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eologe (表达你我的信仰~)
看板Christianity
标题[讨论] 同志法律上结合:基督徒的立场/选项
时间Thu Dec 1 14:51:44 2016
三选项出於
#1OEEaXuP (Christianity)。
整理一下我自己目前蛮清楚的立场。
未必有什麽进一步讨论的意义,但埋在推文中比较难辨识。
有人要进一步讨论,也希望本文提供一个基本的观点做参考。
一、三个选项的伦理抉择之分析
#1OFjK1yD (Christianity)
→ theologe: 支持国家怎麽立法律,跟同志是不是sin的教会法无关。 12/01 10:12
→ theologe: 支持同婚合法,还是可以谴责同性的性之sin。 12/01 10:13
→ theologe: 因为选同婚或选伴侣或都不选,三者皆是价值判断,并有 12/01 10:15
→ theologe: 应该说,都是关系到价值优位排序的选择。 12/01 10:15
选项三:
→ theologe:
不选就是放任同志关系中产生的孤儿寡妇等不公不义。 12/01 10:16
选项二:
→ theologe:
选伴侣就是保障孤儿寡妇、反对同性间的性有神圣化的名, 12/01 10:17
→ theologe:
但让同性的性有实质的权益及保障,就是打开婚外性的大门 12/01 10:18
选项一:
→ theologe:
。选婚姻就是保障孤儿寡妇,反对婚外的性被实质承认鼓励 12/01 10:19
→ theologe:
,但容让同性的关系有婚姻的名。 12/01 10:19
→ theologe:
对我来说,选婚姻说是妥协,就是妥协那个「名」,但保障 12/01 10:20
→ theologe:
了很多价值的实质。 12/01 10:21
选项三之补充:
推 theologe:
补充:都不选是放掉孤儿寡妇的公义,但坚持同性之性及婚 12/01 10:23
→ theologe:
外之性都不能妥协。说实在退而求之,我第二顺位选这个。 12/01 10:24
我的排序:
→ theologe:
同婚>不选>伴侣。 12/01 10:24
选项三之再补充:
推 theologe: 忘记,
但说实在都不选是名义上反对婚外之性,可是实质就 12/01 10:45
→ theologe:
是默认+鼓励婚外之性,因为没有婚姻这个选项让他们选择, 12/01 10:46
→ theologe:
也不立法进一步禁止他们有同性之性,那婚外之性是必然蔓 12/01 10:46
→ theologe:
延下去的实质结果。 12/01 10:47
→ theologe:
动机伦理跟实质伦理,我认为後者才是现实。前者常常只是 12/01 10:48
→ theologe: 掩耳盗铃、鸵鸟心态而已。 12/01 10:48
二、第四个选项?
→ theologe:
法律不是灵修学,但法律必须注重伦理学。 12/01 13:49
自然法角度而言
→ GSXSP: 我可不知道神是否要他在此生处理这个问题 12/01 13:49
→ GSXSP: 他自己跟神的关系. 12/01 13:50
→ GSXSP: 法律我谈腻了, 国家利益/关键权益观点已努力表达. 12/01 13:53
→ GSXSP: 我其实一点都不喜欢法律.. 12/01 13:54
推 theologe: 法律的部分,那三个选项的伦理考量我已经说清楚。 12/01 13:57
→ theologe: 教会内的灵修/成圣的议题,那就是并入二档的讨论中,毕 12/01 13:58
→ theologe: 竟我们都不是同志,没资格凭空、缺乏经验资料/故事的状 12/01 13:58
→ theologe: 况去谈他们的十架道路/灵修/成圣议题。 12/01 13:59
→ GSXSP: 有四个选项, un两国交战的三个+退出决定. 12/01 14:05
推 theologe:
第四个选项只是掩耳盗铃的进一步而已--因为教会被卷进来 12/01 14:07
→ theologe:
或自愿进来已经是事实。而选择这个跟都不支持是类似的。 12/01 14:07
→ theologe: 所以对我来说都是同样第二顺位。 12/01 14:08
→ theologe:
而且有问题是,若完全不发声,是很可能就自动被带到伴侣 12/01 14:09
→ theologe:
制那个选项去。 12/01 14:09
三、进一步思考的可能性
#1OFJVlss (Christianity)
推 theologe: 几个月前的
#1Muw3kPK (Christianity) 已经早就讲清楚了 12/01 13:32
[...]
推 theologe:
要突破不把同志当人看这点,我认为字面派的坚持才有可能 12/01 13:36
→ theologe:
受人尊敬、有讨论空间。否则我只能选择拒斥之。 12/01 13:37
→ theologe: 故LaurenceS的解法我是接受的。 12/01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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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需要宗教改革:宗教是社会活动的精神结构;
宗教需要社会改革:社会是宗教活动的物质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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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20.130.205.94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Christianity/M.1480575107.A.DCB.html
1F:→ GSXSP: 1支持同婚2支持同居伴侣3退出不选4支持权益关系人. 12/01 15:30
与G理解稍不同,本文中的3+1选项为:
1支持同婚 2支持伴侣制(部分权益修法亦算)
3都拒绝 4退出讨论/不表态。
编辑说明:加入三、进一步思考的可能性。
※ 编辑: theologe (220.130.205.94), 12/01/2016 17:11:00
2F:→ GSXSP: 噢 那5支持权益关系人. 我本来说的选选四是指这个. 12/01 17:16
3F:→ GSXSP: 2=支持同居性行为同性伴侣 12/01 17:18
4F:→ theologe: 你的5,对我来说就是2;不过有不同理解或要增加选项都没 12/01 17:20
5F:→ theologe: 关系。 12/01 17:20
6F:→ GSXSP: 跟你说了这麽久, 你要做Summary好歹也试着表述.. 你的从他 12/02 00:22
7F:→ GSXSP: 人角度/观点表述能力是只限同志还是其实只是根本还是从自己 12/02 00:22
8F:→ GSXSP: 角度, 刚好想支持同志而已? 12/02 00:22
9F:推 neohippie: 应该就是刚好想支持同志? 是这样吗 theologe大? 12/02 00:54
10F:→ theologe: 我没力气再帮G摘要了啦 写报告这麽累吗?说实在帮G摘要 12/02 01:13
11F:→ theologe: 一定会包含我对他的批评与误解,所以G要摘要就自己做就 12/02 01:13
12F:→ theologe: 好了。 12/02 01:14
13F:→ theologe: 我们每个人能够把自己想法整理清楚就不错了,资讯跟观点 12/02 01:15
14F:→ theologe: 这麽多与复杂,能搞懂自己在想什麽就不错了。 12/02 01:15
15F:→ GSXSP: 观点的中立summary, 与了解其他人观点, 你当然不用帮我做, 12/02 01:35
16F:→ GSXSP: 只是看出你是以他人(同志)角度思考还是根本以自己角度思 12/02 01:36
17F:→ GSXSP: 考而已, 还有观点与你不同时, 花力气跟你对话的意义范围: 12/02 01:36
18F:→ GSXSP: 我自己更清楚+懂你的观点. 12/02 01:36
19F:→ theologe: 我不太了解你要表达什麽。我认为我考量了我目前看到的各 12/02 01:43
20F:→ theologe: 方立场及资料,而整理出我的观点,如此罢了。还要分我是 12/02 01:43
21F:→ theologe: 站在谁的立场讲话吗?我就是一个基督徒公民,如此罢了。 12/02 01:44
22F:→ theologe: 同理他人,不代表就被他人牵着走,那样是同意或同情,不 12/02 01:45
23F:→ theologe: 是同理。身为基督徒与台湾公民,我当然有我的坚持所在。 12/02 01:46
24F:→ theologe: 不过你的思考模式还算蛮细密的,也是按部就班来,帮助我 12/02 01:47
25F:→ theologe: 很多,还是要表达一下。 12/02 01:47
26F:→ GSXSP: 简单来说:你claim去偏见误解, 但我看来你either主观意识强 12/02 01:51
27F:→ GSXSP: 去偏见误解能力差or打从一开始就是想支持同志. 12/02 01:51
28F:→ theologe: 那是你的判断(偏见?)吧,我认为我谈的一些哲学性的思 12/02 02:01
29F:→ theologe: 辨,你并没有完全抓到意思或清楚理解。当然我不否定我有 12/02 02:02
30F:→ theologe: 盲点的存在可能。这也是我一直尊重与珍惜你的回应过程之 12/02 02:03
31F:→ theologe: 原因,虽然这样谈还是蛮花时间与蛮累的,不过就是一个讨 12/02 02:04
32F:→ theologe: 论的过程。 12/02 02:04
33F:→ theologe: 「偏见误解」比较偏科学客观主义的讲法,我可能会用「诚 12/02 02:05
34F:→ theologe: 实话」,就是戳破国王新衣的诚实话的概念;MBTI来说偏N 12/02 02:06
35F:→ theologe: (概括的直观)...,我想是一些思考方法的差异,未必用 12/02 02:07
36F:→ theologe: sensing或用intuition哪个比较好,而後者也有他的问题。 12/02 02:08
37F:→ theologe: 我的一些直观或跳步,在你或其他人乍看之下会有很主观的 12/02 02:11
38F:→ theologe: 印象吧。 12/02 02:11
39F:→ theologe: 但我有我的资料与推论过程,还有一些哲学思辩的背景... 12/02 02:12
40F:→ theologe: 至於支持同志,我想我是很贯彻爱同志,恨同志的罪阿:p 12/02 02:14
41F:→ theologe: 问题是同志的罪是什麽,还有怎麽处理罪,我的角度跟许多 12/02 02:15
42F:→ theologe: 人不一样吧。所以也牵涉到罪观与福音观的议题。 12/02 02:15
43F:→ theologe: 我这一年来在板上就是在处理罪观与福音观的部份。故板上 12/02 02:16
44F:→ theologe: 累积的很多eno不看的文章(XD) 对我来说都是很重要的累 12/02 02:17
45F:→ theologe: 积。 12/02 02:17
46F:→ theologe: 罪观出问题,一连串的神学预设乃至伦理学都会出问题。 12/02 02:19
47F:→ theologe: 我认为这部份是那些盲从护家盟外教领导的基督徒,长久累 12/02 02:20
48F:→ theologe: 积下的神学营养不良造成其判断力的丧失。 12/02 02:21
49F:→ GSXSP: 称义後和好的道路是靠着圣灵按着圣经, 不是放弃细节只看 12/02 05:28
50F:→ GSXSP: 其他大众或世界潮流, 传统, 所拥抱的原则 12/02 05:29
51F:→ GSXSP: 也不是只着重细节不管背後的原则 12/02 05:30
52F:→ GSXSP: xxx为什麽是罪? 当然是神说了算 12/02 05:31
53F:→ GSXSP: 解读在细致的原则上不同, 结论就不同 12/02 05:33
54F:→ GSXSP: 主观不是指你跳步, 而是理解其他观点角度的表述力. 12/02 05:38
55F:→ GSXSP: 你将同性性行为本身化成neutral, 以同志需求爱情结合来比较 12/02 05:40
56F:→ GSXSP: 强调传统婚姻与圣经婚姻忠贞原则 12/02 05:41
57F:→ GSXSP: 得出两权相害取其轻的结论, 推论过程没有问题 12/02 05:41
58F:→ GSXSP: 只是[同性性慾望]本身neutral这个假设, 是个belief 12/02 05:42
59F:→ GSXSP: 跟直接假设[同性性慾]为罪一样, 也是个belief 12/02 05:43
60F:→ GSXSP: 然後, 你很多文章是有点字太多XD 12/02 05:51
61F:→ GSXSP: 读起来会感觉故事性,重点性,方向性不太够 12/02 05:52
62F:→ GSXSP: 现在学术presentation, 让人不想看就输一半了 12/02 05:53
63F:→ GSXSP: 给自己当reference的话当然就没差 12/02 05:54
64F:→ theologe: 我的文章首先是要说服我自己,至於「浅出」那是另一回事 12/02 08:12
65F:→ theologe: 同性性是sin或不是sin,在我的思考中是同时存在的,这样 12/02 08:13
66F:→ theologe: 才叫放入括弧。我没有当作那是中性,而是sin不是这样对 12/02 08:14
67F:→ theologe: 待与处理的。 12/02 08:14
68F:→ theologe: 反而是你们完全不当同志神学的解经是一回事,也不去看待 12/02 08:16
69F:→ theologe: /理解现实中同志爱情的运作模式,我反倒觉得你们的视野 12/02 08:17
70F:→ theologe: 被自己局限了。站在不同的角度来看议题是重要的。 12/02 08:17
71F:→ theologe: 我不觉得我误解了字面派把同志非人化/奴隶化这件事。 12/02 08:20
72F:→ theologe: 因为当一个族群的生存规定被当作sin就算了,还要时时去 12/02 08:21
73F:→ theologe: 盯着看他们有没有实践自己的生存规定,并且提醒他们要改 12/02 08:22
74F:→ theologe: 掉。那便不可能把对方当作平等的人来对待。 12/02 08:23
75F:→ theologe: 我们有这麽认真地盯着别的罪、放大别的罪吗? 12/02 08:24
76F:→ theologe: 我们自己的性慾、愤怒、嫉妒、贪心...,都会时时刻刻浮 12/02 08:25
77F:→ theologe: 现,说要克制没错,但有人能够完全克制、不时而弃守的吗 12/02 08:26
78F:→ theologe: ?主祷文就是每天基督徒要认罪、从神支取力量。 12/02 08:27
79F:→ theologe: 那同志的十架道路又是什麽?二档是一条路,同志教会也是 12/02 08:28
80F:→ GSXSP: 如果不是你一直提, 没人会去时时盯 12/02 08:29
81F:→ theologe: 有他们的实践重点阿,只要良心上对得起神,解经上面能够 12/02 08:29
82F:→ GSXSP: 同志神学看过了解过, 才觉得解的神学不甚合理 12/02 08:30
83F:→ theologe: 不钻漏洞而对得起自己的理智与感受等等的要求,除了神谁 12/02 08:30
84F:→ theologe: 能论断。 12/02 08:30
85F:→ GSXSP: 给人看懂未必只是「浅出」两字哦 12/02 08:31
86F:→ theologe: 在我看来,每种解经都有其优点与缺点;解经是解释力的问 12/02 08:31
87F:→ GSXSP: 真的没有在放大哪个罪, 而是有人说他不是罪/未必是罪时, 12/02 08:32
88F:→ theologe: 题。并不是如科学主义一样以为一定有标准答案。关键在於 12/02 08:32
89F:→ GSXSP: 澄清而已. 12/02 08:32
90F:→ theologe: 圣灵,就是解完後是否觉得良心有愧,或是产生钻漏洞的明 12/02 08:33
91F:→ GSXSP: 一定有标准答案!只是我们未必能知道. 12/02 08:33
92F:→ theologe: 显问题。 12/02 08:33
93F:→ theologe: 标准答案就是每个人在神面前不同的十架窄路。 12/02 08:33
94F:→ theologe: 彼得的答案跟约翰的一样吗?每个人都是不同的圣灵带领。 12/02 08:34
95F:→ theologe: 起码我看出字面派很严重的「无法全守字面规条」的矛盾。 12/02 08:35
96F:→ GSXSP: 圣灵显明圣经, 但也是圣经辨明圣灵. 都不只是良心. 12/02 08:35
97F:→ theologe: 在个人身上体现,那只能说是良心了。圣灵不能客观量化。 12/02 08:36
98F:→ theologe: 圣经的明晰性,或融贯解释,是倚靠圣灵、过得去良心与 12/02 08:37
99F:→ theologe: 理智要求的展现。 12/02 08:37
100F:→ theologe: 我按耶稣新约=心的律这方向去解,不能说整本圣经,但起 12/02 08:38
101F:→ theologe: 码目前我理解的是融贯、明晰的。但字面派解经就要遇到很 12/02 08:39
102F:→ GSXSP: 而且用「论断」整个模糊焦点, 不信神的人, 我们认为他想法 12/02 08:39
103F:→ GSXSP: 错了, 这算论断人吗? 12/02 08:39
104F:→ theologe: 多原则不一致、不融贯、钻漏洞、跳掉许多经文的状况。 12/02 08:40
105F:→ GSXSP: 良心非universal, 圣灵是universal, 圣灵的带领不是唯一, 12/02 08:41
106F:→ theologe: 认为对方想法错了,那就是认知不同罢了。谁说他对还是你 12/02 08:41
107F:→ theologe: 对呢?何况同志教会的人也是基督徒啊 陈南洲牧师、陈思 12/02 08:42
108F:→ speed2: 我不认同用哲学去分析,希望多祷告跟用圣经的话来分享。 12/02 08:42
109F:→ theologe: 豪牧师也不是同志教会的人阿。 12/02 08:43
110F:→ theologe: wiki有列出全世界一大堆认同同志的宗派。 12/02 08:43
111F:→ speed2: 还有佛家用语,我也很感冒,圣经很多都可以运用喔。 12/02 08:45
112F:→ theologe: 良心跟圣灵与圣经是分不开的,因为基督徒身上,三者是互 12/02 08:45
113F:→ theologe: 动的。 12/02 08:45
114F:→ GSXSP: 真理是唯一的, 两个general statement mutually exclusive 12/02 09:01
115F:→ GSXSP: 那一定有一个是错的 12/02 09:01
116F:→ GSXSP: 真理在各人身上是多样的, 看似相反的领受与道路, 也可能都 12/02 09:04
117F:→ GSXSP: 是圣灵带领, 细看之下不冲突. 12/02 09:04
118F:→ GSXSP: 但详细讨论後, 根本的general statement contradict with e 12/02 09:05
119F:推 GSXSP: ach other, 自然只有一个是对的 12/02 09:07
120F:→ theologe: 二律背反... 12/02 09:23
121F:→ theologe: 人的理性是有限制的,追求全知不是基督徒的道路。 12/02 09:24
122F:→ theologe: 伦理世界,二律背反是可能存在的,因为伦理原则要应用到 12/02 09:26
123F:→ GSXSP: 没有要追求「全」知. 而是确定神只有一位. 12/02 09:26
124F:→ theologe: 「适当的情境」去,才会产生效用。 12/02 09:26
125F:→ theologe: 其实科学理论也都会有适用范围。 12/02 09:27
126F:→ GSXSP: 那就是我指的细看没有真实的矛盾. 12/02 09:27
※ 编辑: theologe (106.104.46.239), 12/10/2016 16:5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