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eologe (表达你我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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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讨论] 思路说明
时间Sun Nov 13 15:01:41 2016
简单说,我理解板上分为
两大阵营,
一个阵营的「
所欲」,是
支持「同婚入法」;
另一个阵营的「
所欲」,是
维护「圣经字面同性性伦理」。
当然,
这两个「所欲」的内涵都各自还可以有各种差异的诠释;
例如後者不一定反对「同婚入法」,
前者也不一定反对「圣经字面同性性伦理」的存在;
故这两个阵营的「所欲」并不是直接冲突、矛盾的,
而是在八对正反命题的排列组合中产生局部的冲突,
但许多人没有认清这点,而直接诉诸两个阵营的直接矛盾,
那就把很多细部的多元性给弄糊掉了。
而对於这两大阵营的观感、价值判断等等
(这个
价值层面是社群主义者对於社会共识形成过程的关注重点),
就是分为前四对正反命题(针对「同婚入法」),
以及後四对正反命题(针对「圣经字面同性性伦理」)。
阵营内部及外部都对不同阵营有多元观点(四对正反命题的组合)。
各自四对正反命题又可分为:
前两对是
对於该阵营所欲的公利/私利的判断;
後两对则是
对於该阵营所欲的私利(或有争议的公利)的
影响评估(
主要就是针对另一方阵营诉求的主要价值[参下]的影响)
之判断。
我认为这样的厘清,比较能减少一些鸡同鸭讲或稻草人的部份。
「同婚入法」主要宣称的「公利」或「普遍价值」,
是其「
多元.平等」的诠释;
「圣经字面同性性伦理」主要宣称的「公利」或「普遍价值」,
则是其「
家庭价值」的诠释。
而两阵营宣称的公利/普遍价值,都需要一个论述、说服的过程,
那就是各自四对正反命题进行互相说服的过程。
若无法说服,或者留在争议中,那就是变为「私利」,起码是另一阵营眼中的私利
(就进到各自後二对正反命题的讨论)。
并且
两方诉诸的价值,都不是私有的(否则怎麽叫普遍价值/公利?),
而是对方也有不同的诠释。
故八对命题是两方都各有观点的,不是只有各顾各的。
而
我理解的板上立场光谱的现实为这样,
故这样的复杂性我认为是事实(不能说陈述这个现实叫做绕圈子),
也是许多不必要但似乎无法化解的鸡同鸭讲不断产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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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之敬虔者的哈利路亚,
上帝可能比较喜欢听不信者的咒诅。
~马丁路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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