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njose (jose)
看板Christianity
标题Re: 永远的保障
时间Mon Jun 18 21:14:53 2018
※ 引述《tfnop (网管测试中)》之铭言:
: 我要提出另外的经节请您作出解释,证明救恩是不会失去的
: 罗6:15~16
: 这却怎麽样呢?我们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吗?断乎不可!
: 岂不晓得你们献上自己作奴仆,顺从谁,就作谁的奴仆吗?
: 或作罪的奴仆,以至於死;或作顺命的奴仆,以至成义。
: 罗马书的对象是得救的教会,而作谁的奴仆会决定结果
tf:「除非你证明了一个得救的人绝对不会作罪的奴仆
否则,持续作罪的奴仆,或者不再相信、回应神就会失去救恩」
=============================
讨论要对焦。
我与tf,共识部分。
我们都是在讨论「真正得救的人」
(所以th不要再用什麽虚假信来乱了)
一个真正得救的人,我与tf同时认为他们可能会像罗马书所言「持续做罪的奴仆」
而什麽是罪的奴仆,我们应该也没有差异。
就是顺从肉体私慾而活。
所以真正的差异,只在於
这样的人
「已经得救,但是顺从肉体私慾而活」
究竟会不会失去救恩?
最简单的例子就是婚外情,犯奸淫。
tf认为会
我认为不会
这不是很清楚差异在哪边吗?
剩下的,其实就是从圣经探讨真意。
这不是什麽复杂得事。
如果圣经真正的意思,是因着奸淫,会失去救恩。
那麽我承认圣经就是行为称义。
也就是如果tf可以说服我,圣经真的有这样会失去救恩,那我就大方承认我赞同行为称义
。
如果圣经真正的意思是不会因着这些罪行失去救恩。
那麽就不是行为称义。
换言之,行为称义本身不见得是负面词。(只是圣经是否如此说)
而我们的争点也在於,圣经究竟如何讲述,是否如同对方理解的。
要说是行为称义,圣经本身确实就有经节。
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把他儿子以撒献在坛上,岂不是本於行为得称义麽? 雅各书 2:21
行为称义这词从来没有否定信心与否。
而是在探讨这样的行为是否连结於救恩(永远的火湖)
雅各这边讲的行为称义,是在讲永远火湖的问题吗?
在双方有共识下,我们就可以开始翻圣经了。
我真心觉得论坛品质可以提升。
大家把真正焦点抓出来,然後好好用圣经回答查考。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23.140.176.88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Christianity/M.1529327696.A.587.html
1F:推 apollo999: 盖06/18 22:38
2F:推 tfnop: 持续作罪的奴仆,以你的例子来说,就是持续的犯奸淫并不悔06/18 22:52
3F:→ tfnop: 过,那麽也等於是对神没有信06/18 22:52
4F:→ pinjose: 所以这篇有没误解或是共识不对的地方?06/18 22:53
但是我质疑你有一个论述不老实。
就你们官网所述。
一次奸淫就失去救恩。
之後悔改要看神是否「特赦」
※ 编辑: pinjose (223.140.176.88), 06/18/2018 22:54:48
推一下!路德讲的很好!
6F:推 tfnop: 我的认知并非行为称义,仍然是因信称义,但後面是顺命成义06/18 22:55
7F:→ tfnop: ,因信神而作顺命的奴仆06/18 22:55
好以後我帮你改成,顺命称义派?可以接受了吗?
※ 编辑: pinjose (223.140.176.88), 06/18/2018 22:56:41
8F:推 tfnop: 你没有看错,但我认为这意思是不保证得救,而不是永远失去06/18 22:57
9F:→ tfnop: 救恩06/18 22:57
行,总之建立共识,就可以查考圣经的原义。比方你举的罗马书处,是否是指失去救恩(
去火湖)
※ 编辑: pinjose (223.140.176.88), 06/18/2018 22:58:55
10F:→ tfnop: 称义与成义并不相同,可以说是两个阶段06/18 22:58
对,这是重点。
所以没有顺命是不称义还是不成义?
不成义会永远火湖吗?
※ 编辑: pinjose (223.140.176.88), 06/18/2018 23:00:59
11F:推 tfnop: 我的认知不顺命即不成义,结果是死,也就是火湖06/18 23:03
※ 编辑: pinjose (223.140.176.88), 06/18/2018 23:11:29
※ 编辑: pinjose (223.140.176.88), 06/19/2018 00:1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