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eologe (表达你我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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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心得] 残酷的爱之真谛
时间Sat May 6 13:22:10 2017
我指出令人难堪之罪、给予震耳欲聋之批判,
为要切-开/切-去你一切杂质、
留下纯粹的你。
我珍惜、接纳、欣赏这遭受试炼威胁烦忧,但却回归纯粹、朝向完全的你。
我表现直白真实、繁多面向,以致於争议的我;
容让怀疑与你的恨意穿刺我身;
只有在体无完肤的我面前仍旧站立的你,
才能体会这残酷但纯粹的钉痕之爱。
林前
13:4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
13:5 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
13:6 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
13:7 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13:8 爱是永不止息。先知讲道之能终必归於无有;说方言之能终必停止;
知识也终必归於无有。
13:9 我们现在所知道的有限,先知所讲的也有限,
13:10 等那完全的来到,这有限的必归於无有了。
13:11 我作孩子的时候,话语像孩子,心思像孩子,意念像孩子,既成了人,
就把孩子的事丢弃了。
13:12 我们如今彷佛对着镜子观看,模糊不清(原文是如同猜谜),
到那时就要面对面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时就全知道,
如同主知道我一样。
13:13 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爱这三样,其中最大的是爱。
太
25:34 於是王要向那右边的说:『你们这蒙我父赐福的,
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
25:35 因为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渴了,你们给我喝;我作客旅,你们留我住;
25:36 我赤身露体,你们给我穿;我病了,你们看顾我;我在监里,你们来看我。』
25:37 义人就回答说:『主啊,我们甚麽时候见你饿了,给你吃,渴了,给你喝?
25:38 甚麽时候见你作客旅,留你住,或是赤身露体,给你穿?
25:39 又甚麽时候见你病了,或是在监里,来看你呢?』
25:40 王要回答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些事你们既做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
就是做在我身上了。』
25:41 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
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
25:42 因为我饿了,你们不给我吃,渴了,你们不给我喝;
25:43 我作客旅,你们不留我住;我赤身露体,你们不给我穿;我病了,我在监里,
你们不来看顾我。』
25:44 他们也要回答说:『主啊,我们甚麽时候见你饿了,或渴了,或作客旅,
或赤身露体,或病了,或在监里,不伺候你呢?』
25:45 王要回答说:『我实在告诉你们,
这些事你们既不做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不做在我身上了。』
25:46 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那些义人要往永生里去。」
(以上是正文;
本文延续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JesusLove/M.1493217468.A.B95.html
及受难/复活节的反思之脉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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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的回应:
1.「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的诠释。
2.神的爱与「残酷」岂可相容?
3.愿我在神的爱中得平安的祝福。
完全的爱就是残酷但不惧怕;
对正义感到饥渴的人是幸福的,因为上帝要让他们饱足。(「失去公义」--第四福)
为正义而受迫害的人是幸福的,因为天国属於他们。(「耗竭於行义」--第八福)
八福,或者说耶稣自己及其门徒的窄门/十架道路是残酷的,
所以需要「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忍耐(G5278)」是雅1:3之「忍耐」或翻「坚忍/坚信」(G5281)的动词;
可以说保罗用「包容」「相信」「盼望」「忍耐」四个动词来诠释
雅各所要谈的「坚忍」或「坚信」。
爱人,或者说接待弟兄中最小的,
就是一个残酷的道路。
(「耗竭於爱」--第五福)
谁是「弟兄中最小的」?
或许正是我们认为「仇敌」之人。
「所以你们要完全....」
但这不是和稀泥(「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
故仇敌难免继续把你当仇敌,
即便你已经在神的爱中饶恕他们了,
但你仍然不停止地指出他们的错误来...
故这是残酷的,
十架道路是不可避免...
耶稣为何不息事宁人、不体制内改革、不好好说话....
不把冲突的能量转化为建设性地、和平地壮大办法(bmcat的「问题四」)?
这些是中国人的「圆满」思维;
是我们思维的优点,也是我们的限制。
在残酷/风浪中平安,
与在安乐中平安,
我们都喜欢後者,
并且「幸福王子」生前的无知但幸福时光,也是值得我们感恩的;
但人生、耶稣门徒的道路总是前者;
即便偶有後者的幸福时光--
在我周遭无风浪,但在许多最小的弟兄身上及周围仍充满风暴。
他们也要回答说:『主啊,我们甚麽时候见你饿了,或渴了,或作客旅,
或赤身露体,或病了,或在监里,不伺候你呢?』
也愿您平安。
--
你们中间有人对他们说:「平平安安地去吧!愿你们穿得暖,吃得饱」,
却不给他们身体所需用的,这有甚麽益处呢?(雅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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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theologe (220.130.205.94), 05/06/2017 13:35:53
1F:推 F104: 乐观之人见火是温暖;悲观之人见火是灾厄!你要怎样解读经文 05/06 13:44
2F:→ F104: ,取决於个人心态「正不正确」! 05/06 13:44
3F:→ Kangin75: F大说能化为行动前进是基督信仰的价值 05/06 18:47
4F:推 tfnop: 指出错误是残酷的,但照你本文所说只要是真理那就是爱,我 05/07 00:10
5F:→ tfnop: 是否有所误解呢? 05/07 00:10
应该是说,「以爱」指出错误,有时不会让对方感受到爱
(不是说带着恨讲真理也是爱喔),
故这样的「爱的关系」是不对等的、交流堵塞的;
但即便如此,还是要继续爱下去。
我们应该都相信耶稣骂法利赛人的时候,是存在对他们的爱而骂的吧?
但结局是冲突、张力、误解、冒犯越来越大,
故这种「爱的关系」是残酷的。
是一种资讯不对等或者资讯传递混乱的爱。
而在此脉络下去理解耶稣十架上的爱(感化说角度;教义史上的三大救赎论请参: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JesusLove/M.1493185875.A.BF4.html),
「资讯不对等或者资讯传递混乱的爱」就会是十架残酷的爱之第一面向。
太25的绵羊山羊,不也是一种「资讯不对等」?
但这种「资讯不对等」是人类主观所造成的。
有些人我们「认为」是可恨的、不该爱、不用爱的,
但耶稣要说那是「弟兄中最小的一个」,怎麽办?
有些人也「认为」他们自己是可恨的、不该被爱、不用被爱的,
例如税吏、例如一个搥胸顿足的罪人,
但他们是蒙神所爱,
却也可能一生都不受"神的子民"所爱(因为看他如同他自己看他;
但这样一来,这群"神的子民"会是绵羊还是山羊呢?)。
故爱本就未必全然温暖、美好、梦幻,
资讯不对等或者等等认知问题,只是爱之残酷的第一个面向;
十架呈现了所有残酷面向,
或者我认为神子的钉痕如今也继续承担历代以来人类经历的苦痛,
没有停歇。
我想是从这个角度再回来看双b与双林的问题...
※ 编辑: theologe (123.204.123.67), 05/07/2017 09:47:17
6F:推 tfnop: 这让我想起了几个月前我们所争论的,指出罪是否是爱 05/07 14:46
「指出罪」可以是达成爱的行动/工具(爱的动机),
也可以是达成恨的行动/工具(恨的动机),
也可能单纯什麽都没有感受的知识性的讨论历程(知识性动机)。
但第三个「知识性动机」若没有搭配前面两个价值观或情感动机,
很难坚持下去。
例如说指出用塑胶容器装热水、热食会有塑化剂的问题,
若不是为了对方的健康好,
谁会一直坚持强调下去、持续指出错误以造成关系的紧张呢?
故我们那时谈「恨罪,爱罪人」,
我并没有否定这个命题或行动成立的可能(反而是支持的)。
问题在於「爱罪人」要如何展现?
例如说要禁止同性恋有走入婚姻的可能/保障,是希望对方获得什麽样的好处?
反同婚方若只强调一些来世的层面(可以上天堂),
而没有今世的论述(个人、家庭、社会、国家等等会有什麽改善),
那这种「爱罪人」是一种接近空谈的东西;顶多就是教会内部关起门来谈,
不可能成为公共论述。
反过来说,基督徒若真正有一个「爱罪人」的反同婚之公共论述,
那我必定是尊敬之的,即便立场不同。
没错,「恨罪,爱罪人」的真正实现,就是一种残酷的爱之表现。
※ 编辑: theologe (123.204.123.67), 05/07/2017 19:14:27
7F:推 tfnop: 我曾说过:指出罪的目的是要罪人离弃罪,这个出发点当然是 05/07 20:53
8F:→ tfnop: 爱。并且这个对象是有意进入教会的人,那麽为何必须是个公 05/07 20:53
9F:→ tfnop: 共论述?就如同宣教ㄧ样,不必每个人都认同你才能够说,请 05/07 20:53
10F:→ tfnop: 问限定自己在教会讲的意义是什麽? 05/07 20:53
11F:→ theologe: 「支持同婚与否」是一个公共议题,故要提出正反观点,当 05/07 23:58
12F:→ theologe: 然就必须是公共论述。至於教会内的教导,可以不是公共论 05/07 23:59
13F:→ theologe: 述,但我也认为应该要是公共论述--也就是提供理性的、今 05/08 00:00
14F:→ theologe: 世的实践观点。无论同性恋、自慰、离婚、自杀、安乐死、 05/08 00:02
15F:→ theologe: 等等伦理议题或信仰实践议题。 05/08 00:04
16F:→ theologe: 因为这些伦理议题对信徒而言,都是他们的社会生活实践议 05/08 00:05
17F:→ theologe: 题;而不只是一个教会生活的议题而已。 05/08 00:06
18F:→ theologe: 而即便宣教,或者福音的内涵,也应该提供一定程度的公共 05/08 00:08
19F:→ theologe: 理性--即便仍然不可能说服每个人。今天读到亚他拿修《论 05/08 00:09
20F:→ theologe: 道成肉身》的介绍,他也是谈对於当时希腊人或者异教哲学 05/08 00:10
希腊化文化中的人
21F:→ theologe: 而言,基督信仰有促进社会和平的公共意义。 05/08 00:11
※ 编辑: theologe (123.204.123.67), 05/08/2017 00:13:41
22F:→ theologe: 故罪为什麽是罪,除了说圣经如此说(严格说是某解经)外 05/08 00:17
23F:→ theologe: ,却无法提供「一定的」公共理性加以说明及支持,那麽对 05/08 00:18
24F:→ theologe: 於同时身为「公民」的信徒而言,他顶多说只是完成两个身 05/08 00:19
25F:→ theologe: 份之责任义务的其中之一而已。 05/08 00:19
26F:→ theologe: 那麽要谈「爱」,可能也顶多只是二分之一而已。 05/08 00:21
一个不确实的信念,而且是影响他人而非自己的信念,
强加在他人身上,怎麽叫做爱呢?
若相信神的道理是真实的,那麽解经得到的真理,
怎麽无法有「一定的」公共理性之支持呢?
强调「一定的」,是因为每个人都有限度;即便专家学者都可能有疏漏。
故公民社会并没有要求每个公民都「完全的全知」;
因为就算菁英政治都无法达到这种「全知」。
※ 编辑: theologe (123.204.123.67), 05/08/2017 00:31:02
27F:推 tfnop: 其实我总觉得谈论真理必须有公共论述是奇怪的,公共议题的 05/08 16:43
28F:→ tfnop: 价值观是时常变更的,我的认知真理恒常不变,故用这个会改 05/08 16:43
29F:→ tfnop: 变的价值观来说基督徒的爱不够完全,甚至能衍生成耶稣的爱 05/08 16:43
30F:→ tfnop: 也不完全,看来我们的信仰观念差距很大 05/08 16:43
基督徒的爱不完全→正确;
耶稣的爱不完全→??
这是你讲的我可从来没有这样讲、这样想....
(无论如何,要讨论的话,麻烦以我的文字来讲我的观点;
若要从我的文字作衍伸推论,请跟我确认是我的意思/或是你的创意误读,
再进行下一步...[创意误读也没什麽不可以,只是...])
关於信仰/神学的公共性,提供两个思考点:
1.道成了「肉身」,请问肉身是恒常不变的东西吗?XD
2.另一个角度,真理若是「普遍适用」,当然需要有「公共」的角度。
否则关在教会里谈的「普遍」怎麽叫普遍?XD
(我可以列一堆经文出来,不过基本概念还是需要先搞清楚。
否则鸡同鸭讲是很难避免的)
再补充两点(但这是进阶思考...):
1.变动与受苦的关系(也可以说变动与快乐的关系...
这牵涉到一个古代存有学的上帝观)。
2.爱=「走出自己/舍己」,是一种「变动」,或是?
另外,有些人看到「公共」或「社会实践」就高潮了、「看到黑影就开枪」;
我还是要强调,类似宗教右派那样的实践,一方面没有展现公共理性,
二方面这种实践不如躲回教会内去还比较好。
我没有认为所有实践都是好的实践--
除了
不行善事恐怕是恶外,
行恶事就是恶。
31F:推 bettis: 基督教的真理不就常随着时间改变? 05/08 23:36
类似bettis上面的质疑是很典型,且引人深思的,
而我认为要能回应之,必须进入以上的「道成肉身」、「教会论」等等的思考。
※ 编辑: theologe (220.130.205.94), 05/09/2017 10:23:54
32F:推 tfnop: 因为耶稣的爱并不符合公共论述或议题啊,所以按照你的定义 05/09 11:34
33F:→ tfnop: 不就是不够完全 05/09 11:34
34F:推 Kangin75: 圣经写"真理"一词是耶稣基督道成肉身,和哲学的真理一词 05/09 16:53
35F:→ Kangin75: 完全不同 05/09 16:53
36F:→ theologe: 耶稣的爱怎麽会没有公共向度,而只有宗教群体内部的爱呢 05/09 17:50
37F:→ theologe: ?XD 05/09 17:50
好撒玛利亚人/大诫命的「爱邻舍」是公共事件,
而且好撒玛利亚人不是犹太同胞喔 算那时的异端喔
(好撒玛利亚人不是信徒/教内人,他救的人也未必是信徒/教内人);
「行公义,好怜悯」是公共的;
绵羊山羊的区分是依照公共行动的实践与否来判定("见你饿了,或渴了,或作客旅,
或赤身露体,或病了,或在监里,不伺候你"当然都是公共行动);
主祷文是谈公共的生活("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地上」岂不是公共?);
八福当然也是谈公共的生活("怜恤人的有福了"难道是教内活动?);
然後你没有回答:
1.「道成肉身」的「肉身」不是变动的吗?
2.真理若是普遍的,怎麽会避开公共?
避开公共的真理,还能叫「普遍」的吗?
※ 编辑: theologe (123.204.123.67), 05/09/2017 22:36:15
38F:推 tfnop: 道成肉身是神以肉身型式降临,那并不是神本身会变动。圣经 05/09 22:44
39F:→ tfnop: 的真理指神本身,认识神就是这个真理。圣经的内容包含人对 05/09 22:45
40F:→ tfnop: 人以及人对神的关系,人对人的部分当然可以延伸到公共议题 05/09 22:45
41F:→ tfnop: ,但是人对神的部分,包含罪、审判、得救的问题是难以延伸 05/09 22:45
42F:→ tfnop: 到公共议题的,例如:人不悔改难免末日审判,这样的问题就 05/09 22:45
43F:→ tfnop: 与社会无关。或如罪的问题,是神以圣经定了罪,而不是人随 05/09 22:45
44F:→ tfnop: 意定罪,如果我们对罪的认知有落差,那就只是信仰认知的落 05/09 22:45
45F:→ tfnop: 差,而不是有没有公共的问题。 05/09 22:45
46F:→ theologe: 罪不是公共的吗?罪都发生在心里,跟行为、跟他人都无关 05/09 23:23
47F:→ theologe: ?该隐杀亚伯,是公共行为,并且上帝不喜欢;上帝怎麽会 05/09 23:24
48F:→ theologe: 跟社会、跟公共无关?上帝不关心社会/公共? 05/09 23:25
※ 编辑: theologe (123.204.123.67), 05/09/2017 23:27:09
49F:推 tfnop: 因为你举的例子是杀人,你若不信神与他人何干?你若只心里 05/09 23:36
50F:→ tfnop: 恨人,旁人不知,唯有神定你的罪,与他人何干? 05/09 23:36
51F:→ theologe: 什麽意思?基督徒只会每天演心理剧,不会跟他人有互动? 05/09 23:39
52F:→ theologe: 太25是心理剧吗?好撒玛利亚人是心理剧吗? 05/09 23:39
53F:→ theologe: 道成肉身当然是神改变了,起码三一神中的圣子改变了。 05/09 23:41
54F:→ theologe: 爱一定是走出自己、进入公共/与他人的互动。 05/09 23:42
我的签名档:
你们中间有人对他们说:「平平安安地去吧!愿你们穿得暖,吃得饱」,
却不给他们身体所需用的,这有甚麽益处呢?(雅2:16)
连只在言语上都有问题了,何况把信仰藏到心里?
※ 编辑: theologe (123.204.123.67), 05/09/2017 23:51:43
不信神,就会失去信神而来的许多信念,
没有那些信念,公共行为就会有所改变;
(当然有些人信神了,却没有获得那些信念,或获得的不完全;
或者听道了也不行道....那就比不信神更糟糕....)
若恨人,会卡住很多事情,例如你跟被你恨的人可能的进一步关系或配合就会打折扣;
甚至恨到一个地步会变成社会事件。
※ 编辑: theologe (123.204.123.67), 05/10/2017 00:02:37
55F:推 tfnop: 我说过信仰包含人与人、人与神两方面,爱人当然是会有公共 05/10 00:51
56F:→ tfnop: 行为,而爱神则多为自己与神的关系。人并不能定我的罪,我 05/10 00:51
57F:→ tfnop: 若有罪定罪的乃是神,我若不够爱人,定罪的仍然是神 05/10 00:51
58F:推 tfnop: 该隐杀死亚伯是社会事件,但以人来说他应该受法律制裁,只 05/10 00:59
59F:→ tfnop: 有神能用罪审判他 05/10 00:59
60F:→ theologe: 一个作奸犯科的人,能够说是爱神的吗?...弥迦书6那边, 05/10 03:16
61F:→ theologe: 就是把「行公义,好怜悯」当作爱神的指标;也不要说太25 05/10 03:17
62F:→ theologe: 。当然,人间的公义跟神认定的公义,一定会有差距;但难 05/10 03:18
63F:→ theologe: 道这表示人间的公义不用理会神的公义吗?神的公义不需要 05/10 03:19
64F:→ theologe: 在人间的公义中实现或者扭转人间公义的错误吗? 05/10 03:19
65F:→ theologe: 我不太了解您想要把神的公义或信仰给私有化、出世化的坚 05/10 03:20
66F:→ theologe: 持之点在哪边... 05/10 03:21
67F:推 tfnop: 我完全没有说要出世,我只说是两个层面,作奸犯科在人判的 05/10 08:13
68F:→ tfnop: 是法律,在神判的是罪,法律是可随人意更改的。人没有犯法 05/10 08:13
69F:→ tfnop: 但在神面前有罪,这是存在的。同样人虽犯法但在神面前无辜 05/10 08:13
70F:→ tfnop: ,那也是有的。人的法、神的律不必然相等,我只是指出这一 05/10 08:13
71F:→ tfnop: 点,所以当人的价值观与神的价值观有落差时,我们并不能更 05/10 08:14
72F:→ tfnop: 改神的价值观然後宣称人在神面前无罪。也因此我说恨罪爱罪 05/10 08:14
73F:→ tfnop: 人是想要罪人远离罪进到神前,若你信在神没有难成之事,并 05/10 08:14
74F:→ tfnop: 且相信神能藉圣灵权能改变人,那你就不会以为我说的是虚幻 05/10 08:14
75F:→ tfnop: 的,因此重点在於人是否有信 05/10 08:14
76F:推 Kangin75: 道成肉身:约翰福音十四章第六节 05/10 15:43
77F:→ theologe: 我没有说神/圣灵改变人是虚幻之事。反而圣灵改变人就是 05/11 09:42
78F:→ theologe: 要人去「行义」;「行义」当然是公共行动。 05/11 09:43
我想你没有讲出口的争点是(理解错误请再告知):
你认为「公共理性」是把人的义当成神的义。
但我想基督徒使用理智或理性,
必定是包含圣经诠释的层面。
故你要说基督徒的公共论述是完全的人意?
那又是一种否定圣经真理以及否定信徒皆祭司的说法了。
反过来说,基督徒的公共论述必定有人意的成分;
或者讲白一点,任何基督徒或教派的圣经诠释都必定有人意的成分!
(btw, 符合神意的人意没有问题;不符合神意的人意才有问题!)
故为什麽需要「圣徒相通」,为什麽需要把基督徒的解经或任何公共论述,
摆到公共平台去接受检视,
正是一个炼净、被神修正的过程。
当然,会不会越修正越不合神的心意?
当然有可能。但这就是人的限制,不是吗?
我们一生都要寻求神的旨意、求神的国及祂的义,这是无法停歇的生命任务。
(无论如何,总不能以为「不做不错」吧--太25:18)
至於公共论述需不需要祷告,甚至需不需要神恩/灵恩,
当然是需要的。
但无论如何,最後产生的公共论述,起码非基督徒要能看得懂、有吐嘈、纠错的空间吧
「我们成了一出戏...」
※ 编辑: theologe (220.130.205.94), 05/11/2017 10:04:52
79F:推 tfnop: 我应该用更清楚的说明,假设1-6是符合神的义,4-9是符合人 05/11 12:14
80F:→ tfnop: 的公共论述,重叠的部分就是4-6。今天基督徒应当以神的义 05/11 12:14
81F:→ tfnop: 为价值观,要废弃1-3或者私自增添7-9那都是不正确的,基督 05/11 12:14
82F:→ tfnop: 徒的行义应该要是神眼中的义,而不是人眼中的义,虽然他们 05/11 12:14
83F:→ tfnop: 其实有部分是重叠的。恨罪爱罪人其实可以说是ㄧ种传教,目 05/11 12:15
84F:→ tfnop: 的是让信的人去行神的义,而人要如何从4-9的价值观改成1-6 05/11 12:15
85F:→ tfnop: 的价值观,这时需要的就是圣灵的更新,因此我说若你信圣灵 05/11 12:15
86F:→ tfnop: 之权能,必信神藉此改变人 05/11 12:15
87F:→ theologe: 基督徒的任务就是要把1-3解释给世人听,让世人明白甚至 05/11 12:50
88F:→ theologe: 让世人都接受...普世价值当然有许多基督信仰的痕迹。 05/11 12:50
89F:→ theologe: 你若信圣灵、信神的国,必信神的旨意要行在地上。 05/11 12:51
90F:→ theologe: 现在问题是你或你的宗派认为1-3是神的义,但可能根本有 05/11 12:52
91F:→ theologe: 有参杂;可能2其实是人意,可能1是你/你们用神赐的才干 05/11 12:53
92F:→ theologe: 多赚的三千、五千....,其实有各种可能;在世的人充满各 05/11 12:54
93F:→ theologe: 种限制,你/你的宗派认为是神的义,但别人/别的基督徒却 05/11 12:54
94F:→ theologe: 不是如此;可能你对他错,也可能他对你错,也可能上帝要 05/11 12:55
95F:→ theologe: 你做的跟要他做的不同--所以你做是对的/合神意,但硬要 05/11 12:56
96F:→ theologe: 他做同样的却变成错的/不合神意... 05/11 12:56
97F:→ theologe: 若信仰就是这麽单纯的1-6要做,7-9不应做;那耶稣干嘛要 05/11 12:58
98F:→ theologe: 跟犹太教对干?基督信仰强调的是圣灵对每个个人、群体的 05/11 12:59
99F:→ theologe: 自由带领;尤其新教是更重视这个部分。 05/11 13:00
100F:推 tfnop: 你举耶稣的例子并不能说明什麽。第一 耶稣代表神的身分, 05/11 19:57
101F:→ tfnop: 神对於神的义当然拥有解释权。第二 耶稣并没有废去律法,只 05/11 19:57
102F:→ tfnop: 有说遵守律法应该要守精神,律法是被成全的。第三 虽然信徒 05/11 19:57
103F:→ tfnop: 皆为祭司,但是不表示能更改耶稣、使徒的教导,只要这个是 05/11 19:57
104F:→ tfnop: 有得救意义或者与罪的定义有关,那就不能随意解释更改。按 05/11 19:57
105F:→ tfnop: 照我前述的例子,耶稣说1-6仍然是神的义,只是不像法利赛人 05/11 19:58
106F:→ tfnop: 的解释 05/11 19:58
107F:→ theologe: 问题就在於「解释」吧XD 解释完某人认为仍是1-3,另一人 05/11 20:24
108F:→ theologe: 认为变质成7-9了XD 耶稣对圣殿、安息日等等的解释都让某 05/11 20:24
109F:→ theologe: 些「正统」犹太教徒认为是亵渎... 05/11 20:25
110F:→ theologe: 耶稣带来的「新约」不是只是把犹太拉比从旧约归结的6百 05/11 20:29
111F:→ theologe: 多条律法换成另一个清单或你所谓的1-6... 05/11 20:29
112F:→ theologe: 如我今天中午的推文,1-6,4-9的区分不是那麽单纯的。 05/11 20:32
113F:→ theologe: 换个角度来说,基督徒运用公共理性的讨论也是在做这个 05/11 20:35
114F:→ theologe: 区分的过程。 05/11 20:35
不考虑怎麽区分1-6、4-9的话,
那tf这个「比喻」的架构我是可以接受的。
※ 编辑: theologe (106.104.45.39), 05/11/2017 21:1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