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eologe (表达你我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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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讨论] 两方不同思路的缠绕
时间Mon Jun 25 03:18:40 2018
我是觉得就像打结的绳子一样,应该解开来,才能明白双方不同的思路。
A方:
得救--因信、因恩、因十架、人无功劳。
成圣--顺从圣灵直到行为完全;今世若不成功,留待千年国完成。
二者的关系--在世成圣/结果子与否与得救无关。
B方:
得救--因信、因恩、因十架、人无功劳。
成圣--顺从圣灵直到今世完成「在世圣召」/窄门/十架/所托羊群的照顾;
其他不完全的部份(例如大卫即便对神有信、完成其他神要他完成的,
但留下严重的谋杀夺妻之罪),
一方面是後世去承担(我们本就不只承继前人的成果,也承继前人的负债),
另一方面是新天新地会完全。
二者的关系--在世的成圣/结果子印证了此人的得救之进行式(完成是在新天新地)。
故对A方而言,得救跟成圣是互相独立、分开的两件事;
但对B方而言,得救跟成圣是同一件事的过程。
(其实会所的救恩观本就有谈法理跟生机是不同角度的同一件事...)
B方谈的就是一个芥菜种(信心、个人十架),神就会将之变为天国大树,
正如五饼二鱼、两个小钱,却被神所使用、赞赏。
A方一直要把B方讲的芥菜种其中的在世成圣的部份,用A方认为的成圣观来套,
或者就是用「天国大树」去压「芥菜种」,
说这个「芥菜种」怎样怎样可以看出不完美、有非议之处;
不然就是说「芥菜种」怎样拉低「天国大树」的「高标准」;
但不正看出B方在谈的是信心而非行为吗?
五饼二鱼、两个小钱,的确在现实中只是杯水车薪、未必解决得了什麽问题。
所以呢?
B方说必须要有这个东西,否则表示「不信」,
A方要不说成是行为称义,要不说成B方是在拉低行为的高标准;
这两个批评不就是自我矛盾、或者说可以看出B方不是在讲行为称义吗?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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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中间有人对他们说:「平平安安地去吧!愿你们穿得暖,吃得饱」,
却不给他们身体所需用的,这有甚麽益处呢?(雅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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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06.104.66.219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Christianity/M.1529867923.A.5CF.html
按本文区分的A方、B方之架构来看,
对TJC而言,他们认为的「五饼二鱼、两个小钱」,就是要「完全」遵守圣经的教导;
当然有讨论空间,也的确有一些负面的消息传出;
但就tf的态度而言,基本上还是以「信心」来看待这些。
最起码「圣经的教导」里面包含了「认罪悔改」这一环,
可以补救「无法完全」这件事--
而无尽的「认罪悔改」能够产生效果,正是在於对基督十架的信心上面。
若连「认罪悔改」都不屑,说这是「行为」,那到底如何看出「信心」呢?
(说需要认罪悔改,就被说成是行为称义;
说认罪不足仍有神的恩典,则被说成是拉低行为的标准;
这两个互相矛盾的批评都是建立在A方对於「行为」或「成圣」的定义上面)
※ 编辑: theologe (211.75.23.84), 06/25/2018 09:57:38
1F:→ mapuff: 对A方,得救和得胜并非独立两件事。 06/25 19:05
2F:→ mapuff: 因为没有得救,就不可能进一步得胜。 06/25 19:06
3F:→ mapuff: A方也没有不屑认罪悔改,爱神爱人。 06/25 19:07
4F:→ mapuff: 当A方说到行为称义,都是在说行为与得救挂勾。 06/25 19:08
5F:→ mapuff: 你这样用B方的成圣观来套,曲解A方看法,不太好喔 06/25 19:10
6F:→ mapuff: 若不是故意曲解,就是根本没搞清楚A方在说什麽。 06/25 19:11
7F:→ mapuff: 所以这篇前提就错误,结论如何也就可想而知。 06/25 19:12
不用跳来跳去啦
你只是帮你自己辩护,
但我是回应A方的「某些人」对B方的攻击。
A方、B方当然都可以有「最佳诠释」,也可以有「不好的诠释」;
各阵营都一堆人,不用一直重复玩,OO讲的跟我无关,
然後时不时又帮OO讲话;这样子只是在玩弄阵营内部观点的落差而已。
也让你自己阵营的观点变成变形虫--例如pin一下子说行为称义很好(完全忽略df),
一下子又冒出真面目来;这就只是在玩弄而已。
没有得救,不可能进一步得胜;
但今世没有得胜,或者更清楚讲,没有「进窄门」,仍然得救,
这是我所谓「二者独立分开」的意思或「层面」。
我的意思应该很清楚,不必玩文字游戏。
认罪悔改、爱神爱人,A方就是把他摆在「得胜」或「成圣」的范畴,
所以
即便不屑认罪悔改、不屑爱神爱人,也无损於「有信心」、可以得救
(A方认为顶多「被管教」或「进千年国补习班」而已);
但B方反对这个观点。
而重点不是行为跟得救挂勾有没有问题,
B方也反对行为称义,
而是「行为」的定义,A方是可以无限扩张的,
B方则认为,许多行为是反映内心,并不能单纯说是行为本身,
这才是二者的差异。
m习惯於把清楚的思路搞糊掉...
应该是说,
A方是扩张「行为」的定义(相对於B方的「行为」定义而言);
B方则是扩张「信心」的定义(相对於A方的「信心」定义而言)。
※ 编辑: theologe (106.104.66.219), 06/26/2018 07:01:27
8F:→ mapuff: 抱歉,跳来跳去的是你。 06/26 10:06
9F:→ mapuff: 一开始说「A方」,有人质疑又改口说「A方某些人」 06/26 10:07
10F:→ mapuff: 这样变来变去的论述,有像变形虫没错。 06/26 10:09
你又玩文字游戏了。
我讲的是,「A方某些人」当然有其代表性,代表A方的观点,
但你讲的就是那些人跟你没关系似的。
而得救是进窄门的前提,
但进窄门与否不会影响得救与否,
这本就是你们的共同观点。
把我们认为是印证信心的那些事情(总和来说,就是「进窄门」),说成是行为,
也的确是你们的共同观点。
关键议题就在於,「进窄门」是信心还是行为?
而原始议题是,「进窄门」是得救还是与得救属两回事的成圣/得胜
(进神国和进天国的区分与否)?
原始议题是一大串的麻花卷XD
所以简化一点,就是回到本文的关键议题即可:
「进窄门」是信心还是行为?
※ 编辑: theologe (211.75.23.84), 06/26/2018 11:37:36
11F:→ mapuff: 抱歉,玩文字游戏的是你。 06/26 11:53
12F:→ mapuff: 何时「A方某些人」就可以代表 A方? 06/26 11:53
你们的核心观点,正如以上我推文处说的「共同观点」,是一致的。
我讲的是,我论述A方的攻击性(藉助「扩张行为定义」的途径),
是在「A方某些人」的脉络下产生的;
你即便没有他们那麽强的攻击性,
但你们的「共同观点」是一致的,
差别在於,他们拿这些「共同观点」来攻击B方,
你可能没这麽直接而已。
你或许能够撇清某些攻击行为,但你无法也没必要撇清那些共同观点。
13F:→ mapuff: 然後用行为印证信心,没有行为就是没有信心, 06/26 11:56
14F:→ mapuff: 没有信心就不得救…最後是否仍会挂勾到得救问题上? 06/26 11:56
15F:→ mapuff: 另外你认为两方对於「进窄门」的定义为何? 06/26 12:01
16F:→ mapuff: 若是一开始的定义都不一样,後面的问题自然谈不出来 06/26 12:02
准确说,是用「进窄门」与否来印证信心的有无。
pin等人之前讲了半天就是说「进窄门」、「绵羊」就是一堆的行为,
或者说「行为的完全」,
而我们一直在说,「进窄门」或者绵羊的爱最小弟兄,
都明显有许多的漏洞,如同来11的见证人,每位都有一堆可非议处;
故明显不是「行为的完全」。
而这些「片面/不完全」的好行为,实际就是信心的表现,来11的注脚正是如此。
其实雅各书讲「怜悯是向审判夸胜」、「爱能遮掩许多的过犯」,
也明显不是行为上的完全。
※ 编辑: theologe (211.75.23.84), 06/26/2018 12:4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