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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後3:3 你们明显是基督的信,藉着我们修成的。不是用墨写的,乃是用永生 神的灵写的; 不是写在石版上,乃是写在心版上。 箴3:3 不可使慈爱、诚实离开你,要系在你颈项上,刻在你心版上。 (3:5 你要专心仰赖耶和华,不可倚靠自己的聪明,) 箴 7:1 我儿,你要遵守我的言语,将我的命令存记在心。 7:2 遵守我的命令就得存活;保守我的法则(或译:指教),好像保守眼中的瞳人, 7:3 系在你指头上,刻在你心版上。 7:4 对智慧说:你是我的姊妹,称呼聪明为你的亲人, 耶17:1 犹大的罪是用铁笔、用金钢钻记录的,铭刻在他们的心版上和坛角上。 耶 31:33 耶和华说:「那些日子以後,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 神, 他们要作我的子民。 31:34 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邻舍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 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我要赦免他们的罪孽, 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恶。这是耶和华说的。」 路德,《论善功》,十四, "但人分为四种:第一种人是刚才所讲的,他们不需要律法, 关於他们圣保罗在提摩太前书一章说:“律法不是为义人设立的,” 即不是为信徒设立的,信徒自己行他们所知道和所能行的, 这只是因为他们恒心信靠上帝在凡事上施恩给他们。" 诗 1:2 惟喜爱耶和华的律法,昼夜思想,这人便为有福! 1:3 他要像一棵树栽在溪水旁,按时候结果子,叶子也不枯乾。凡他所做的尽都顺利。 子曰:...七十而从心所欲,不踰矩。 -------------------------------------- 如果一件事是「想做」又「能做到」的,并且每次都有「正向回馈」, 就会让人一直去做,不用他人催逼去做,甚至有人禁止他做他仍要做。 例如想打电动,有时间打电动,打完很爽。 这就是「动机」(想做)x「方法」(能做到)x「後果」(令人快乐)。 若有些事情,在这三个环节中任一个出问题,就会减损继续做的动力; 例如想变健康,能凑出时间金钱去运动,但运动过程或结束都感到压力及疲惫; 或者,有时间运动,运动没有压力且很快乐,但不怎麽想追求健康只想耍废; 或者,想健康,但运动的方法不对,会造成运动伤害等等; -------------------------------------- 罗 7:15 因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愿意的,我并不做;我所恨恶的,我倒去做。 7:16 若我所做的,是我所不愿意的,我就应承律法是善的。 7:17 既是这样,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 7:18 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 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 7:19 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做。 7:20 若我去做所不愿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 7:21 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 7:22 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原文是人),我是喜欢 神的律; 7:23 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 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 7:24 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 7:25 感谢 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这样看来, 我以内心(nous,理智)顺服 神的律,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 保罗这一段(罗7),各家解释不同, 我这边当然要暂时跳出会所的解经(但还是会与之对话); 我们把焦点摆在7:20, 这个「我里头的罪」到底是什麽?保罗怎麽说「不是我做的」? 当然也不是神做的,那到底是? 雅 1:13 人被试探,不可说:「我是被 神试探」;因为 神不能被恶试探, 他也不试探人。 1:14 但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牵引诱惑的。 1:15 私慾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 看来,雅各也没有推给鬼魔,而就是说「自己」的私欲; 其实保罗也没有说是鬼魔,而是说「取死的身体」; 故罗7:20中的「不是我」与「我里头的罪」的对比, 就应该用7:25的「nous/理智」与「肉体」(或雅各书的「私欲」)的对比来解释了。 现在问题来了, 就是7:25跟8:2的对比, 会所是说,生命之灵的律要胜过肉体中罪恶的律, 这部份没有问题, 但进一步就是说,生命之灵的律也要胜过「内心顺服神的律」; 这个内心,原文是nous,是理智,对会所,就是「属魂」 (但按df自己引的教父,却是认为理智是灵的部份!--请参#1RPmkiVg: "尼撒的贵格利...用“体”代表富於营养的部分,用“魂”指明感觉的部分, 智慧的部分则用“灵”...他(帖前作者,保罗)用“身子”一语代表人的营养部分, 用“魂”字代表人的知觉性,又用“灵”字代表人的理智。")。 所以,按会所观点,灵不但要胜过体,也要胜过魂。 就是,8:2的境界是胜过7:25,胜过的点在於,必须否定魂(nous在倪是放在魂中)。 我们一般可以接受无论宋尚节或者重洗派传统的「治死身体」(罗6), 但我们没有在谈否定魂、治死魂的,魂的定义在会所是理智+情感+意志; 单纯就nous来说, https://goo.gl/VBaJ1P 虽然也有「邪僻的心」的用法, 但基本上都是说人的nous需要「开窍」、「茁壮」等等, 而非说要否定之,以免阻碍灵的掌权--会所的讲法。 回头来看罗8:2 8:2 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 「罪和死的律」,在罗7,就是指肉体中的罪,就是雅各书说的自己的私欲; 但这跟nous没有关系。 所以若回到#1RPRp2sl 第四页左右的问题, 在会所的灵魂体系统中,到底魂中的自我意识跟灵中的自我意识, 是两个意识?还是一个意识?还是?? 若我们跳开会所「灵不但要胜过体,也要胜过魂」的跳跃, 而回到教父的灵=nous的解释, 也就是说,7:25的「我以内心nous顺服神的律」, 就是罗8的「体贴圣灵」, 故,「以内心nous顺服神的律」是正面的,不是负面的事情。 再来的问题是,8:2不是要脱离「罪和死的律」吗? 怎麽会内心「爱律法」是好的呢? 这样不是爱「罪和死的律」吗? 所以就要看清楚, 罗7:7 这样,我们可说甚麽呢?律法是罪吗?断乎不是!... 神的律法并不是「罪和死的律」喔! 7:12 这样看来,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 7:13 既然如此,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吗?断乎不是!叫我死的乃是罪。... 还是回到前面雅各书说的,神不试探人, 所以祂藉摩西颁布的律法,当然不是试探人用的! 问题是肉体里的罪,就是自己的私欲。 这边要先确立,就是必须发现「灵不但要胜过体,也要胜过魂」, 这个倪的「魂的破碎,灵的出来」的会所金科玉律,是有争议乃至有问题的 (让人恨、怕律法,乃至nous--反智, 也把一堆旧约乃至新约经文都说成是「掺杂」; 虽然会所宣称超克了「反智」的污名,但就是留下一个「反魂」的尾巴), 我们才可以再往下谈,圣灵跟人的nous间的互动。 -- 你们中间有人对他们说:「平平安安地去吧!愿你们穿得暖,吃得饱」, 却不给他们身体所需用的,这有甚麽益处呢?(雅2:16)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06.104.44.246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Christianity/M.1533667526.A.6F9.html 如果nous就是灵, 那罗7的「nous爱律法」(7:22), 就是一个因被耶稣救赎,而灵/nous复苏的状况 (不是说nous不要死,是本来就是死的,信耶稣才复活); 当然,犹太人是一直都被教导爱律法的, 但耶稣对法利赛人的批判,就是他们爱律法只是爱表面, 或者爱那些可以给自己带来沽名钓誉的东西(也是一种成功神学); 而可能真正的差别在於,就是我所谓「人义论」的解决, 「爱能遮掩一切的过犯」, 「饶恕人的蒙天父饶恕」, 「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 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就是罗8:1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 就是路德的「勇敢地去犯罪吧!」 但不是说真的「放纵自由」(加),或是「廉价恩典」, 而是让nous专注於基督及其律法, 变成心版中的律,内在的律,真正的爱律法, 而非表面爱、有利可图地爱、形式应付地爱、礼教吃人地爱; (每次认罪完,就)忘记背後,向着标竿直跑。 ※ 编辑: theologe (106.104.44.246), 08/08/2018 03:09:47
1F:→ pinjose: 「照着灵」变成灵要胜过魂......这差别也太大了 08/08 06:34
2F:→ pinjose: 你对倪的认识实在错误的有点夸张 08/08 06:35
3F:→ pinjose: 魂(真我) 选择服从灵,而不是服从体≠灵要胜过魂体 08/08 06:36
4F:→ pinjose: 总之,th老问题,阅读能力需要加强(非讽刺) 08/08 06:39
5F:→ pinjose: 你描述的倪金科玉律,简直让人啼笑皆非...... 08/08 06:40
6F:→ pinjose: 此外,掺杂的意思我解释过了,可是你仍然用自己错误的认 08/08 06:43
7F:→ pinjose: 识,真的颇让人无奈 08/08 06:43
8F:→ pinjose: 「旧约」是好的,但「新约」更美的来已经取代旧约了 08/08 06:44
魂「选择服从」,那为什麽不是天然善? 之前谈的12点,不就是要消减魂跟体的作用,而主要是对付魂? 「胜过」你可能有别的想像,先不考虑;先谈以上两个问题。 ※ 编辑: theologe (106.104.44.246), 08/08/2018 08:39:03
9F:→ pinjose: 真善唯有神 08/08 09:20
10F:→ pinjose: 人选择(服从)与真善的神连结,才有可能活出真善的生活 08/08 09:21
11F:→ pinjose: 因为这是「真善」在我里面活着 08/08 09:21
12F:→ pinjose: 而另一种天然善,则是没有与神连结,照自己天然性情而活 08/08 09:22
13F:→ pinjose: 这差别不是很简单吗? 08/08 09:22
14F:→ pinjose: 此外,心思是更新,不是如同你读到的减去这麽简单 08/08 09:22
15F:→ pinjose: 对付的是,不与神连结,照自己喜好而活的老我 08/08 09:23
16F:→ pinjose: 而更新的心思,随从灵的心思是目标 08/08 09:23
17F:→ pinjose: 严格来说,魂的破碎是破碎(旧我,不要神的我) 08/08 09:24
18F:→ pinjose: 但目标是魂的更新(要神,顺服神的我) 08/08 09:25
19F:→ pinjose: 所以不是「放空,无我」等观念 08/08 09:25
https://www.lsmchinese.org/lifestudy/2cor11.html 保罗在十六节说,我们外面的人在毁坏。外面的人是我们的身体和我们的魂,以我们的身 体为其器官,以我们的魂为其生命和人位。里面的人是我们重生的灵同着我们更新的魂, 以我们重生的灵为其生命和人位,以我们更新的魂为其器官。魂的生命必须被否认,(太 十六24~25,)但魂的功用─心思、意志、情感,必须藉着被征服,(林後十4~5,)得 着更新并提高,而为灵所用;灵乃是里面之人的人位。 後者的确是存在於会所的教导,这不可否认。 问题就在「魂的生命必须被否认」跟「藉着被征服,得着更新并提高」, 这二者的差异性何在。 要神,顺服神的我;也可以说成是罗7的魂生命的境界吧... 现在就是7:25跟8:2境界差异之所在的问题。 ※ 编辑: theologe (211.75.23.84), 08/08/2018 09:51:41
20F:→ pinjose: 知道不可否认,下次就读清楚再讲啊.....不要黑白共 08/08 10:19
21F:→ theologe: 我质疑的跟这点没有冲突。 08/08 10:21
灵不但要胜过体,也要胜过魂」 意思是「主宰」程度, 如果会所否定这件事,那df引教父也是引心酸的, 用嬉笑怒骂强调灵〉魂〉体,也就不知道在做什麽XD ※ 编辑: theologe (211.75.23.84), 08/08/2018 10:23:24 我谈的重点在於,若nous就是人的灵, 那8:2就未必否定7:25。 当然,人的灵需要圣灵(动力与真理), 而最重要的是「饶恕」--这是圣灵将基督十架的爱浇灌给我们。 ※ 编辑: theologe (211.75.23.84), 08/08/2018 10:26:25
22F:→ pinjose: 灵(圣灵)>我>肉体私慾 08/08 10:25
23F:→ pinjose: 我要服从灵,不是「灵」要胜过..... 08/08 10:26
24F:→ theologe: 我们在讲人的灵,不是圣灵喔 08/08 10:27
25F:→ theologe: 人的灵要胜过人的魂跟体。 08/08 10:27
26F:→ pinjose: 这边人的灵与圣灵是调和的观念来看 08/08 10:27
27F:→ theologe: 当然是透过人的灵与圣灵合一的过程。 08/08 10:28
28F:→ pinjose: 没有 08/08 10:28
^^^^ 指哪一句?
29F:→ pinjose: 你的观念本质上搞错我是谁 08/08 10:28
30F:→ damonwhk: nous不是人的灵 08/08 10:30
31F:→ theologe: df引的教父说的。 08/08 10:36
※ 编辑: theologe (211.75.23.84), 08/08/2018 10:36:55
32F:→ pinjose: df引的教父说法都不一致 08/08 10:37
33F:→ pinjose: 但是要表达的是灵的地位高於魂与体 08/08 10:37
34F:→ theologe: ㄟ 你突然发现教父讲的是许多不同的事了XD 08/08 10:38
35F:→ theologe: nous是灵这是很大的共识,虽然还是有其他派别。 08/08 10:39
36F:→ pinjose: 他们虽然对灵魂体的认识有差异,但明显都是灵>魂>体 08/08 10:39
37F:→ pinjose: 而不是你说的三兄弟无高下之分 08/08 10:40
38F:→ theologe: 应该说nous是人残存的「神形象」。 08/08 10:40
39F:→ theologe: 你现在又说不是无高下了XD 08/08 10:41
40F:→ pinjose: 心思确实不是灵...... 08/08 10:41
41F:→ pinjose: 唉,你放错心思搞了一堆乌龙 08/08 10:42
42F:→ pinjose: 还是读不懂吗? 08/08 10:42
43F:→ pinjose: 高下跟「要胜过」是两回事阿 08/08 10:43
44F:→ pinjose: 这个文学程度..... 08/08 10:43
体有其律,就是情慾; 魂有其律,就是天然善,或者按己守律法/良心等等; 灵有其律,就是与神合一。 故灵要胜过魂跟体,是这个意义。 ※ 编辑: theologe (211.75.23.84), 08/08/2018 10:44:24
45F:→ pinjose: 那是你自己发明的要胜过吧 08/08 10:44
46F:→ pinjose: 要胜过就文词来说是有主观意志的 08/08 10:44
讲清楚一点, 就是灵的律要胜过魂跟体的律, 这是之前引的文中谈的。 ※ 编辑: theologe (211.75.23.84), 08/08/2018 10:45:39
47F:→ pinjose: 这个主观的意志就在於人的魂 08/08 10:45
48F:→ pinjose: 所以不是灵要胜过,而是人(魂)要胜过 08/08 10:45
49F:→ pinjose: 此要非彼要,th的中文表达要加强了 08/08 10:46
50F:→ pinjose: 你直接去掉要字才不会混淆 08/08 10:46
魂要胜过,那要怎麽说不是天然善? 宣称的体贴圣灵(心思置於灵),跟爱神的律法, 差别在哪边? 当然可能宣称「心思置於灵」,也不过是凭魂造出来的假象。 ※ 编辑: theologe (211.75.23.84), 08/08/2018 10:51:24
51F:→ pinjose: 下面那一篇已经详解差别,再不懂也没办法了 08/08 10:52
52F:→ pinjose: 不在灵里以为在灵里,是常有的,这就是一个学习过程 08/08 10:52
一个人真正爱律法/圣经,从读经中对付自己、被神的话征服, 从而爱上神的话(情慾变成希望实现神的话而非敌档神的话), 这个过程就带着圣灵的动力与真理。 如果寻求「心思置於灵」可以跟读经解经脱勾, 那当然是人类学中心。 这件事东正教神学早就处理过了。 把「生命读经」跟凭灵活脱勾 (dam不是说生命读经从头到尾就是要讲凭灵活这件事吗), 你们有什麽根据吗?我自己去看也可以。 ※ 编辑: theologe (211.75.23.84), 08/08/2018 11:03:16
53F:→ damonwhk: th你要不要想想怎麽解释罗马书八章6节 08/08 11:29
54F:→ theologe: "pinjose: 所以不是灵要胜过,而是人(魂)要胜过" 但 08/08 11:30
55F:→ theologe: 之前讲的胜过方式,不就是要否定﹑放下魂﹑让灵里面的 08/08 11:30
56F:→ theologe: 基督掌权?现在怎麽又说成不用否定魂了? 08/08 11:30
57F:→ theologe: 好像魂可以独立作业去「主动」爱神的灵﹑神的律? 08/08 11:31
58F:→ pinjose: dam教他吧 08/08 11:34
59F:→ theologe: @dam 我就是说,若拿掉「否定魂」,那8:6的「心思置於 08/08 11:36
60F:→ theologe: 灵」跟7:25的「心思服事神的律」,二者有何差别呢?神 08/08 11:36
61F:→ theologe: 的律就是灵。 08/08 11:36
62F:→ theologe: 差别应该就在於7:25要有一个否定魂的过程,才能进到8:6 08/08 11:38
63F:→ theologe: 。按会所。 08/08 11:38
64F:→ pinjose: 7:25不是灵啊....你不要一直按会所,又讲得是自己歪读 08/08 11:39
65F:→ pinjose: 的,orz 08/08 11:39
66F:→ pinjose: 按7:22下来,很明显这边神的律只的是成文的律法 08/08 11:42
67F:→ damonwhk: 我不认为神的律是「(人的)灵」。你这边可能要再想想。 08/08 11:43
神的律当然不是人的灵, 但爱神的律,就是体贴圣灵, 因为圣灵就是要传达神的律。 你们对我也是误读一堆... 7:25对会所当然不是按灵活阿XD 我不就是在质疑这件事吗? 7:25跟8:2、6的差别何在, 这就是我这篇文最後集中到的问题阿。 btw,补充两件事, a.佛教的「入定」,也不是以「无我」为目标,而是一个过程,目标是「智慧」; 看四禅的不同境界,其实体跟心思(魂)是一个先破再立的过程, 如果说会所也是先否定魂生命,再建立灵跟魂的新秩序,说实在这个主调没有差别。 但这不是问题, 因为传统的基督教灵修神学「炼明合」,也是一个先破,再立,再合一的过程。 所以我要说的是三者可以对话,而不是学老鱼说你疑似XXX,所以你就是XXXX 对话的目的,可以找到同,更可以找到「深层的差异」。 正如我现在跟你们对谈,是要找那个「深层的差异」, 而不是一直绕在表面的什麽律法主义、不用凭灵之类的二分法及论断。 (我主张凭灵,所以你主张不用凭灵;我反对律法主义,所以你支持律法主义) b.8:4我跟你们的解释不同。 8:2跟7:25的异同,我的角度是: 同:心思爱神的律vs心思置於灵 异:肉体的律扯後腿让人应接不暇vs已蒙上帝赦免 --专注於圣灵引导的「窄路」而非追求事事完美的恐惧与患得患失。 窄路以外的事项,我们已经不被定罪、被称义、被饶恕了; 所以十架上强盗可以是成圣、进窄门的, 因为他的窄路就是人生最後在十架上的见证。 至於太18:33那一段被饶恕的仆人, 他的窄路就是「你不应当怜恤你的同伴,像我怜恤你吗?』」, 但他明显没有去走,以至於没有进窄门而得救或得胜。 ※ 编辑: theologe (211.75.23.84), 08/08/2018 12:17:12
68F:→ damonwhk: 「心思爱神的律=心思置於灵」,这边我们认知不同。 08/08 12:15
69F:→ theologe: 这不就是我一开始就讲的吗XD 不同所以才有对话或对参的 08/08 12:19
70F:→ theologe: 点。把nous当灵,跟当魂,就是两种不同的解释。 08/08 12:19
当然,罗7跟罗8,还有一个差别, 就是8:3-4讲的「律法因肉体而软弱,有所不能的」, 这就是我所谓的人义论的失败被基督十架所救赎, 透过信就能领受; 外邦的义人也是因此才能实际不是事事完美,但被上帝说为义人。 这个差别我上面的「异」是在讲同一件事。 ※ 编辑: theologe (211.75.23.84), 08/08/2018 12:25:21 因为这个讨论比较东一节西一节, 所以很多东西边讨论边想起来; 我的思路其实跟前面罗1-7是有连贯的; 我还没有去翻生命读经, 不过罗6的「义的奴仆」, 会所认为是7:25「心思顺从神的律」的状况, 还是8:6的「心思置於灵」的状况呢? 还是两个都是? 还是两个都不是? ※ 编辑: theologe (211.75.23.84), 08/08/2018 12:36:32 恩恩,「义的奴仆」应该是8:6的状况。 https://www.lsmchinese.org/lifestudy/roma11.html "不但如此,我们需要献上自己和我们的肢体作神的奴仆。" ※ 编辑: theologe (211.75.23.84), 08/08/2018 12:42:37 另外一处昨天读到的我也不能同意: https://www.lsmchinese.org/lifestudy/roma13.html "神赐给我们律法,用意不是要帮助我们。其目的是要激动撒但搅扰我们。神赐给我们律法 ,用意是要暴露我们里面罪恶的律。我们若以为我们必须遵守律法,就完全错了。我们不 彀刚强以履行律法的要求。" 这样就跟雅各书说的神不试探人相冲突了。 ※ 编辑: theologe (211.75.23.84), 08/08/2018 12:45:08 罗7:1-6的跟律法离婚,或向律法死,或律法(前夫)死了, 但又补充v12 "这样看来,律法是圣的,诫命也是圣的、义的并善的。"(恢复本) 所以这个前夫不是坏人XD 但被罪或情慾利用的前夫/律法,就变成律法主义的坏人; 但仍然,坏的不是律法,而是律法主义。 所以跟之前加拉太书串在一起, 这个前夫,或者奴隶家庭教师, 我们现在已经不在他以下了, 不用恐惧战惊(这也是情慾)去服事之,变成律法主义; 而是用神的眼光(精义或总原则或解释的钥匙)来看他, 从他里面认识「神的话/神的道」。 心思思想圣经,但不再恐惧害怕。 而专注在我们认识的「义」(神量给我们的,而非事事都要完美), 而去走窄路(义的奴仆)。 ※ 编辑: theologe (211.75.23.84), 08/08/2018 13:31:00
71F:→ Kangin75: 罗马书第七章 08/08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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