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eologe (表达你我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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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讨论] 台美基督徒论述他们如何和解信仰...(1/4)
时间Sat Apr 8 13:33:52 2017
从头到尾,我都是在谈24%跟35%的解读问题,
台湾基督徒6%只是一个对照点而已(5%你会有奇怪的联想,就改用6%罗),
跟alpha level一点关系也没有。
是你把24%跟35%「看没有」,我才拿6%来比对的。
当然「2012亚裔基督徒对於社会是否该接受或不鼓励同性恋」的调查,
跟「2017台美基督徒是否赞成同婚」是严格说不同的两个议题。
不过这边的业余讨论本就是容许一些「逼近」或「参考」。
基础统计学当然是说,就是H0、H1是否有统计上的显着水准,
所以只会有一个答案,不会去多谈没有显着水准部分的意义,这是neo想要讲的吧
(用我快20年前的残存统计学记忆来谈吧...XD)
故
: 亚裔对於同志议题的态度: https://goo.gl/bNfynE
: 亚裔的宗教信仰: https://goo.gl/Px9tkv
亚裔天主教徒是58:30(以下都用「接受:不鼓励」的顺序来排),
这样算是有显着
接受同性恋进入社会生活吧,或是不鼓励方面没有显着;
亚裔新教整体是35:54,算显着
不鼓励,或是接受方面没有显着;
里面的福音派是24:65,算显着
不鼓励,或是接受方面没有显着;
里面的Mainline(一般对应所谓的进步派或传统主流宗派)是49:39,
算显着
接受(当然误差若是5%,那一来一回可能也算没有显着),
或不鼓励方面没有显着,
附带一提,亚裔整体是53:35,算显着
接受,或不鼓励方面没有显着;
对照美国人整体是58:33,算显着
接受,或不鼓励方面没有显着;
而亚裔整体里的本土生是76:17,算显着
接受,或不鼓励方面没有显着;
而亚裔整体里的外国生是46:41,算有显着接受吗?接近误差范围内。
而我想双方argue的重点在於亚裔福音派中接受的24%,
及新教整体中接受的35%,这两个数字该如何解读的问题。
而台美进步派若直接对应Mainline中的温和+自由,
其实应该是结案了,
那几位见证者可对应显着的49%或可想见比例更高的Mainline中的温和+自由派。
回到亚裔福音派或新教整体的接受方的「不显着」数字;
说实在
我的论题就是很简单的:福音派有多元性,
或者
新教整体有多元性(後者应该是更符合常识及一般观察;
最起码要加入Mainline吧)。
故那几位台美见证者若非Mainline,而归属於福音派阵营,
那当然可能就是那24%的人的一份子。
那24%因为统计上没有显着的意义,所以当作不存在吗?
或者不算是福音派的声音之一吗?
(你要双重标准去吵「接受」不代表「支持」,
那我也可以说「不鼓励」也可能代表认为同婚可接受,只是自己不选择而已阿XD
所以谈这个定义问题、在这个5年前的2012年且不是真正谈台美的调查,
吵这些有意义吗?XD)
我们当然可以进一步去对这24%再做进一步的问题,
也同样可以再对那65%再做进一步的问题,
例如到底是不是真的福音派、是不是真的支持/反对同婚,
支持/反对的理由为何等等。
但无论如何,我的论题就是
福音派在同婚立场上有多元性,
那个24%再怎麽转换,我想还是比6%的数字大多了吧XD
(台湾基督徒能不能代表台湾人的多元声音之一?)
以上算换一个讲法讲,但其实我的结论是跟之前的讲法差不多的
(我很确定你没看懂我讲的东西),
前面也有人提到「人」不是冷冰冰的数字,
6%有其声音的重要性或代表性,24%当然更有其声音的重要性或代表性。
以前我的统计老师也说,机率/统计讲到本质,还是1跟0而已,
99%的机率,还是可能结果是那1%。
所以neo你看那24%没有,实在是说不过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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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中间有人对他们说:「平平安安地去吧!愿你们穿得暖,吃得饱」,
却不给他们身体所需用的,这有甚麽益处呢?(雅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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