染 12/09 01:44
34F:→ NewCop: 色体改成生殖器外观 12/09 01:44
35F:推 NewCop: 然後,教会不会“勉强”,如果他办不到就算了 12/09 01:45
36F:→ NewCop: 但你却觉得因为“可能”碰到困难,就要直接放弃吗?12/09 01:47
如上以精神医学的判断以及当事人自己的意愿为主,而不是坚持你们那产生於科学不发达
只有男女二元论时代的律法教规,ok?
37F:→ NewCop: 就算这其实是个“不科学”的“错误判断”? 12/09 01:47
38F:推 NewCop: 如果“科学”没有发明出监定性染色体的方式,他就会用性12/09 01:50
39F:→ NewCop: 器官外观的性别过一生,这是你觉得“应该”的状况吗?12/09 01:50
40F:→ NewCop: 尽管这明明是因为“科学”发展不足,导致的结果?12/09 01:50
以上说明的很清楚了,自己想想吧。
※ 编辑: around14358 (180.217.78.162 台湾), 12/09/2020 20:2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