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f31 (DF-31)
看板Christianity
标题[情报] 热烈恭贺TJC全权代表犯了TJC的『死罪』
时间Fri Dec 29 19:19:04 2017
有人犯了死罪了哦!
1)
作者 jacklin2002 () 看板 Christianity
标题 [讨论] 什麽是洗礼?
时间 Tue Dec 26 14:11:20 2017
推 tfnop: 看来你不懂什麽叫做参考而不照单全收,而老鱼也跟着嗨 12/29 00:08
推 tfnop: 独一神论承认父、子、圣灵的位格,但是不由这样的角度看 12/29 00:10
→ tfnop: 而由神的本质是灵来看 12/29
00:11
2)
作者 tfnop (网管测试中) 看板 Christianity
标题 Re: [讨论] 什麽是洗礼?
时间 Fri Dec 29 18:57:5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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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认同使用位格的观念 跟 没有位格相差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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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F在前面的资料里面,承认『独一神论承认父、子、圣灵的位格』。如果不给『位格』
下一个清楚的定义,不承认『位格的观念』, 『独一神论“如何”承认父、子、圣灵的
位格』?
难道TJC真的白痴白痴的用TF所谓『不认同使用位格的观念』来达到『独一神论承认父
、子、圣灵的位格』的目的?
当我们是白痴哦!
现在,TF又狡辩说:『不认同使用位格的观念 跟 没有位格相差颇大 』。很好啊,你
承认『有』位格吧?如过承认,请问『位格』是什麽?
如果你现在『承认』有『位格』这个东西,
3)
作者 tfnop (网管测试中) 看板 Christianity
标题 Re: [讨论] 真耶稣教会的神观的疑问
时间 Sun Nov 5 02:45:29 2017
1.TJC不认同位格的观念,对於神观直接以灵的角度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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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f31: 另,请问:tjc如何定义【同时并存】的概念 11/05 09:57
→ tfnop: 三位一体与独一神论描写的是相同的风景,差别在於所看的点 11/05 13:56
→ tfnop: 不相同,三位一体着重在三个位格上面,独一神论是站在灵( 11/05 13:56
→ tfnop: 本质)的一致,因此不需要去定义位格 11/05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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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TJC不认同位格的观念』+『不需要去定义位格』不就是说谎?
根据:
真耶稣教会台湾总会
历年重要决议文
第四十三次圣职人员会议
时间:72 年 8 月 28 日
案题:请讨论「真理研究」内容结论案:什麽是致死的罪?
决议:照真理研究之结论通过。
一、淫乱、拜偶像、奸淫、作娈童、亲男色、同性恋、偷窃、贪婪、醉酒、
辱駡、勒索(林前六 9、10)。
二、污秽、邪荡、邪术、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异端、嫉
妒、凶杀、荒宴(加五 19~21)。
三、亵渎圣灵(太十三 31、32)。
四、胆怯、不信、可憎、说谎话(啓廿一 8)。
五、何等情节者应除名?
(一)故意干犯致死的罪,而有发酵作用者(林前五 1、2、6、13)。
(二)反抗大局,不听从劝勉者(提後三 8,太十八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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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F明显犯了第四大点里面『说谎话』的『死罪』。
换句话说,TF『自己用自己的行为定了自己的死罪』,也就是『死定了』!
嘻嘻~~~建议TF还是赶快翻翻TJC的章程,看看『如何解除自己的死罪』吧!别再继续
耍嘴皮子了!
唉,还是我们『简单信』的『因信称义』派日子好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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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49.219.146.185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Christianity/M.1514546347.A.388.html
※ 编辑: df31 (49.219.146.185), 12/29/2017 19:19:51
补充一下,以下是TJC对於『死罪』中的人的处理方式。不知道TF会不会照做呢?
还是会继续摆出一副:谁怕谁啊!反正TJC的长老都不会上网,我爱怎麽样,就
怎麽样,你们管的到吗!~~的态度呢?~~~这将是大家都很感兴趣的问题。
http://www.joy.org.tw/holyspirit.asp?num=5981
末了,我还有几件事需要作补充说明:
其一是,之所以说「这样的人不可与他相交,就是与他吃饭都不可」(林前五11),乃为
要保守教会全体的圣洁(林前五6-7)
但这种禁戒却以同灵之间的团契为限,而不包括犯罪者的家庭生活。否则,如果连家属也
必须如此对待他,那麽他的家庭岂不是会破碎吗?
其二是,不问他是否被除名,他仍然可以继续来教会参加聚会;因为他要向神认罪悔改,
是他与神的关系,教会不要拒绝。
当然,他不可再犯罪,以表示诚心悔改;否则,不准他来教会。至於他是否能蒙神完全饶
恕,则要看神如何对待他,教会并不保证。但只要切实悔改,或许可以减轻所要受的惩罚
吧?因为地狱的刑罚有轻重的分别,是照各人的行为受报应的(罗二6;太十一20-24;路
二十47)。
其三是,他可以单独向神祷告,那是他的自由。但教会不可公开宣布,请会众为他祷告(
约壹五16);因为犯罪的是属於魔鬼(约壹三8),而不再属於我们了。当然,他的家属
可以为他祷告,那是他们家里的事。
其四是,教会不可接受他的奉献,也不可给他奉献收据。因为奉献是一种恩典(代上二九
14),他已经无分於这个恩典了。否则,如果教会接受他的奉献,又给他奉献收据,他就
有理由可以提出质疑了。
因为「教会不要他这个人,却要他的钱」这个事实,於理於情都是说不过去的。当然,他
可以私底下投钱於奉献箱,那是他的自由。
其五是,除此之外,他不但不可加入诗班的行列,连其他的圣工都不准参与。他必须学习
谦卑,忍受别人的冷漠,并尊重他们忌邪的心(民二五6-11)。
他要明白,真实的悔改是不讲任何条件的(撒上十五30);教会准许他来参加聚会,对他
已经是很大的恩惠了。不然,他还能要求甚麽呢?
※ 编辑: df31 (49.219.146.185), 12/29/2017 19:23:20
再一段补充资料。
真耶稣教会台湾总会
历年重要决议文
第五十二次圣职人员会议
时间:81 年 8 月 16 日
案题:对已犯致死罪之信徒,在祷告仍有圣灵,如何适当解释?(真理研究委员会
报告)
决议:一、若无知犯错顷心切实痛悔改过或蒙神赦免、怜悯而重得圣灵者。
重得圣灵者,必定谦卑、柔顺、顺服真理及教会,并能结出圣灵的果子
(太七 16;加五 22)。
二、如果祷告仍有灵言,是否能得救?
那只在乎神的决定,但不可要求复名,不宜担任圣职。
第六十八次圣职人员(代表)会议
时间:93 年 8 月 1 日
案题:本会系依据圣经立教,是否可再宣告:「被除名之人」与「犯死罪者」勿领
圣餐,请检讨案。
决议:在圣餐礼的讲道中当明确指出,若故意犯罪者(犯致於死的罪)及未在本会
受洗者,不可领受圣餐。
※ 编辑: df31 (49.219.146.185), 12/29/2017 19:28:28
1F:推 jacklin2002: (づ′・ω・)づ 我现在都这样读经喔~ 12/29 19:28
人家犯罪犯到死翘翘了,你就可怜可怜人家吧!
※ 编辑: df31 (49.219.146.185), 12/29/2017 19:29:46
这段话讲的太精辟了!
Rom 6:1这样,怎麽说呢?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
明明是个罪人,又想靠行为称义,结果把自己总会的决议都干掉了,天天说谎
不认账,不认错。难道这就是『恩典』吗?
Rom 6:2断乎不可!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
当然不可以这样活在罪里面!因为基督徒『因信称义』的时候,就已经向着罪
死了。
Rom 6:3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他的死吗?
而归入了基督的死。
Rom 6:4所以,我们藉着洗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
式,像基督藉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
唯有藉着『信而受浸』,我们与基督同死同埋葬,才能更有新生的样式。
Rom 6:5我们若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也要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
因此,我们要在他的死,和他的复活上,与他联合——就是『同着他』。所以
这不仅仅是『称义』的问题,也是『成圣』的问题。
Rom 6:6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
Rom 6:7因为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
这都是基督『称义』我们的工作。
3F:推 cattgirl: TJC我不列入基督教 12/29 19:42
4F:推 tfnop: 岂是你说的算? 12/29 19:45
真耶稣教会台湾总会的决议看来已经被TF当作『屁』了!。。。哈哈!有意思!
在这里宣扬『因行为称义』的福音,到後来把自己教派的决议都干掉了!
这就是『因行为称义』的果子!保证『死罪』!
※ 编辑: df31 (49.219.146.185), 12/29/2017 20:01:07
最後,TF是否犯了『死罪』进而『失去救恩』,当然不是我说了算。我又不是
TJC的,也不是『因行为称义』派信徒。TF之所以犯了『死罪』进而『失去救恩
』的结论,是根据『真耶稣教会台湾总会的决议』。当然,TF是可以不认账的。
嘻嘻,这等於塞了把武士刀给TF:横着?也是切肚皮!竖着?还是切肚皮!
反正,切肚皮的好戏是跑不掉了!大家找张摇椅,一手抱着杯2公升的可口可乐,
一手抱着一大包的爆米花,舒舒服服的等着看『公开切肚皮』的好戏喽!
※ 编辑: df31 (49.219.146.185), 12/29/2017 20:10:14
5F:推 jacklin2002: 好啦~ 12/29 20:08
7F:→ jacklin2002: 鼻炎胶囊、止咳胶囊、维他命感冒碇... (缓颊一下 12/29 20:08
好奇问一下:卫格有没有卖『切完肚皮後敷上去,可以恢复,完好如初的
刀伤药』? 如果有的话,建议TF买个两三打,慢慢用。~~~~ 嘻嘻嘻
※ 编辑: df31 (49.219.146.185), 12/29/2017 20:11:37
※ 编辑: df31 (49.219.146.185), 12/29/2017 20:12:20
※ 编辑: df31 (49.219.146.185), 12/29/2017 20:31:44
8F:推 theologe: 老鱼再次展现得理不得理都要不饶人,不得理也要制造自己 12/30 00:41
9F:→ theologe: 得理的假象XD 然後师徒们再来个谎话讲多遍就三人成虎; 12/30 00:41
10F:→ theologe: 真是完美的霸凌+宗教裁判套路呢XD 12/30 00:41
11F:推 jacklin2002: ↑没创意 Ζ Z z. . . . . . 12/30 00:49
怎麽感觉三尺说的正是他自己和TF+XE?!
××××××××××××
本文启动安心条款
××××××××××××
※ 编辑: df31 (49.219.146.185), 12/30/2017 01:12:17
※ 编辑: df31 (49.219.146.185), 12/30/2017 01:16:36
12F:推 NewCop: 我必须要说,简单信有理论上可以说的通的部分,但"简单信 12/30 14:37
13F:→ NewCop: 不会失去救恩所以选择简单信就能因信称义"真的是很奇怪的 12/30 14:38
14F:→ NewCop: 心态 12/30 14:39
15F:→ NewCop: 真要简单乾脆信都别信,直接民俗宗教有拜有保佑,千年黑暗 12/30 14:40
16F:→ NewCop: 都省了,不是更简单 12/30 14:40
嗯~~~~建议还是回来讨论TF会不会犯了TJC规定的『死罪』比较有趣。
17F:→ damonwhk: 不能接受「一旦得救永远得救」大概就是基於这样的思想 12/30 15:25
※ 编辑: df31 (49.219.146.185), 12/30/2017 15:31:21
18F:推 jacklin2002: 最好笑的是,明明是有人先对基督论跟救恩论发动攻击 12/30 16:00
19F:→ jacklin2002: 老鱼是防守反击 12/30 16:00
20F:→ jacklin2002: 结果还有人跳出来指责防守方没有爱心 12/30 16:01
其实,我觉得,如果态度是客观,坦荡的,不是不可以批判召会。(我已经就这
个态度表态过N次了。)但是,如果连自身教派教义和大公教会正统教义都搞不清
楚,(例如:TF和三尺,)有些基本问题还会冒出来:『我的牧师没告诉我过诶!
』(例如:sanchi),或犯了自己教派规定的『死罪』而被『除名』(例如:TF)
,而且,罔顾事实,恶意抹黑,不负言责,基本上,没有什麽好谈的。
而且,根据版上的记录,我曾经多次『大量引经据典提供原始一手文献』,我提供
文献的质量,可以说是本版最高的。
※ 编辑: df31 (49.219.146.185), 12/30/2017 16:2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