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rspicuity (scalper)
看板Christianity
标题Re: [问题] 面对立场相异的朋友
时间Fri Dec 16 19:59:12 2016
12/10的同性恋游行主办单位
-台湾同志谘询热线-
和同性恋团体"台湾基地协会"都主张,如果HIV患者隐瞒染病状态跟人无套性交,将HIV传
染给他人,应该"除罪化",说这样子处罚他们是"违反人权"!!!
大家认为呢?你接受台湾同志谘询热线的爱滋"平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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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kalestorm: 那篇文章的主旨是「道德入罪」,不是违反人权, 所谓脑补 12/16 20:08
2F:→ kalestorm: 就是在形容这种状况? 12/16 20:08
3F:→ speed2: 但不可否认 的确有故意隐瞒病症 蓄意传染给人的例子 12/16 20:38
4F:推 uka123ily: 世界上的趋势也是除罪化 12/16 21:57
5F:→ uka123ily: 民团立场也是除罪化 12/16 21:58
6F:→ uka123ily: 不是只有热线,主管机关也考虑罪刑应相当,而应废除蓄 12/16 22:00
7F:→ uka123ily: 意传染条文 12/16 22:00
8F:推 uka123ily: 如果不了解爱滋,最好多向我请教 12/16 22:01
9F:→ lovetoshinya: 为什麽蓄意传染可以除罪化... 12/16 22:40
10F:推 uka123ily: 因为蓄意传染罪刑不相当,应回归一般伤害罪。而且爱滋 12/16 23:10
11F:→ uka123ily: 感染者没有这麽容易传染他人,不应将病人当罪人。 12/16 23:10
12F:→ uka123ily: 绝多数被起诉或判刑都缺乏证据。 12/16 23:11
13F:→ uka123ily: 而且入罪化无助於疫情的控制。 12/16 23:11
14F:推 uka123ily: 另外爱滋条例是权益保障条例,该条文与立法精神抵触 12/16 23:14
15F:→ damonwhk: 不能接受,蓄意传染带给人的伤害绝不是一般伤害罪。 12/17 00:45
16F:推 tfnop: 如果爱滋仍是绝症,蓄意传染岂非致人於死?入罪与疫情控制 12/17 02:27
17F:→ tfnop: 无关,所以应该轻判吗?病人非罪人,但蓄意传染是罪人 12/17 02:27
18F:推 uka123ily: 目前爱滋就不被认为是绝症 12/17 08:04
19F:→ uka123ily: 爱滋是慢性传染疾病不是所谓难治不治疾病。 12/17 08:04
20F:推 uka123ily: 真有蓄意传染可回归传染病防治法或刑法伤害罪即可。不 12/17 08:06
21F:→ uka123ily: 需特别立法 12/17 08:06
22F:推 uka123ily: 入罪将导致爱滋污名加深而使大众恐慌,而无法出来接受 12/17 08:09
23F:→ uka123ily: 筛检 12/17 08:09
24F:→ tfnop: 如果能被治癒,那我承认不是绝症,如果依靠药物调理多活几 12/17 09:49
25F:→ tfnop: 年,这依然是绝症。这样就担心污名化吗?那因为不告知而被 12/17 09:49
26F:→ tfnop: 曝露在危险当中的人们,他们的人权是什麽?我认为在进行医 12/17 09:49
27F:→ tfnop: 疗行为、危险性行为等等都应该告知,更遑论故意拿针头戳人 12/17 09:49
28F:推 theologe: 爱滋一个很大的问题是因为污名化,造成许多患者地下化、 12/17 10:07
29F:→ theologe: 不出来受筛检跟医治;有在治疗的人传染率也会下降;而那 12/17 10:09
30F:→ theologe: 些会去故意传染给别人的人,除了某些人真正的恶意或各种 12/17 10:09
31F:→ twowugs: 爱滋病已经不是靠药物能多活几年而已,而是可以将病毒 12/17 10:10
32F:→ twowugs: 量降低到几乎没机会传染,感染着也能活到自然死 目前很 12/17 10:10
33F:→ twowugs: 多人对爱滋的了解还停留在80後到90中plague年代,对爱 12/17 10:10
34F:→ twowugs: 滋因不了解过度恐惧,当然没有人会想得到目前没办法完 12/17 10:10
35F:→ twowugs: 全治癒的病,但若对比爱滋致死率高且更易传染的病没有 12/17 10:10
36F:→ twowugs: 对等的反应,那对爱滋强烈的反弹就无法排除长年污名化 12/17 10:10
37F:→ theologe: 问题外,这个社会污名化他们,导致有些人反过来要报复、 12/17 10:10
38F:→ twowugs: 这个原因 12/17 10:10
39F:→ theologe: 拉人下水等等的扭曲。故减低污名化,也是降低这种非理性 12/17 10:12
40F:→ theologe: 报复的成因。 12/17 10:12
41F:→ eno4022: 无关板旨 12/17 10:22
42F:→ eno4022: 另外你已多次违反9.1规定,我也提醒多次,但你依然故我 12/17 10:23
43F:→ eno4022: 显然劝诫已无法收其成效,故再犯将直接禁言,请自重 12/17 10:24
44F:推 uka123ily: 其实稳定服药感染者预期寿命跟一般人只差约五年,而且 12/17 11:30
45F:→ uka123ily: 即便几乎不具传染力。这样要怎麽蓄意传染? 12/17 11:30
46F:→ uka123ily: 联合国爱滋病规划署建议只要VL1500以下就不应该认为隐 12/17 11:31
47F:→ uka123ily: 瞒是蓄意传染。 12/17 11:31
48F:推 timer000: 我更不懂的是,为什麽要这麽的把,"性"当成人生的救赎 12/18 02:40
49F:→ timer000: 让耶稣来当人生的救赎吧... 12/18 02:40
50F:推 white9cat: 不能治好=绝症? 12/19 10:20
51F:→ white9cat: 那 糖尿病,低血压,高血压,气喘,过敏,中风,B肝, 12/19 10:20
52F:→ white9cat: 心脏病,通通都是绝症!? 12/19 10:20
53F:→ white9cat: 台湾慢性病多的是,有传染性的慢性病也不只是爱滋一种 12/19 10:25
54F:→ white9cat: 而已。 12/19 10:25
55F:→ white9cat: 爱滋致死率也没有特别高,慢性病没有好好药物控制都一 12/19 10:25
56F:→ white9cat: 样,足以致死也不只有爱滋一种。 12/19 10:25
57F:→ white9cat: 爱滋已经是相对性好控制的慢性病了。 12/19 10:25
58F:→ uka123ily: 其实是非常好控制 12/20 0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